文? /? 黎松松?
作詞人林夕曾在歌詞中寫道:“原來我非不快樂”,還以此為題,寫過一本書。
歌詞的后半句是:“得你一人未發覺”。
林夕曾認為這是他寫過最悲傷的歌詞,若是自己感覺不到快樂,別人認為你應該快樂又有什么意義?
十三年后,時過境遷,他卻發現當初的自己也并非不快樂。
快樂其實根本不用發覺,因為快樂就是正覺。
當我看到這句話的時候,竟然有一種恍惚的感覺。
什么是快樂?什么又是悲傷?
快樂的時候,并不感到真的快樂;悲傷的時候,倒也不覺得真的悲傷。
又或者應該這樣說,快樂之中總夾雜著悲傷,悲傷中也總有快樂。
我喜愛的樂評人JULY曾說:
“有一千種角度和方式來寫歡愉和快樂,最尖銳的快樂,在被窮盡、觸底之后,竟與痛覺和傷感是相通的。”
林夕所說的“快樂”其實是一種平靜的感覺,一種你幾乎察覺不到的感覺;
而與此相反的JULY所說的“快樂”則是一種不平靜的感覺,一種豐富多彩的、復雜多變的感覺。
到底哪一種“快樂”是快樂?
哪一種“快樂”又是憂傷呢?
它們明明是完全相反的感覺啊,卻同樣被稱之為“快樂”。
那么“快樂”究竟是什么呢?
又或者,“快樂”這個概念其實根本就不存在,那又何來的“悲傷”和“痛苦”呢?
有的只是兩種狀態:難以覺察的相對中庸的狀態,以及容易感知的相對強烈(甚至極端)的狀態。
而此時此刻,你所渴望的那個狀態,就是被稱之為“快樂”的感覺。
顯而易見的是,每當你找到“快樂”的時候,你所渴望的“快樂”就又變了。
難怪快樂難尋,幸福難求,因為人時刻在變啊。
與其說我們渴望幸福或快樂,不如說我們渴望的是永恒,以及忍受永恒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