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遇到問題的時候雖然看似在冥思哭想,但其實是在苦惱,苦惱為什么問題的答案不馬上蹦進自己的腦子里。然而真正的思考卻并不是皺兩下眉頭這么簡單,它需要你有一定的方法,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思路,那么,這篇文章就是在探討如何形成一個方便且有效的思路。
首先,關于問題本身的思考。
也許有人會覺的奇怪,我們思考不就是針對問題本身進行的嗎?其實并不是。很多時候我們并沒有看到問題的本質,就貿然的去想解決對策了,這是一個人們非常容易犯得毛病。
正確的做法是,先對問題本身進行發問:這個問題究竟是在說什么?它的本質是什么?為什么要這么問?能不能換一個更為清晰的問題?
當你對問題本身有一個很好的理解的時候,你便已經離成功不遠了。
就比如說,在課堂上老師問我們:你如何看待最近山東發生的辱母案?
首先你就要思考這個問題本身,而不是馬上去想答案。這個問題的關鍵詞是“你”、“如何看待”、“辱母案”。而“辱母案”明顯是這個問題的最關鍵所在。
我們可以針對辱母案這件事情進行發問:辱母案究竟是一個什么樣的事件?原因是什么?結果怎么樣?過程又如何?
以下是辱母案的新聞的一個簡介:
一名女企業家,貸款135萬,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后,仍未還清欠款,遭到對方暴力催款。
媒體稱:2016年4月13日,催款方將女企業家的頭部,按到排泄過的馬桶里。通話記錄顯示,女企業家曾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未果。
次日,催債手段升級——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在11名催債人長達一小時的凌辱之后,催債人杜志浩脫下褲子,當著女企業家兒子于歡的面,用極端手段污辱女企業家。匆匆趕來的民警未能阻止這場羞辱。情急之中,22歲的于歡摸出一把水果刀亂刺,致4人受傷。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駕車就醫,卻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法院經審理認為,于歡面對眾多討債人長時間糾纏,不能正確處理沖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構成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害人存在過錯,且于歡能如實供述,對其判處無期徒刑。
為何不認定正當防衛?法院的解釋是,雖然當時于歡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遭到對方侮辱和辱罵,但對方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經出警的情況下,被告人于歡及其母親的生命健康權被侵犯的危險性較小,“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
對于材料的分析我們不難得出辱母案的前因后果,我們大致可以將它定義為:一次討債所引發的被討債人兒子將討債人刺死事件。
原因是女企業家欠下巨額債務,過程是討債人上門暴力催款,結果是女企業家的兒子于歡用水果刀使四人受傷,一人死亡,其本人被叛無期徒刑。
事情的前因后果理出來了,這則新聞無非是要從于歡,女企業家,討債者還有勸阻未果的警察這幾個角度去分析這個事件。
那么我們就選一個比較有爭議性的角度,從于歡的角度來理解辱母案這件事情。
很顯然于歡是這個事件的沖突點和轉折點所在。為什么于歡要拿刀捅那幾個討債的?為什么于歡將人捅傷了之后背叛無期徒刑?這個判決是否過了?爭論的焦點恐怕就在于于歡的判決上了。
所以對于“辱母案”這個事件的不斷深究之后,我們又可以從中選出一個最為有爭議的角度談論辱母案:于歡的這種行為是否是防衛過當?法律給他的判決是否合理?
所以,最終我們就可以重新將這個比較模糊的問題:“你如何看待辱母案?”轉變成為“你認為于歡的行為是否是防衛過當?這個判決是否合理?”
這樣子對問題的反復發問之后,我們便對問題的本質有了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而一旦把問題弄明白了,這種問題的答案變就見仁見智了。
上面講到了在解決問題之前對問題刨根問底的方法,接著,我們便來談談思考的第一性原理。
什么是思考的第一性原理?就是說,在解決問題的時候,我們要拋開所有的比較心理,不要把自己決定的東西跟以往存在過的東西做比較。因為那樣你會更難以做出決定。就拿人們所熟知的“沉沒成本”來說吧,這是一個經濟學的概念,說的是當你選擇一件事物的同時,也意味著你放棄了同時可能存在的另外的一些事物,而你放棄的這些事物邊就是你的沉沒成本。其實當你在做決策的時候,沉沒成本這個概念反倒會讓你顧慮太多,倒不如放棄這個概念,只管什么東西是最重要的,去做就是了。
簡單的來說,思考的第一性原理就是說,凡事都從最根本的問題出發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