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媽媽從小就管他很嚴,非常強勢,他的大大小小事全由他媽控制。
直到我嫁給他,自以為遇到了一位各方面條件都不錯的男人,順利戀愛結婚買房,我們的日子充滿了希望。
我們結婚后一年,他爸去世,他媽就從老家搬來跟我們一起,所有人都覺得這是一件自然的事情,我也沒拒絕,于是,他媽媽就住下了。
這一住,就是七年。
他媽媽強勢慣了,自打她搬來,儼然這個家的真正的女主人是她,家里的大小事情都必須由她做主。
她若生氣,老公就逼著我打電話道歉,否則就是不孝。
我懷了二寶,他媽說:不能要,我兒子有話說不出來,我幫他說,他養不起,我也不想我兒子活的那么累。我也不可能給你帶孩子。然后指著我說,你這只管生,不管養的人,不懂事,你有什么能力養兩個孩子??……
孝順就一定要在一起相互折磨嗎,他認為,違逆媽媽的話,就是不孝,從來不去辨別媽媽的要求是否合理;你已經結婚了,成年人了,你自己的孩子,只因為你媽讓打你就非得打,那是一條生命啊。
打掉了孩子,家里的氛圍越來越冰,一直充滿了冷暴力。
我多次提出,希望分開住。
他離不開他媽,他媽也離不開他。這個家庭很變態。
“鄭紅,你有什么本事要二胎?”婆婆的這句不屑成了我的恥辱。她不過每月千把工資而也,卻一分不出,所有開支向他兒子要,認為這樣可以幫她兒子轉移財產。
我沒有資格去過問,我也沒有權力不讓老公養老。打結婚7年,我從未花過他一分錢,也沒未見過他的工資卡,從未體驗過老公給錢老婆花的感覺。
支撐我還在這個家庭的信念就是兒子,維護著所有外人看著的幸福。我違心地逼自己去適應這樣的生活,犧牲了自己的自由,消磨了自己的耐心,你不情我不愿。逼著自己去強大,努力讓自己的收入不斷增加。除了錢,我不知道還有什么能讓我有安全感。
沒人能切身體會媳婦的委屈,沒人能體會兩人吵架后,怕他說出滾字,因為房子屬于老公的婚前財產,我沒有底氣。我必須買房子,屬于我自己的房子。
我不動聲色的存錢,我努力地工作。在我有了一定存款時,我買了一個小戶型,35平,不大,但它完全屬于我的。我享受著房子的增值十幾萬,收益著房租每月千把塊。兩年后我還清了貸款。
我與老公商量,讓他媽住小房型,雙方都舒坦。老公不同意,他媽同樣不同意,必須同住。他們認為我在攆老人,道德不容我。
表面我們還是幸福的一家,家里經濟方式還是老公的工資,他與他媽花,還是本著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在世幾十年,好好享受自己的生活,存什么錢,要什么二胎。
在經濟上他不能給我安全感,精神上同樣不能,他卻認定此生我離他不可。
日子又過去幾年,在婆婆到處跟人宣揚,我家媳婦過日子可節儉,什么也不舍得花,讓她請幾天假,都不舍得,怕單位扣工資。然后婆婆在我面前很大方的說,我需要你回家撐幾天面子,你請幾天假,我給你錢……這算不算侮辱。
不管你們如何虐,截止2016,我又存下了一筆錢,我又-要-買-房。
我需要利益最大化,我只考慮二手房,不占時間與資金,立馬獲得最大收益。在陳寨廟里拆的如火如荼時,我速戰速決的拿下了個人第二套房,90平。我立馬出租,房租收入一月4千多。
周末在家,看著不爭氣的老公,突然覺得自己好辛苦,女人不易。開始只是想發泄下而也,卻控制不住的流淚,為什么兩口子不能彼此信任,卻躲躲藏藏的不能坦誠相待。
老公默默地聽著,擦著我的眼淚,無奈地說,我知道你委屈,可她是我媽媽。
我知道終生也逃不脫這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的生活,無論我怎么努力。
婚姻如果不能讓女人的心有著落,請用房子讓她的身體有所安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