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老弟聊天,趁著他問我要錢這當口,損了他幾句:
其實有時候想想,我還是挺羨慕他的,在十五六歲之時打架斗毆、抽煙喝酒談戀愛,喝酒喝到胃出血,為了一個女孩子被打到進醫院……似乎所有的壞事都做盡了。這樣恣意妄為的生活和我的比起來,我生活中所有的點滴都是平淡無奇到乏味。
記憶悠悠地流轉到高中,那時的年歲剛剛好,那時的我遠沒有我弟這么的放蕩不羈,一切都是那么的中規中矩,沒有一件事是出格了的。沒有因為早戀而請家長;沒有因為和其她女孩一樣喜歡同一個男孩而打架;沒有在夜晚邀三兩好友大口喝酒而宿醉;亦沒有和喜歡的男孩說過我喜歡你……
那年十六歲,我跟自己說這些沒做過的事我一定要在十八歲至少做一件,這將是一件偉大的事。其實十八歲和十六歲沒什么兩樣,我依舊膽小,依舊不敢在教學樓下喊某某某,我喜歡你,依舊不敢告訴他,我喜歡你很久了……
其實我弟最讓我欣賞的還是他那種近乎自戀的張揚甚而有些跋扈。他會覺得自己特別帥,他看上的女孩子一定會追到,打過的架這一次輸了下一次一定會帶幾個人找回場子。作為姐姐,我會覺得他是個爛人,好好地年紀不好好讀書非要混社會,如果說作為同齡人,我會覺得他是自帶光環的耀眼。
最近在看《那年花開月正圓》,最喜歡的還是周老四,喜歡他的恣意瀟灑和浪跡天涯。其中有句話印象很深,大概是:想想那些年喝過的酒,交過的朋友,打過的架,這一輩子也就值了。如果你現在吆喝兩句,叫來三倆朋友,一起喝酒聊天,那么請你不要辜負這樣的歲月。
如果你在青春年少之時有過喜歡的人,一定要記得告訴他(她),你喜歡他(她);如果你在青春年少之時有過夢想,一定不要忘記它,要帶著它一直前行;如果你在青春年少之時,成績還不太理想,你要知道,你還沒有拼盡全力,你要記得,一定要加油。
今年我二十一歲,我堅信,人生得意須盡歡,縱使沒什么好得意的事情,那么也要今朝有酒今朝醉。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