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村上春樹獲得耶路撒冷獎,在他的獲獎致辭中說:“我寫小說的理由,歸根結底,只有一個,就是讓個靈魂的尊嚴浮上水面,沐浴光照。
為了不讓我們的靈魂被禁錮和貶損,所以始終投去光亮,敲響警鐘,我堅信這才是故事的使命。描寫生與死的故事、描寫愛的故事,讓人哭泣、恐懼、歡笑,由此證明每個靈魂的無可代替。鍥而不舍地這樣嘗試。
正是小說家職責。為了這個目的,我們日復一日的真誠地制造虛構。”
村上春樹從來也沒想過自己能成小說家,在他還上大學時,對于未來的設想,他討厭進公司,因為在他心里只有音樂,從高中開始就在酒吧打工,都是因為每時每刻都可以聽喜愛的音樂,于是就開了一家爵士酒吧,每天邊干活邊聽音樂,他覺得這樣很愜意,也想過就這樣了此一生。
酒吧經營了七年,其間不知怎么就寫起了小說,后來關掉了店,認真的開始追求當作家的可能。
我想,這和他喜歡音樂有關,他通過唱片聽了許多音樂。每一張唱片都融入了自己的感情。
把音樂的每個細節都銘記在心,這在他心中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音樂是用音符、曲調、來表達人的內心,抒發對人生的感悟。由于音樂對他長期的熏陶,慢慢形成一種積累,使得他想用另一種方式把它表達出來,也許這就是,他決定用小說的形式來完成自己人生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