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巴巴結結的日子一天天就這么熬過來了,孩子們也都大了,霍家老大十八歲那年,被征兵入伍。打小這小子就和隔壁張嬸家的二丫投緣,兩個人上學一起,放學一起,可謂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二丫喜歡霍老大長得帥,為人實誠。霍老大也喜歡二丫長的漂亮,對他好。還有就是他窮啊,他喜歡二丫從家里磨嘰來好吃的給他,什么油炸果子、羊角酥、黑白切塘等等,他特喜歡那長的像羊角一樣的羊角酥,一口咬下去,里面甜蜜蜜的糖餡就滑溜到嘴里,那感覺真爽!可是,張嬸一百個不愿意,張嬸自己在供銷社當售貨員,老頭子是武裝部的民兵營長,一順溜張嬸生了仨閨女,個個水靈靈的好看,張嬸到處叭叭的說女兒隨她,長得漂亮,其實,眾人皆知,仨閨女長得都像她們的爸爸。
? ? ? 張嬸經常提醒二丫說:“你給我聽好了,你日后要是找隔壁那窮小子,日子沒你好過的,他們家是老窮子,你也不是不知道,上無片瓦,下無扎錐之地,這破房子還是租房管會的,我決不能眼睜睜看著你往火海里跳啊!”
? ? 二丫雖不卑不亢,但她也拿張嬸的話當耳旁風,東耳朵進西耳朵出。這會心上人當兵要走了,二丫哭的梨花帶雨:“你當兵也好,好歹退伍回來就有一份正式工作了,我媽媽也就不會嫌棄你了,你放心好了,我在家里等你回來,回來咱們就結婚。”霍老大感動的熱淚盈眶,這臭小子哪輩子修來的福份,當兵走了,家里還有這么俊的姑娘等著他,他心里暗下決心,一定不能辜負二丫的這份感情,回來給她當牛做馬也心甘情愿。
? ? ? 霍老二是弟兄四個中最聰明的,能說會道,也最調皮搗蛋,下河摸魚抓蝦,上樹掏鳥蛋,樣樣精通,就是不好好讀書,沒把聰明用對地方。初中畢業就輟學回家了,霍爸爸求爺爺告奶奶,八桿子打不著的親戚關系都用上了,才把他塞進繅絲廠當了一名工人,這小子就是竄,廠長器重他,不到一年功夫,就當上了推銷員,還經常出差,憑他靈活的腦瓜,還是能撈到一點油水的,于是,先得把行頭給置辦好:墨鏡、喇叭褲、花寸衫都穿戴齊備,這可是當時最潮的打扮,頭發也用上了摩絲,油亮油亮的,拉風的很!廠里的小姑娘個個都想向他示好,拋媚眼。他都不拿正眼看她們,霍老二心里有數,他看不上這些和他一樣苦家寒門里出來的姑娘,再漂亮也不要,漂亮也不能當飯吃!照他的話說,娶了她們誰誰,一輩子都熬不出頭來了,還不是得在他那個窮窩窩里掙扎過活,像他的爸爸媽媽一樣?他不想過那樣的日子了,過夠了!他打的是廠長家千金的主意,廠長千金長得不算漂亮,霍老二本來看上的也不是她的樣貌,而是她優渥的家庭,還有,如果當上了廠長大人的乘龍快婿,別人刮目相看不說,自己也就脫離苦海,前途無量了!
? ? ? 廠長家的千金叫巧云。巧云自從那天在爸爸辦公室遇見霍老二,她就喜歡上他新潮的打扮、流里流氣的勁兒,這丫頭春心蕩漾,魂就不在身上了,說一見鐘情也行,反正,她睜眼閉眼霍老二就在她眼前晃悠,所以,她就經常往她爸爸那里跑,找機會見霍老二,霍老二也乘機跟她廝混上了,他暗暗竊喜:“魚兒上鉤了!”
? ? 上鉤的魚兒可不能讓她跑了,這可與他未來美好生活息息相關,? 于是,他就投其所好,他知道巧云喜歡聽歌,就不惜重金買了一臺錄音機送給她,還買了她喜歡的歌星孟麗君、譚詠麟的磁帶送給她,小姑娘跌入愛河,不能自拔。巧云上面有兩個哥哥,她最小,又是女孩,所以爸爸媽媽視她為掌上明珠,嬌慣縱容,放任自流,就連兩個哥哥也得讓她三分。初中畢業就不想讀書了,也不愿意找工作做,整天在家里游手好閑的,正當她覺得生活無聊空虛的時候,霍老二的出現,給她生活增添了不一樣的色彩,他變著花樣逗她開心,把巧云的心都融化了,蜜罐里長大的她盡情地享受著愛情的甜蜜,她覺得他就是她生活的調色板,五彩斑斕,令人神往!
? ? ? 霍老二自從和巧云好上以后,就整天不著家,以前領了工資,還會買點肉帶回去給家人改善改善生活,每次霍媽媽都會嘮叨他:“你下次不要買肉回來,有買肉的錢還不如給我,我給你存著,以后娶媳婦花錢的地方多著呢!”
? ? ? 現在他哪有錢買肉回家了,錢都不夠花,談戀愛是要花錢的,不付出哪有回報?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啊!有時候他還厚顏無恥地從媽媽那里撈錢:“媽,你就借給我吧,談戀愛總是要花錢的,對不對?我下月發工資一準還給你,我發誓!”
? ? “不是媽不拿錢給你,只是那個廠長千金你高攀不起,即使她愿意,她父母能看中咱們家?別做夢了,你趁早死了這條心吧,不要把錢都打了水漂,到時竹籃打水一場空。”
? ? ? 媽媽的話也不是沒道理,可是,不爭取怎么就知道不行呢!何況,巧云現在和他如膠似漆,已經到了“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地步了,想到這,他腦子里忽然閃過一個念頭,他眼珠子滴溜一轉,計上心頭!
? ? ? ? ? ? ? ? ? ? ? ? ? ? ? ? ? 未完待續(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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