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時候,上書城瞎晃悠,隨便瞅了瞅,就在架子上抽了一本喬萬尼?薄伽丘的《十日談》,老厚老厚了,就坐在地上看起來,書城坐地上看書的人也老多了。
西方的書籍經典的不少,小時候看的些《魯濱遜漂流記》、《海底兩萬里》、《夜航西飛》等等,雖然看著挺有趣,但對西方的書籍始終還是提不起興趣,因為實在是看不懂,比如兩年前過世的加西亞?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放眼世界歷史,都是一部經典名著,但是光一個人物關系的圖譜就徹底讓我打退堂鼓了,別說再看26萬個字的內容了,而且故事還那么魔性。
《十日談》看了幾個故事,果然還是沒看下去了,如果不了解一點十四世紀歐洲的一些歷史和背景,我是看不懂這書要表達啥,十個年輕人為了躲避瘟疫,逃到鄉村一個別墅避難,為了打發無聊的時間,每人每天輪流講故事,一人講十個,一共一百個故事,真是“故事里的事,說是就是不是也是”,我覺得,還是看看老祖先留給我們的“之乎者也”更能看懂些吧。
不過,有一類的西方題材的書籍還是我比較喜歡的,就是推理、偵探系列的,不過也是限于“黃金時期”的推理小說,是比較純粹的推理小說。
看推理小說,在時間上要有持續性,內容上要記得住前因后果,第一次看達希爾?哈米特的《馬耳他之鷹》,興趣正濃,一口氣看了十章,都沒記得清每章的內容,然后看到后面的部分就有些不明所以了,看此類小說要是前后內容都脫節掉,就沒啥意思了。只好重新開始看,這次,一天看一章,每一章的內容都看明白了,這推理小說的滋味就看出來了。
“硬漢派”的推理小說,還是有點不純的感覺,因為偵探辦案子的重點不在于推理的過程,而是偵探本人到處瞎轉悠,每天上東家竄西家的,然后跟誰誰誰聊幾句話就走人,收集一些證據,推理部分只是寥寥數語。所以“黃金時期”的推理小說就顯得更純正,阿加莎?克里斯蒂和埃勒里?奎因兄弟就是代表,阿婆的小說大多安排的情節,濃縮在一個封閉的空間里,《尼羅河慘案》在船上,《東方快車謀殺案》在車上,《無人生還》在一個小島上,而《底牌》一案在一個屋子里,不過這篇小說還是把空間升華了一下,空間不再是實質的場所,更是人心。至于奎因兄弟,他們的國別系列和字母系列作品更加顯得親民,在故事的前半段,會向讀者交待所有的證據和線索,最后展開推理部分,會有一個“挑戰讀者”系列,有興趣的,可以去挑戰一下。
奧西茲女男爵的《角落里的老人》,塑造了一個安樂椅偵探(創立“安樂椅偵探“這個模式的祖師爺還是愛倫?坡)。一個待在酒吧角落的老人,僅僅憑借著報紙上的簡略新聞和耳聞酒吧客人的閑言碎語、小道消息,就破獲了一件件迷案,這是推理小說最理想、最純粹的模式,省去了中間很多環節,讓小說只保留了“案情、推理、真相”,“推理”才是真正核心的地位。
說推理,說偵探,不能不說下歇洛克?福爾摩斯,這是一個象征性人物,一個標尺,在偵探世界的領域,他讓人觸不可及、高山仰止,你也許不知道赫爾里克?波洛、奎因父子、馬洛……但一定會知道歇洛克?福爾摩斯,島國那位二十年不變的小學生,有很多案子,就是借鑒了這位名偵探的故事,《生意興隆的秘密》就是借用了《紅發會》的故事情節。
從祖師爺愛倫?坡到柯南?道爾爵士,到克里斯蒂和奎因兄弟,到迪克森?卡爾和雷蒙德?錢德勒,推理小說經久不衰,這個世界也許不再需要偵探,但仍然需要正義,維護正義的人,就是那個島國小學生說的找出“真相只有一個”的那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