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黑暗里,任憑外面鑼鼓喧天,亦泰然自若地坐在電腦前敲打文字,進而梳理成文章。
寫作,是天大的事情。在寫作者眼里,還有什么能夠比寫作更重要的事情呢,猶記得三毛在旅行回來之后,躲在半舊不破的公寓里寫作,甚至不吃飯,幾天幾夜不曾合眼,一直寫,不停地寫。母親來送飯,隔著防盜門,看著女兒奮筆疾書的癡狂勁,不禁心疼地潸然淚下。
如此這般,一本一本的書籍才順利的出版,展現到讀者的眼前,一簇一簇繁盛的碧桃一般。中國紅,緊密而又熱烈的開放著,似乎把一生的輝煌悉數開盡。
寫呀,寫到地老天荒,寫到海枯石爛,就像戲劇大師裴艷玲,五歲選擇唱戲,發毒誓,不死,就要唱戲。對于戲劇的承諾,對寫作何不是如此呢?沒人讓你發誓,自己對自己發誓。既然發了誓,那就得有因果報應,生命不終結,一直寫。
與文字打交道,和其他的還不一樣,戲劇可以隨時隨地的唱、演,說來就來,寫作可不行,沒有靈感了,沒有素材了,腦袋一片空白,任你是多著名的作家,也得敗下陣來,不服不行。
什么時候有靈感?這是頂重要的事情,甚至有時候比命還重要。靈感來了,一蹴而就,靈感不來,急得跳墻也不管用。要靜,要平穩,晚上吧,晚上是寫作者的黃金時段。
晚上寫出來的文字滿滿的都是情啊,都是命啊,都是與思想碰撞出來的火花,躍然紙上的文字才能更讓人動容,讓讀者喜歡,愛呀,愛不釋手。這個作家,成了,得道成仙了,幻化成了黑暗的精靈,一跳一閃的,也讓黑夜不那么光禿禿的黑。直色最讓人產生幻覺,何況在伸手不見五指的薄暮里呢,又長又軟,瘆人的很,因此,得有天敵來治它,不能讓她那么囂張。世間萬物都有各自對應的天敵,作者便是黑夜的天敵,不是強制性的壓迫它,反而把它變得有情有調了起來。看李白的“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可不是真真的把夜晚描繪成了一幅詩情畫意的美景;還有杜牧的“天階夜色涼如水,臥看牽牛織女星”,夜色是涼的,水一般清零,但是抬頭看天上的織女星,霎時間一股暖流涌上心頭,這是愛意戀戀。這樣的筆鋒一轉,妥妥的為黑夜披上了一件唯美的袈裟。
神奇的變幻,在于魔術似的文字,屬于黑夜里的文字,面一般,勁道可口。難怪作者愛,連讀者都愛呢,愛到骨髓里。
作者賦予黑夜以白晝,黑夜還以作者以空靈的享受。兩者相得益彰,交相輝映。
路遙曾有一本書《早晨從中午開始》,在寫《平凡的世界》期間,他幾乎沒有看到過早晨的太陽,每天晚上沉浸在書寫當中,伏在案上,全身心的創作。因為是晚上,他才能心無雜念的投入創作,沒有人打擾,日常的瑣碎停止,唯一運轉的便是手指和大腦。就是這樣簡單、純碎的寫,最后獲得了茅盾文學獎,而刻畫的人物深入人心。
遵循內心的那份信仰,不成功便成仁的毒誓,如此才能真正的寫,與黑暗融為一體。把自己拋進黑暗里,然后舞出優美的舞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