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布衣,家境一般,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dá)于諸侯。方寸之間,有飯食之,有工作之,有友交之,有子傳之,便可爽可賀!
殊不知,世事滄之:人分貴賤,山有團(tuán)體,靡之,染之,我心憂之;離之,遠(yuǎn)之,我被孤之。無飯可食,無工可作,無友可尋,無子可敬,茫然乎。
是故受挫于數(shù)年,終大悟:
其工:若能悅之,用命搏之,可廢寢可忘食,凡登峰造極者,皆為情理。若有厭惡之嫌疑,可拋可棄,重新找之;若才限之,何擇?臥薪嘗膽也!
其友:“以利散以利和”是為常態(tài)也:他人敬我一尺,我還他人一丈;他人若污我,踐我,染我,踩我,我便傾盡全力使其廢之。
其婚:你見我之好,我品你之美:若能榮辱與共,相濡以沫,睡之皆笑醒;假使遇人不淑,盡快離之;思量數(shù)日,品行端正,為人和善,愛意有之,便可床榻歡之,長久處之。
其家:對(duì)子張弛有度,訓(xùn)愛有方,人生底線是其尊之,人生原則其必守之;父母之恩,無以為報(bào),順之孝之。樂聚一堂,是以其歡聲笑語不能自持也。
其天:尊之,敬之,仰之,愛之,畏之,禮之。凡造物者不可犯之。犯則,地動(dòng)山搖,大難洗劫,是故卒之。
人生不過數(shù)十載,古今將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沒了,終朝只恨聚無多,及到多時(shí)眼閉了,人間道場是清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