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的筆記摘要來自劉昕老師《親子情商》十二門必修課系列的第8課:《孩子犯錯了,要如何處罰才有愛又有效?》
講師:劉昕老師,是一個智慧、溫暖而有愛的訓練師,親子情商訓練高級導師;昊天國際教育資深生命教練;幸福心理學研究院幸福教練;美國NLP大學授證的NLP專業(yè)執(zhí)行師。
沒有人沒有犯過錯,孩子犯錯,應該是最正常不過的事情。很多時候,孩子犯錯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當成人在懲罰的過程中其實是在發(fā)泄自己的情緒。
對于孩子的犯錯,成人往往會充滿了怒氣和主觀的判斷。我曾經(jīng)也因為孩子的犯錯而怒不可遏,有時候其實并沒有看到前因后果,只是看到了當時的情景,于是就用大人的眼光去評判了。
說到懲罰,似乎透出來的就是壓抑和威脅意味。其實對于孩子的犯錯,懲罰需要方法,否則就會造成傷害。如果孩子不明白為什么要被處罰,對成人處罰的原因和正面動機不能理解,那么就很容易會有委屈、羞辱、憤怒等情緒。
如果家長在采取懲罰之前,沒有先考慮清楚“懲罰孩子的目的是什么”這個問題,那么無論采取什么樣的懲罰方法,都可能會是錯的。
懲罰的目的:表達你的憤怒?建立規(guī)則?讓孩子知道誰說了算?下次不再犯錯?養(yǎng)成良好的習慣?完成正向的轉(zhuǎn)化?
家長在采取懲罰之前,需要先明白自己的懲罰目的,只有目的是正面的,能讓孩子接受的,才可能達到更有效的結(jié)果。并且懲罰的原則是成人是公正的,不是在發(fā)泄自己的怒氣。如果在冷靜思考之后,家長決定還是要采取懲罰手段,那么最好也要清楚自己到底想要達成一個什么樣的(具體的)正面結(jié)果。
懲罰的負面影響:(孩子)憤怒和攻擊;(親子)關系被破壞;(孩子)自尊心被傷害;(孩子)放棄主動思考,破壞個人責任感。
不是每一次的懲罰都會有效,有的懲罰會有正面效果,有的卻可能會引來極大的負面影響(如恐懼、仇恨、疏離等)。
我一直記得童年曾經(jīng)歷過的一次很嚴重的懲罰,那是一個伴隨了我很多很多年而無法釋懷的深刻記憶。我當時無法理解母親為什么如此重的懲罰我,于是我在心里跟她疏離,再也不跟她說我心里的想法。雖然到了成年我已經(jīng)不再記恨她,也完全理解和明白了她當初為什么那么做,她更多的是在發(fā)泄自己的情緒,但是那時候的懲罰確實破壞了親子關系。
懲罰的原則:
1、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懲罰;
2、拒絕不講道理的威脅壓制;
3、敢于讓孩子品嘗不當行為的后果;
4、注意不能損害孩子的自尊和自信;
5、采取的懲罰方式要符合孩子年齡特點。
“打孩子是一種最無力、最無能的懲罰方式。” 只有基于愛的基礎的懲罰才可能產(chǎn)生正面效果。忽視孩子、不理睬孩子的冷暴力懲罰也是不可取的方式。
懲罰這個詞讓人很容易感覺到負面和緊張這樣的感受。然而,對孩子太過縱容,孩子犯錯從來不懲罰、放任不管,也會有很多負面影響。有的孩子也許會產(chǎn)生負罪感,或者完全沒有邊界感,以為自己永遠都是對的。因此,懲罰并不完全是不好的東西,針對具體事件具體分析,適當采取懲罰,讓孩子明白犯錯可能會帶來不好的后果,建立邊界意識,避免將來造成更為嚴重的后果。
不管任何懲罰,都不應該讓孩子感覺到受傷害,或者打擊孩子的自尊和自信,讓孩子變得沮喪、畏縮、恐懼和抑郁。
劉昕老師列舉了幾種有效的懲罰方法如下:
1、自然后果懲罰。(這是最為提倡的懲罰方式)
2、事先告知懲罰后果。(讓孩子有心理準備,并且明白到父母的懲罰動機)
3、失去某些特別待遇。(讓孩子明白犯錯就會失去一些自己喜歡的東西)
4、事不過三。(可以寬容和延緩懲罰,但是有原則,不是縱容和退讓)
5、對于好的行為有所獎勵。(有懲有獎,讓孩子明白哪些行為是值得鼓勵和贊許的)
6、可以對不好的行為開“罰單”。(讓孩子明白犯錯的行為要承擔起相應的責任)
只有當孩子明白什么是正確的行為,才會甘愿為自己的犯錯行為受罰,并且會自覺去修正,而不是僅僅因為嚴厲的懲罰而表面遵從和畏懼。
自然后果懲罰是最為提倡的懲罰方式。然而如何采取正確的懲罰方式是個讓家長頭疼的事情,如何把握尺度,如何實施自然后果懲罰,家長有沒有足夠強大的內(nèi)心,都是懲罰行為背后需要父母多去思考和冷靜對待的。
劉昕老師列出了一些懲罰的衡量標準:
1、這樣的懲罰讓孩子怎樣看待自己;(感受:我很糟糕?或是我可以更好?)
2、態(tài)度是否尊重孩子?
3、是否事先立界限?
4、是否帶著懲罰者的情緒?
家長的情緒必須盡量保持穩(wěn)定,才能理智采取適當?shù)牟唤o孩子造成傷害的懲罰。如果發(fā)現(xiàn)家長自己確實做的不對,或者不好,那么就應該誠懇地向孩子道歉。
不是懲罰就是對的,關鍵是父母想要通過懲罰達成什么樣的引導和告誡。如果是能讓孩子真正接受并且愿意遵從和改進的懲罰,就是合理的有效的懲罰。
什么樣的行為需要懲罰?——
當違反了約定規(guī)則的時候,需要加以懲罰;
當孩子沒有考慮到后果而犯錯了的時候,不應加以懲罰;(這種情況下正確的引導會比懲罰更讓孩子信服)
當孩子是好心辦壞事時,不應加以懲罰。(需要引導孩子)
做父母從來就不是一件輕松的事情,也并不是不可逾越的障礙。只要用心對待孩子,自然也就省心多一些。
任何的懲罰都可能會讓孩子感覺到不安全和缺乏愛,因此盡可能采用引導來替代懲罰,是更值得推崇的方式。如果必須懲罰,那么也要讓孩子明白懲罰不是控制、不是剝奪,只是父母幫助他成為更好的自己的方法。
劉昕老師建議家長們當孩子犯錯時,盡量采取以下的“經(jīng)典八問”,以避免太過著急的懲罰或者不分青紅皂白的懲罰:
問題1:“發(fā)生什么事情了?”
問題2:“你的感覺如何?”
問題3:“你想要怎樣呢?”
問題4:“那你覺得有些什么辦法?”
問題5:“這些方法的后果會怎樣?”
問題6:“你決定怎么做?”
問題7:“你希望我做什么?”
問題8:“結(jié)果怎樣?有沒有如你所料?”或“下次碰見相似的情形,你會怎么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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