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被公眾認為有內涵的人做任何事情都是美麗的,前提是他所做的事能讓你認為是有道理的,或者說是能找到你能為其辯解的理由。這種內涵在某些時候可以被理解成是一種廣告(大眾宣傳),如同追星一樣的跟風,或者是價值認同者,對他的認同就是對自己的贊賞。
可是光有認同還不夠,必須有一些特質能讓觀眾產生一種感覺——這個人如此不同,不同在他能勇敢的把它說(做)出來,他能巧妙的把他說(做)出來,他能勇敢的把他說(做)出來,雖然我對它不理解,不認同,或者對它如此無感,可是他的舌頭,他的行為,他的表情在打動我的心弦,這是一種共鳴。再發展下去這種認同會變成觀眾賦予你得一個標簽——內涵、聰明、乖巧等等。可是還勾不上酷!
酷是什么,是由內向外散發出的自信香氣,是氣場,吸引著蜜蜂過來卻又害怕褻瀆。一種形象比喻就是花兒在很認真的生長,這種認真勁已經蓋過了花兒本身的美麗,這種以自身美麗襯托著自己的才華叫做內涵(真的,不是裝的),雖然我以為這是酷了,可是當我發現蜜蜂不是蜜蜂的時候,而是蒼蠅的時候,又不酷了!
因為我的價值觀決定這不酷,我認為蜜蜂勤勞,所以蜜蜂過來我很開心,我認為蝴蝶很美,所以我能吸引蝴蝶過來,我也為我的認真而自豪,可是我努力的生長,吸引了一堆蒼蠅過來,毀三觀呀。雖然我認真的生長是主要的,可是附屬的魅力應該呼應我的三觀呀!于是我大聲問:酷在哪里?
于是花兒繼續生長,它如此美麗,被同類贊美,至少此時還很美麗,第一種結果是它懼怕了,被蒼蠅盯上,它自己認為雖然還是花,可是和蒼蠅是親戚,妥協的人生,一朵美麗的花從擁抱向低俗妥協的時候就不酷了。
還有種花兒繼續生長,到蒼蠅靠近自己的時候,它會化作利劍捍衛自己的三觀!它在同內中很酷,拈花一笑很酷,看吃瓜群眾一臉傻樣很酷!
于是酷酷的感覺建立在對美好事物的捍衛!可是有這些還不夠!因為低調得內涵不是酷,酷得自己都嫉妒得想哭才是酷!哭不出來,怎么辦?
變得自戀?好吧,有一點,可是自戀太多自己也受不了。那就讓自己更精彩點,更矚目點,從頭到腳武裝起來?爆炸頭型,掛耳釘,乞丐服,認為很酷的鞋子???
某一天看著鏡子前的自己,被自己嚇傻了,一種不知名的情愫在心中激蕩,原來我所認為的酷。。。化成世俗中一種被大眾編織成一種名叫“酷”的東西取代了,可是那個東西不叫酷,只是特別而已。我擦干眼淚繼續尋找自己的酷。
還是從那朵花開始,它酷酷得與蒼蠅們拒絕,拈花一笑,某一天夠強大了,這種拒絕使它和蒼蠅變成不是一個世界的存在,雖然花還是花,只是這種獨特花香被賦予一個詞:強大得和水一樣!善良得和水一樣!
當他認為酷是認同感的時候,自我認同自然會吸引一堆志同道合,這是自信!
當他認為酷是友善的時候,與敵人針鋒相對還不忘拈花一笑是對敵人的終極殺招!
當他認為酷是粉絲好多好多的時候,那就努力擴粉呀,可是某一天感覺沒意思,因為這些粉就和蒼蠅一樣沒頭沒腦,還不如幾個志同道合。
于是某一天,“酷”,跑過來對他說:親愛的,你就是這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啊,你終于知道了,每個人都很酷,只是把自己過俗了,TM的什么世道,有趣的靈魂變成鈔票和名聲化成汽車尾氣了。
所以現在來說“酷”,可以理解成是價值認同者的更進一步,而這一步如同畫龍點睛,就是認認真真的活,一絲不茍的做,對成功的淡然,對失敗的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