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發自簡書App
2015年年拿到了美國的10年簽證,興沖沖的定了機票,規劃了路線,上了飛機。
兩天兩夜沒沾床啊,誰叫咱是窮游呢!為了省幾個銀子13小時的直飛路線硬生生的花了34小時。終于到了洛杉磯機場,頂著熊貓眼通過了嚴厲的黑珍珠(入境女警官真的就像哈利貝瑞的姐姐)的入境盤問,機場大巴、轉地鐵、步行兩公里終于找到了我定的青年旅社。
一番洗漱完畢,又是美國的晚上了。同屋的巴西的小美女邀請我一起去好萊塢星光大道的酒吧,剛好我也是正需要喝一杯解解乏,一行10余人浩浩蕩蕩殺到酒吧。
洛杉磯的酒吧都藏在小巷子里,門口就是一個酒瓶狀的霓虹燈,門臉很小,門都是半掩著,外面基本聽不到里面的音樂聲,沒有人帶路還真不好找。不像咱們這的酒吧半里路外你都聽得到音樂聲。尋著聲音就能找到。
酒吧的酒有點貴,啤酒一瓶大約8美金,喝了兩瓶啤酒,有點上頭,我準備抽支煙,突然想起美國室內是禁煙的,趕緊提著我的酒瓶出門在門口對著馬路抽煙,正享受著呢,突然我的舍友沖出來,嘰里哇啦的對我說:趕快把煙滅了,趕快進來!!!我一臉懵逼的進了酒吧。室友喘了口氣說: 天??!你怎么在馬路邊喝酒,這是違法的哦?。。∫M監獄的哦??!
我就說酒吧門外的人看著我咋都是那么崇拜的眼光呢??!
嗯嗯,確實無知者無畏!
Ps:美國法律規定
1、任何露天的公共場所是不能喝帶酒精的飲料的
2、你在商店里買酒精飲料,必須有外包裝
3、不可以堂而皇之地拿著酒精飲料在街上走的!
如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美元及監禁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