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潛《談寫作》(十二)—— 情和辭(2)

第12章并不長,我居然分了兩次記筆記。只能怪我資質平平,悟性不高。讀朱先生的書需要靜下心,細細琢磨。昨天一邊學習色彩,一邊想著買買買,腦子完全靜不下來。只好把這一章的第二部分留給今天了。

用一句話總結這一章的上半部分:情和辭之間需要思想這個橋梁。即情感無法直接表現于文字,都借事、理、物烘托出來。

下半部分朱先生著墨于兩方面:

1. 從情到辭是一個從主觀到客觀的過程,

2. 情和辭在分量上的分配

一、從主觀到客觀

用流行的話來說,客觀就是上帝視角。作者寫誰就要進入誰的心理。

一切文學創作都必須是主觀的(情,是主觀的),所寫的要客觀,即作者也必須在想象中把它化成親身經驗。

曹雪芹寫《紅樓夢》我認為在這方面是最厲害的,寫林妹妹的時候就化身成林妹妹,寫寶姐姐就化成身成寶姐姐。

總之,作者對于所要表現的感情,無論是自己的或旁人的,都必須能“入乎其內,出乎其外”。

二、情和辭在分量上的分配

情和辭有三種配比:注意盡和溢兩個字

1. 情盡乎辭:心里感覺到十分,就說出十分

2.情溢乎辭:心里感覺到十分,說出七八分

3.辭溢乎辭:心里感覺到七八分,卻說出十分

三種當中最理想的自然是情盡乎辭,即古人說的“和順積中,英華外發”。

“情溢乎辭”聽起來似平不妥,但是也不是完全沒有好處的。古人有所謂的“言有盡而意無窮”。含蓄不盡,意味才顯得羥深婉約,讀者才可自由馳騁。把話說的太盡,讀者沒有想象就沒有發揮的機會了。

“辭溢乎情”很容易流于空沒,腐濫。但是有時候也別有勝境。很美的辭足夠美麗也是一件美好的作品。

對于初學者,要腳踏實地最穩妥,只求”因情生文“,”情見于辭“,這一步做到了,然后再作高一層的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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