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溫有著“黑色幽默”先驅稱號的馬克吐溫先生,我愛極了他極度夸張的藝術想象,幽默、戲謔乃至離奇的寫作手法。我愛他筆下妙趣橫生、老實又天真的社會小人物,愛他對社會生活種種弊端和惡行的辛酸嘲諷和抨擊,愛他的錯位手法,愛他獨樹一幟的主題嚴肅卻筆法幽默的藝術風格。
《百萬英鎊》是馬克·吐溫的一篇有名的中短篇小說,故事簡述了美國的一個窮困潦倒的小辦事員亨利?亞當斯出海游玩,冒失駛出海灣,在大海迷失方向,幸遇救,后隨船來到英國倫敦。在孤獨無依身無分文的時候,卻發生了一次奇遇。
倫敦的兩位富翁兄弟打賭,把一張無法兌現的百萬大鈔借給亨利,并以他在三十天內憑這張百萬英鎊的鈔票能否活下去而打賭,看他在一個月內如何收場。在這一個月內,小辦事員憑借眾人無法兌換的百萬英鎊,四處游蕩,衣衫襤褸時人們都挖苦諷刺他,待他拿出一百萬英鎊的鈔票時,大家前后態度轉變之大,對比鮮明,曲意迎合的姿態躍然紙上。人們爭相賒賬給他,讓他免費吃喝享樂,穿著考就,他前后的差距并沒有人拆穿他,反而使他成為久居不下的頭條——腰纏萬貫的怪物。就這樣依靠無法找零的巨額鈔票,他財運亨通,四海皆朋友,亨利不僅沒有餓死或被捕,反倒成了真正的富翁,并且贏得了一位漂亮小姐的芳心。
文章以其一貫夸張的藝術手法再現小說中的諷刺與幽默,勾勒了不同人物在“百萬英鎊”面前的種種丑態,幽默滑稽,趣味橫生,就如同一幅世態諷刺畫,令人忍俊不禁,堪稱經典。同時也揭露了20世紀初英國社會的拜金主義思想。小辦事員的種種“歷險”嘲弄了金錢在資產階級社會叱咤風云、呼風喚雨的作用。
小說《百萬英鎊》中的那個年輕人,恰是馬克·吐溫的真實寫照,他在美國內華達州“淘金熱”股票泡沫中的經歷,堪稱屢戰屢敗,屢炒屢輸,最終只能“不做那沒影兒的發財夢,死心塌地奔自己的前程”。
在內華達州,馬克·吐溫曾是弗吉尼亞城中的一名記者,這座城市也是內華達州盛產黃金、白銀的地區。在“淘金熱”下,馬克·吐溫也未能免俗,而且他對傳言和新的機會都十分敏感。當時,不少已經發現了黃金、白銀礦山的礦主們正在紐約城出售他們的股票,以籌集資金,于是馬克·吐溫將自己的所有積蓄,甚至全部稿酬都投入到了購買白銀礦山的股票中。
在購買之初,作為一名新聞記者,馬克·吐溫的耳目相當靈敏。他長期看好黃金、白銀的走勢,但他同時告訴自己,只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就應該賣出股票:或市值達到10萬美元(這在當時是筆巨款),或內華達州選民批準了州憲法,馬克·吐溫認為這將損害白銀礦山的長期價值。
隨著股票的快速上漲,很快,馬克·吐溫便“退休”了,他不再從事新聞記者的工作。看著節節攀升的股價,他覺得自己非常富有,且十分滿足,于是他來到舊金山,過起了奢華的生活。
在大多人心中,富人就是那個可以憑借著錢無所不能的形象,他們的一生似乎總是順風順水,他也可以叱詫風云,可以高高在上,他們總是被另眼相待。可是為什么有那么多人會嫌貧愛富呢,更喜于結交權貴呢?
首先,我并反對愛錢。但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們應當有樹立正確的的價值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金錢有錯嗎,沒有。錯的只是人們無窮盡的貪欲,面對金錢的誘惑,一再降低自己的道德底線,最后觸碰了法律的紅線。面對愛金錢,我并不反對,錢是個好東西,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啊。偉大的馬克思同志,也是要先吃飽飯才能進行思想創造,淡泊名利的陶淵明先生也需要五谷雜糧果腹才能寫詩。沒錢,一切都是空談,衣食無憂才能談其他的領域的追求與創造。愛財有道,但我提倡的是通過正當途徑獲得的金錢報酬,以及正經盈利。年輕人,不為了更有錢而努力奮斗與創造,怎么能行。生沒有點追求,跟咸魚有什么區別?
其次,人們偏愛強者這也是無可厚非的。權貴之所以成為權貴,那他肯定是這行這業的優秀者,有獨特見解與思想,有良好的素養以及文化沉淀。(這里指正經的權貴,爆發富什么的我也沒啥犀利見解)尋求強者的庇佑,其實這是生物進化的本能反應啊,人們本性就崇拜強者,現實從古至今都是這樣殘酷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恒古不變。這和需要強國庇佑,強大團隊帶領是一個道理的。
事實上我們不得不承認強者的確擁有更多的資源,有著優秀的思想,有獨特的眼光。人們喜于結交權貴,一是滿足自身需求,希望能通過接觸他們獲得一些資源,來發展自身;二是滿足社交需求,通俗來說就是中國人的面子問題,認為借助一些牛逼的人物這樣能拉高自己的身份象征;更深層次的便是見賢思齊了,“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文中的亨利也是一個足夠聰明個誠實的人,不然他也抓不住機會,賣點礦山成為富人,也不會捕獲美人芳心。我相信近朱者赤,與優秀者共事,學習,鞭笞自己向上,你也能成為新一代權貴。
是的,我不反對愛錢,不反對結交權貴。但我反對的是吃相太過難看。愛財但不能被金錢蒙逼雙眼,更不能淪為金錢的奴隸;惜友但不能失了做人原則,不能任人唯親趨炎附勢。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君子之交淡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