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整理衣櫥時,發(fā)現(xiàn)女票用完的姨媽巾塑料袋還留在衣櫥里,當時心里就冒出一股火,心里叨念:“這丫頭怎么做事有頭無尾的!”
扔掉塑料袋回到書房里,剛要坐下來開始寫作時,突然發(fā)現(xiàn)書房里的書亂堆亂放,這讓我意識到:或許女票用完東西不歸位,并不是她的問題,而是我引起的。
女票只有周末才過來住,嚴格上來說我們還不算同居。也因為不是同居,我才沒有意識到,要為女票規(guī)劃個人支配的空間,這促使她這樣處理自己的東西:我放哪,她就放在哪里,我讓她放哪里,她就放在哪里,她不知道放哪里,就隨處亂放。
其實,人住在一個地方,對空間有支配使用權,才會有安全感,哪怕僅僅是一個包包的放置位置。很多夫妻在東西整理上起爭執(zhí),是對空間使用權的爭奪,本質(zhì)是安全感的支配。
雖然我沒有給女票劃分使用區(qū)域,但她能安定住下來,多半也是她從其他地方獲得安全感吧。不過我們遲早要住在一起,何不利用這次機會,去探討物品整理和空間使用呢?
1.東西該放在哪里?
東西應該放哪里,本應該我說的算,畢竟這是我的房子,但這僅僅是從個人角度去考慮問題。這就是會產(chǎn)生:適合我的,未必適合她。即便東西能按我的意愿,合理安放,如果不能讓對方舒服便利地取用和歸位,結果必然是,她不能在使用東西后歸位,也不愿意去做這件事,那么我們肯定會相互抱怨對方。
所以,我們需要共同討論,東西放在哪里合適,她取用是否方便,是否不需要消耗意志力,就能自動歸位物品。
2.東西是否需要?
其實,這些問題的針對對象是我自己,因為房子里的東西大多都是我的。但如果我不把部分不需要的東西扔掉,騰出空間,女票是沒有地方放的,那么結果就會變成,她隨處亂放東西。
因此,我需要做的是,把不需要的東西扔掉,為她挪出空間,然后告訴她:“這是你的空間,以后可以把東西放這里。”
對方有了空間,卻還是亂扔亂放,那么就需要進入下一步。
3.約定:用完東西應該歸位
看到對方亂扔亂放,就指責對方,其實并不能解決問題。從對方的角度來看,她不會覺得自己做得不對,反而可能會因你的指責,而發(fā)脾氣起爭執(zhí)。
因為指責就是把責任推給對方,而不去思考,自己是否有責任。更進一步思考,還會得出:到底什么才是對的?怎樣做才是對的?我們是否提前溝通,并達成一致標準。如果沒有溝通過,就按自己的標準要求對方,這種做法是否利于關系發(fā)展?
畢竟親密關系里,沒有對錯,只有是否適合彼此。如果適合彼此,就可以把這個當作標準,兩個人相互監(jiān)督,一起努力做到。
所以,在規(guī)劃完空間后,就與對方討論:用完東西后如何歸位?如果看到對方不歸位,要如何處理?這其實就是與對方立下約定
本質(zhì)上,討論物品的歸位,空間的使用,其實是在討論:我們想要生活在什么樣的地方。
我喜歡整潔干凈的環(huán)境,這住起來舒服,如果她也喜歡,那么按照這個方向一起努力就可以了。但如果她并不在意這些,覺得無所謂,那么就需要進入下一步:為對方創(chuàng)造這樣的環(huán)境,讓她體驗這種環(huán)境的便利,再進行溝通。直接溝通交流,未必能解決問題,因為對方?jīng)]有這種體驗,再怎么說,也無法理解。
所以,關系中出現(xiàn)的問題,往往不是一個人的問題,而是兩個人的問題,意識到這點,問題也就解決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