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23年,秦國大將蒙恬奉命揮師南下,兵伐楚地中山,平息那里的叛亂。蒙恬帶兵在外作戰,需要定期寫戰報呈送秦王嬴政,以便讓秦王能及時了解戰場上的情況。
軍中文書劉寅負責記載軍中事務,每次書寫劉寅都要用“字刀”將文字刻寫在竹簡上的,既費時又費力。蒙恬看劉寅整天挺辛苦,便想制作一種方便書寫的新工具。一天,一只野兔跑進軍營附近的一個石灰池里淹死了。蒙恬巡察到此,他看到石灰池里的野兔,突發奇想:何不用兔子尾巴當做書寫工具?于是,蒙恬讓劉寅將兔子的尾巴割下來,試著在竹簡上寫字。劉寅寫著,他覺得既順手又輕松,這比用“字刀”刻字方便多了。在隨后的日子里,蒙恬不斷對筆進行改進。他用動物毛發和麻共同浸泡于石灰水中,然后用絲繩纏繞扎緊,將竹管的一端鏤空,將筆頭插入竹管之上使用,書寫更加流暢。從此以后,文書劉寅就開始用這種筆書寫文字了,漸漸這種筆開始在全國流行,這種筆與現在的毛筆非常相近了,蒙恬因此被尊為毛筆始祖。在浙江、山東、河北等大多數毛筆產地,都筑有蒙恬廟,筆工師徒每年都要在規定的日子去燒香磕頭,以示紀念。各地還流傳著許多關于蒙恬造筆美妙動聽的故事:蒙恬避難、搭救卜香蓮等等。
傳說固然很美好,但據西晉學者張華編撰的《博物志》記載:“蒙恬造筆。”與張華同時代的崔豹在《古今注》中說: “自古有書契以來,便應有筆,世稱蒙恬造筆,何也?答曰:蒙恬始造,即秦筆耳。以枯木為管,鹿毛為柱,羊毛為被,所為蒼毫;非為兔毫竹管也。”《古今注》實為《博物志》的注釋與補充,崔豹以自問自答的方式注釋:早在秦以前就有書契,便應有筆,否定了蒙恬造筆的說法,《博物志》中提到的“蒙恬造筆”,其實就是蒙恬將前人毛筆經過改良,而制造出的秦筆。
相傳,蒙恬改良了毛筆后,劉寅便成為第一個改良秦筆的使用者。劉寅的后人為了紀念劉寅,便精制了一種毛筆,取名汝陽劉筆,是河南傳統的手工制筆技藝。 汝陽劉毛筆已有2000多年的歷史,有名諱的制筆工藝傳承人不勝枚舉。汝陽劉村素有“毛筆之鄉”、“妙筆之鄉”的美譽。“汝陽劉”毛筆選料考究,僅兔毫的選擇標準是秋毫取健,取尖,春夏毫則不要;狼毫的選擇就必須要到東北去采集過冬的黃鼠狼尾毛來制作。
1975年12月,在湖南云夢睡虎地出土了三支毛筆,據考證這是一座葬于秦始皇三十年的古墓。出土的三支毛筆筆桿均為竹質,上端削尖、下端略粗,鏤空為筆腔,筆頭底部藏納于筆腔之內,裹以麻絲并加漆。其中一支的筆桿長18.2厘米,直徑0.4厘米,插入毛腔里的毛長約2.5厘米。出土時,筆桿插入筆套內,筆套為細竹管制成,中間的兩側鏤空,便于取筆,整支筆藏在一支竹制筆套中。同時出土的還有煙墨、石硯、竹簡等。
這支秦筆與上述楚筆相比較,筆桿長度僅差0.3厘米,筆頭的直徑和筆毛長度竟出乎意料的完全相同,這兩支毛筆如此相似說明傳承的連續性很完美,也說明中華文化一脈相承。
這兩支毛筆最大的不同之處是秦筆不再把筆頭的毛圍在筆桿的外圍。而是把筆頭的粗端鏤空成筆腔,筆頭載入腔內。這是毛筆制作技術的重大改進,克服了筆頭根部有空洞造成開裂的弊病。秦筆的另一個特點是筆桿細端削尖,這樣可以用于簪發。
此外,在云夢睡虎地還出土了大量秦簡,為研究秦代毛筆與書法提供了最真實的資料。可以確定,出土秦簡中的某枚簡就是用出土的毛筆所寫。出土秦筆與楚筆的長度和直徑基本相同,秦簡和楚簡上字的大小也基本相同,說明當時是用小楷筆書寫小字,可能是出于節約竹簡資源考慮。但《睡虎地秦簡》與《仰天湖楚簡》的筆畫形態確截然不同,推測可能與毛筆制作方法不同有關。秦筆筆頭不是捆扎在筆桿的外圍,而是嵌入筆腔內,必須先把筆頭根部用絲線扎結實,才能嵌入筆腔,筆頭的中間不再有空洞。雖然秦筆與楚筆直徑相同,但秦筆筆頭毛的數量要遠多于楚筆,這就很容易造成毛筆頭的筆腰和筆尖粗飽。秦代筆工對毛筆頭制作工藝的重大改革,為篆書向隸書的轉變提供了理想的工具,促進了隸書的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