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鐘書先生的《圍城》是不敢來評的,只記錄一些感受算了。
吃葡萄的人
七年前,我上高三,正在為高考沒日沒夜的做模擬試題。前一天做完的卷子,第二天上課時語文老師會講其中的一兩道試題。某天他講了一道閱讀理解題,題目是:有兩種人吃葡萄的人,第一種人從每串里最好的開始吃,每吃一顆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好的一顆;第二種人從每串里最壞的開始吃,每吃一顆就是所剩的葡萄里最壞的一顆,問題是你如何看這兩種吃葡萄的人。這題我當時寫不出來,我做過無數卷子答不出來的題也多得不計其數,不知道為什么卻偏對這道試題記憶深刻。老師當時給出的答案我已然忘記,直到看了圍城才發現,那道閱讀理解原是書中的一個小橋段,而標準答案也被方鴻漸借其山羊胡子哲學老師的口說出:“照例第一種人應該樂觀,因為他吃到的總是最好的,第二種人應該悲觀,因為他吃到的總是最壞的。不過事實適得其反,緣故是第二種人還有希望,而第一種人只剩下回憶。”我想悲觀與樂觀的差別也正在于此,悲觀的人深陷回憶,樂觀的人總是愿意相信會有苦盡甘來的時候。
結婚無須太偉大的愛情
我大學畢業后失戀,那種難過就像兩個小朋友爭搶玩具時候的不愉快,轉眼之間就雨過天晴。我只當是本性里就固有的瀟灑能夠讓我不被情事所累,但似乎幸災樂禍也會遭到報應,隨后我遇到了一個姑娘,就像是方鴻漸遇到了唐曉芙——“那種情感,追想起來也可怕,把人擾亂得做事吃飯睡覺都沒有心思,一刻都不饒人”。錢先生又比喻:“老頭子戀愛像老房子著了火,燒起來沒有救的”。當時我并未看過圍城,得以幸存下來的唯一原因,現在想來可能是我那時還不夠老。時至今日我依然覺得“唐曉芙”是必須要經歷的,但我大學時的“孫柔嘉”無論如何也不能錯過了,因為“結婚無須太偉大的愛情,彼此不討厭已經夠結婚的資本了…情感在心上不成為負擔,至少是頂舒服的。”假如我當時便讀過了圍城,那現在一定在跟“孫柔嘉”吵嘴打鬧了。不過,也不晚。
結婚就如同深陷圍城
圍城的精髓已經被不知道多少自命不凡的偽知識分子斷章取義成了一段流傳甚廣的話:外面的想進去,里面的想出來。這段話就像李安的:“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座自己的斷臂山”,可以套用到任何場合、事件上面去。它曾一度誤導了我很長段時間,讓我以為圍城并不用自己再讀了,因為我早已深諳其中心思想——不過就是一種自我矛盾的心理現象罷了,類似于《東邪西毒》里面的一段臺詞:一些人總想看看這座山的后面是什么,然后翻過了這座山才發現后面不過又是一座山,而且那邊似乎還沒有這邊好。讀完圍城之后才知覺其中的涵義跟那段流傳甚廣的話真是風馬牛不相及。首先楊絳(錢鐘書之妻)在附錄里很明顯已經寫出來了,圍城要闡發的意義是——結婚就如同深陷圍城,她原本以為讓唐曉芙與方鴻漸結為眷屬,再由他們吵翻能更透徹的顯現圍城的意義,但是,錢先生并沒有這么寫,因為唐曉芙很明顯是被偏愛的人物,他不愿把她嫁給方鴻漸。楊絳所說的圍城,其實就是結婚,很明顯這句話有著無可辯駁的說服力,哪怕它說服不了任何人,但可以肯定錢先生所寫也絕對跟她說的是同一個意思,人可是兩口子,況且是看著圍城“錙銖積累”寫成的。那結婚為何會如同深陷圍城呢,楊絳表達的意思比較明顯:方鴻漸沒有娶到唐曉芙,又說趙辛楣假如娶到了夢寐以求的蘇小姐,也不過爾爾,因為結婚后會發現娶到的總不是自己的意中人。這話可以暫時膚淺的理解為“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這種心理應用到婚姻里,確是無可奈何的矛盾沖突。結婚本應該只是屬于相愛之人的最后結局,然而現在“結婚無需太偉大的愛情”、“娶到的總不是自己的意中人”,相愛卻無法結婚,就算結了婚也會發現不過爾爾。所以,本應該是愛情產物的婚姻已經不屬于愛情了,它被禁錮在圍城里或者是被阻隔在圍城外。這種矛盾及糾結,我想便是他們所說的圍城吧,當然也可能理解的完全錯了。
事過境遷,年輕時光不再,而所有夢想終將在現實面前幻滅。
愛情從不怕大起大落,它只怕柴米油鹽的細水流長。
我的結論是,要想一個人永遠愛著你就千萬不要與其結婚。
我所理解的圍城
我讀的很淺顯,只是看一些表面文字,譬如我會認為方鴻漸和孫柔嘉的婚姻無論是否存在愛情的成分,最終也不是因愛而死,而是死于大家庭里雞零狗碎的生活瑣事。因為在他們回家之后的婚姻生活里,曾經喁喁私語的纏綿已經全部變成了喋喋不休的爭吵和相互對各自家庭成員的指責,這里面包含著二奶奶、三奶奶平時嚼的閑話;鴻漸父親對他毫無道理的偏袒;柔嘉的貼身保姆對鴻漸的敵意;柔嘉對方家的輕蔑和嘲諷,這都是他們平日里相互埋怨和挑起爭端的導火線。他們的婚姻被家庭所累,似乎應該怪罪于他們結婚的時候并沒有出現一個嗔世蔑俗的大姐告誡一句:嫁給他,就是嫁給了他的全家。這是哪怕放到當下也依然適用的結婚條件,因為那些媚俗的結婚流程、家中長輩的傳統觀念、七大姑八大姨的叨擾都會讓你再婚后痛苦不堪。雖然方鴻漸和孫柔嘉結婚已經違背了舊式婚禮的流程,在當時讓人大跌眼鏡,但還是顯得力道不足,因為他們突然結婚被誤認為是柔嘉懷孕所致,是情非得已的違背。況且最終孫柔嘉還是到了方家走了回門兒,這樣的“新式女人”固然是禮數不周,最終讓方家人全無好感,但方鴻漸的父親理解為“也難怪她禮貌不周到,學校里出來的人全野蠻不懂規矩”。這些情節在我看來都是在尋求傳統觀念的原諒,我始終認為“新式女人”對于傳統觀念的違背至少應該是理直氣壯的。
這樣的情節在今天仍舊重復上演著:個人的婚姻被牽扯進了整個家庭。我想起來了1998年熱播的一部電視劇叫《媳婦婆婆和小姑》,樂此不疲的拿著一些關系矛盾開著獻媚的玩笑。這些遺留下來的約定俗成的傳統規矩,無論我們多么“新式”依然是擺脫不掉的約束,這便是我理解的圍城了。
在我看來這些殘喘至今的傳統觀念全然是荒唐可笑的,為何自己結婚一定要告知他人?又為何自己的婚姻要讓旁親左戚來共同參與?我睥睨那些荒誕的舊約舊俗自認為已經立于圍城之外。
可能我已經結婚了,只是你們不知道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