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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近日,阿里巴巴公開呼吁“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引發了眾人對假貨問題的熱議。有細心的網友就注意到一個細節: 1993年實施的對制假售價的罰金,24年來一直沒變過。治理假貨橫行給網購帶來的變化一定是巨大的,商機將向中小網購平臺延伸。。。
? ? ? 5萬塊錢意味著什么?放到現在,只能買下一輛奇瑞QQ轎車、北京一平方的房子。放在1993年,5萬塊錢卻是一筆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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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當時,5萬塊錢就能買下北京一室一廳40平方的房子。北京職工的平均工資是4510元,折合每月375元。一名普通職工需要工作11年,才能掙到5萬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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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注:1993年自行車和2017年5萬的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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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注:1993年糧票和2017年米價
圖注:1993年上海房價和2017年上海房價
圖注:1993年,北京西單路口,店鋪甩賣,標榜“真皮真貨”,但人們開始知道“假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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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93年到2017年,時間過去了24年,工資翻番,物價上漲,這筆錢卻一直沒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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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產品質量法》規定“產品質量檢驗機構、認證機構偽造檢驗結果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如今,這個對假貨的罰款標準仍然停留在5萬元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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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1993年制售假貨,那么根據《產品質量法》,24年前的5萬塊足以讓你傾家蕩產。那時候的人們手里錢不多,而現在的5萬塊,不過是一趟歐洲游,一輛最低配的車,相比制假售假收獲的暴利,簡直微乎其微。
圖注:愛馬仕超A貨售價在2000元以上,批發價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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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全社會打假的呼聲越來越響,社會也在痛苦的代價中一步步前行,而對制假售假條款的規定卻被停留在2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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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24年沒漲的制售假貨罰金是時候該漲了嗎?漲多少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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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簡單地提高罰金,從現在的5萬元漲到10萬、100萬、1000萬……與其說這是在打假,不如說這是以罰代管。制假售假者以交罰款的形式,換取制假售假“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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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一度在我國是最有效的制裁方式,因為那時普遍窮,一筆罰款都可能傾家蕩產,但現在人們的生活水平不一樣了,簡單的處罰是不夠的。處罰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執法的目的從來不在于處罰,而在于徹底終結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如果只是處罰而不解決問題,就會陷入一種“越罰越假”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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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有些執法部門可能會產生利益沖動,執法成“執罰”,違法越多收益越多,不斷從自己的不履職行為中獲利,放任和縱容違法行為。另一方面,制假售假者都是理性經濟人,會從利益意識來考慮問題。倘若制假售假的收益遠遠高于行政處罰,企業就會很樂意接受處罰。如此一來,假貨問題便會更加嚴重,執法則成了制假售假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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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打假特戰隊總監葉智飛提到一個案例,就很能說明問題:2015年,阿里輸出線索聯合公安打掉一個制售假LV案,并抓捕了制假者;一年后,在和公安配合打掉又一個制假窩點時發現,這次與之前的案子居然是同一批制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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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再改,改了再犯”這樣的惡性循環,光靠提高罰金是不能終結的,還需要刑罰。對此,阿里巴巴首次公開呼吁,動用嚴刑峻法加大處罰,以當場查獲假貨案值定罪,改為以出現制售假貨行為來定罪,像查處酒駕違法行為一樣,來斬斷假貨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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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酒駕違法曾向全社會傳達明確信息:“酒駕”者必承擔嚴重后果。醉酒駕駛被正式列入刑式犯罪范疇。“酒駕入刑”三年來,震懾作用相當明顯,全國查處醉駕同比下降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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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時候,像治理酒駕一樣治理假貨,讓假貨從中國消失了!
轉自:財經國家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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