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們別著急,本文通過解讀國家、海南省有關法律法規,來幫你區分開發商的行為是否違規。
下午阿飄在參加法律研討會時,市內某小區的幾名業主緊急聯系到阿飄,咨詢小區違規交房,開發商強制要求業主提前繳納契稅、維修基金的問題。
介于事出緊急,阿飄特開專欄。
1、問:開發商違規交房,強制要求在交房前,業主先繳納契稅?
答:開發商無權要求這么做。第一,海口市地稅局未授權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代征契稅,表明業主應自行申報繳納。第二,市房管局規定"對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房屋權屬轉移契稅的,納稅期限為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至納稅人辦理房產證之日止",表明繳納契稅納稅期限是從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至辦理產權證時均可以依法向??谑械囟惥掷U納。
對以上相關法律法規的官方解釋,點擊以下藍色字體閱讀原文:
(1)海南省地方稅務局2015年第1號-關于進一步明確契稅納稅期限的公告
2、問:開發商違規交房,強制要求在交房前,業主先繳維修基金?
答:小區違規交房,業主有權拒絕提前繳納維修基金;繳納物業維修基金的期限為開發商通過綜合驗收達到交房條件后、業主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前,業主依法繳納。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65號)中第十二條第一款
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另外,關于交房時開發商強制代繳維修基金的現象,建議撥打"12345"市民熱線,向房管、工商等部門投訴。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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