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tatic 表示靜態,它可以修飾屬性,方法和代碼塊。
1.static修飾屬性(類變量),那么這個屬性就可以用類名.屬性名來訪問,也就是使這個屬性成為本類的類變量,為本類對象所共有。這個屬性就是全類公有。(共有的類變量與對象無關,只和類有關)。
2.static修飾方法(靜態方法),會使這個方法成為整個類所公有的方法,可以用類名.方法名訪問。
3.static修飾初始代碼塊,這時這個初始代碼塊就叫做靜態初始代碼塊,這個代碼塊只在類加載時被執行一次。可以用靜態初始代碼塊初始化一個類。動態初始代碼塊,寫在類體中的“{}”,這個代碼塊是在生成對象的初始化屬性時運行。這種代碼塊叫動態初始代碼塊。
(2)final修飾符,可以修飾變量,方法,類
1.final修飾變量,被fianl修飾的變量就會變成常量(常量應當大寫),一旦賦值不能改變,(可以在初始化時直接賦值,也可以在構造方法里也可以賦值,只能在這兩種方法里二選一,不能不為常量賦值),fianl的常量不會有默認初始值,對于直接在初始化是賦值時final修飾符常和static修飾符一起使用。
2.final修飾方法,被final修飾的方法將不能被其子類覆蓋,保持方法的穩定不能被覆蓋。
3.final修飾類,被final修飾的類將不能被繼承。final類中的方法也都是final的。
(3)abstract(抽象)修飾符,可以修飾類和方法
1.abstract修飾類,會使這個類成為一個抽象類,這個類將不能生成對象實例,但可以做為對象變量聲明的類型,也就是編譯時類型,抽象類就像當于一類的半成品,需要子類繼承并覆蓋其中的抽象方法。
2.abstract修飾方法,會使這個方法變成抽象方法,也就是只有聲明(定義)而沒有實現,實現部分以";"代替。需要子類繼承實現(覆蓋)。
三者的區別以及用法
一、static 修飾屬性、方法和代碼塊
1.static修飾屬性,這個屬性就可以用類名.屬性名來訪問,也就是使這個屬性成為本類的類變量,為本類對象所共有。這個屬性就是全類公有。類加載的過程,類本身保存在文件中(字節碼文件保存著類的信息)的,java會通過I/O流把類的文件(字節碼文件)讀入JVM(java虛擬機),這個過程稱為類的加載過程。
JVM(java虛擬機)會通過類路徑(CLASSPATH)來找字節碼文件。
類變量,會在加載時自動初始化,初始化規則和實例變量相同。
特別:類中的實例變量是在創建對象時被初始化的,被static修飾的屬性(類變量),是在類加載時被創建并進行初始化,
類加載的過程是進行一次。也就是類變量只會被創建一次。
2.static修飾方法(靜態方法),會使這個方法成為整個類所公有的方法,可以用類名.方法名訪問。
"類名.屬性名"以及"類名.方法"訪問舉例:
public class Test{
public static String TEST_IP="靜態ip127.0.0.1";
public static void testMethod(){
System.out.println("調用靜態方法成功!");
}
}
? 測試類
? public class Test2{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1、通過類名.屬性名調用
System.out.println("調用的屬性值:"+Test.TEST_IP);
Test.TEST_IP="新的ip127.0.0.1";//重新修改地址指向的值
System.out.println("調用的屬性值:"+Test.TEST_IP);
//2、調用靜態方法
Test test=new Test();
test.testMethod();
}
}
特別:(1)static修飾的方法,不直接能訪問本類中的非靜態(static)成員(包括方法和屬性),本類的非靜態方法可以訪問本類的靜態成員
(包括方法和屬性)靜態方法要慎重使用(原因是靜態變量會一直存在,占用資源),且在靜態方法中不能出現this關鍵字。
(2)父類中是靜態方法,子類中不能覆蓋為非靜態方法;在符合覆蓋規則的前提下,在父子類中,父類中的靜態方法可以被子類中的靜態
方法覆蓋,但無多態。(在使用對象調用靜態方法時,實則是調用編譯時類型的靜態方法)
(3)父子類中,靜態方法只能被靜態方法覆蓋,父子類中,非靜態方法只能被非靜態方法覆蓋。
例:java中的main方法必須寫成static的,因為在類加載時無法創建對象,靜態方法可以不通過對象調用所以在類的main方法。
所在在類加載時就可以通過main方法入口來運行程序。
3.static修飾初始代碼塊,這時這個初始代碼塊就叫做靜態初始代碼塊,該代碼塊只在類加載時被執行一次。
可以用靜態初始代碼塊初始化一個類。
動態初始代碼塊,寫在類體中的“{}”,這個代碼塊是在生成對象的初始化屬性是運行。這種代碼塊叫動態初始代碼塊。
類在什么時候會被加載,創建對象時會加載類,調用類中靜態方法或訪問靜態屬性也是會加載類的。在加載子類時必會先加載父類,類加 ? ? ? ? ? ?載會有延遲加載原則,只有在必須加載時才會加載。
二、final修飾變量、方法和類
1.final修飾變量
變量被final修飾,就會變成常量(常量應大寫),一旦賦值不能改變(可以在初始化時直接賦值,也可以在構造方法里也可以賦值,
只能在這兩種方法里二選一,必須為常量賦值);final的常量不會有默認初始值,對于直接在初始化是賦值時final修飾符常和static修飾符
一起使用。
2.final修飾方法,被final修飾的方法將不能被其子類覆蓋,保持方法的穩定不能被覆蓋。
3.final修飾類,被final修飾的類將不能被繼承。final類中的方法也都是final的。
注意一:final,不能用來修飾構造方法,在父類中如果有常量屬性,在子類中使用常量屬性時是不會進行父類的類加載。
對象一旦創建屬性就不會改變。用final修飾屬性,也用final修飾類(強不變模式),用final修飾屬性(弱不變模式)。
如:java.lang.String類,不變模式可以實現對象的共享(可以用一個對象實例賦值給多個對象變量)池化的思想,把需要共享的數據放在池中(節省資源空間,共享數據)
注意二:只有String類可以用“”中的字面值創建對象。在String類中,以字面值創建時,會到Java方法空間的串池空間中去查找,如果有就返 ? ? ?回串池中字符串的地址,并把這個地址付給對象變量。如果沒有則會在串池里創建一個字符串對象,并返回其地址付購對象變量,當另一個以字面時,創建對象時則會重復上述過程。
如果是new在堆空間中創建String類的對象,則不會有上述的過程。
String類中的intern()方法會將在堆空間中創建的String類對象中的字符串和串池中的比對,如果有相同的串就返回這個串的串池中的地址。不變模式在對于對象進行修改,添加操作是相當麻煩的,它會產生很多的中間垃圾對象。創建和銷毀的資源的開銷是相當大的。這就是推薦大量使用StringBuffer,而不建議使用String的原因!String類在字符串連接時會先的效率很低,就是因為它所產生的對象的屬性不能被修改的,當連接字符串時也就是只能創建新的對象。造成很多無用的資源開銷和浪費!
三、abstract修飾類和方法
1.abstract修飾類,使這個類成為一個抽象類,類將不能生成對象實例,但可以做為對象變量聲明的類型,也就是編譯時類型,抽象類就像當于一類的半成品,需要子類繼承并覆蓋其中的抽象方法。
2.abstract修飾方法,使這個方法變成抽象方法,即只有聲明(定義)而沒有實現,實現部分以";"代替。需要子類繼承實現(覆蓋)。
注意:
(1)有抽象方法的類一定是抽象類。但是抽象類中不一定都是抽象方法,也可以全是具體方法。abstract修飾符在修飾類時必須放在類名前。abstract修飾方法就是要求其子類覆蓋(實現)這個方法。調用時可以以多態方式調用子類覆蓋(實現)后的方法,即抽象方法必須在其子類中實現,除非子類本身也是抽象類。
(2)父類是抽象類,其中有抽象方法,那么子類繼承父類,并把父類中的所有抽象方法都實現(覆蓋)了,子類才有創建對象的實例的能?力,否則子類也必須是抽象類。抽象類中可以有構造方法,是子類在構造子類對象時需要調用的父類(抽象類)的構造方法。
(3)不能放在一起的修飾符:final和abstract,private和abstract,static和abstract,因為abstract修飾的方法是必須在其子類中實現(覆蓋),才能以多態方式調用,以上修飾符在修飾方法時期子類都覆蓋不了這個方法,final是不可以覆蓋,private是不能夠繼承到子類,所以也就不能覆蓋,static是可以覆蓋的,但是在調用時會調用編譯時類型的方法,因為調用的是父類的方法,而父類的方法又是抽象的方法,又不能夠調用,所以上的修飾符不能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