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形成論-第十二章 關于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研究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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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關于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研究思路

? 對于相對來說不太熟悉美國心理學實證研究傳統的歐洲讀者,我怎樣才能向他們闡明關于當事人中心治療科學研究的方法、發現及其含義?我曾與馬里安·金哲(G. Marian Kinget)博士合著一本關于當事人中心治療的書,這本書先后在荷蘭和法國出版。當時我面臨的就是這樣一個任務。金哲博士介紹了當事人中心治療的臨床原則,我則介紹了這種療法的主要理論。(幾乎與此相同的內容可參見我的英文介紹:《一種關于治療、人格和人際關系的理論》,載S.Koch主編的《心理學:科學的研究》第3卷,紐約:

McGraw-Hill,1959,184—256頁)。我曾希望引用我們所從事的研究,用以確證或反駁我們自己的理論。這一章(為本書而稍作修改)就是這樣的一個結果。但愿它對美國人、對歐洲人都同樣有意義。

有一個小問題我祈求讀者的寬恕。此處有三段話講到關于測量自我知覺的Q分類技術的形成和用途,幾乎與第二章中的材料相類似。為了使每一章都可以獨立閱讀,我在這里沒有作刪節。

這一章的內容可以追溯到1940年前后我們最早的研究工作;在結尾處描述了幾個未能完成的研究計劃,這些計劃在1961年仍然對我們壘力以赴的研究構成挑戰。我們20多年來的研究工作,*本章轉譯自羅杰斯與金哲:《非指導心理治療的理論與實踐》,第12章,Uitgeverij HetSpectrum,1960。

在這里至少可以略見一斑。

對研究的激勵

? 當事人中心治療取向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它從一開始就激發了科學的研究,而且它一直處于一種科學研究思路的語境之中。已經完成的研究的數量之多和風格的多樣化,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1953年,希曼和拉斯金在對這種研究取向和方向的批評分析中,描述或討論了近50項對成人進行的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研究,并對這類研究的趨勢和指向作了批評分析(Seeman&Raskin,1953)。1957年,卡特瑞特發表了一個關于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研究以及理論構想的文獻評注,列舉了122種必需的參考資料(Cartwright,1957)。他也同樣忽略了所有關于個人中心取向的游戲治療和團體治療的研究文獻。所以,似乎毫無疑問,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理論和實踐已經激發了數目驚人的客觀實證研究。我們應該思考,這后面究竟有些什么樣的原因?

首先,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理論從一開始就不是被看作教義或真理,而是被看作一個假設的陳述,作為一個推動我們的知識創新的工具。有人認為,一個理論或一個理論的任何片斷,只有可以付諸檢驗時,它才是有用的。有這樣一種信念,相信必須將知識與當事人偏見以及一相情愿的主觀想象嚴格區分開采,而惟一有效的方式就是通過客觀的研究,所以對我們提出的假設的每個重要方霹,都有人進行過實證的檢驗。為了做到客觀,這種研究必須注意可重復性,也就是說每個研究者都以同樣的方式收集資料,并進行相同的操作,從而發現相同或相似的結果,并且得出同樣的結論。簡而言之,就是我們從一開始就相信,通過可以公開交流的、可重復的方法,對所有的假設進行開放而客觀的檢驗,這樣可以推動心理治療領域的發展。

當事人中心取向對研究的激勵效應的第二個原因,是這樣一種態度定向,雖認為科學研究可以在任何地方——在粗糙與精致這兩個維度之間的任何一點——開始;也就是說,它認為科學研究是一個追求的方向,而不是一套程式固定的工具。從這個觀點來看,把一次晤談記錄下來在科學工作中就是一個小的開始,因為比起一次晤談的回憶,它的客觀化程度更高;即使是相當粗糙的理論概括,以及測量這些概念時所用的不夠精細的工具,也比沒有這樣的嘗試要科學得多。因此,有些研究工作者感到,在他們最感興趣的那些領域內,他們可以沿著科學的方向開始最初的探索。由于這種動機,現在已經出現了一系列越來越精致的分析晤談記錄的工具,在測量自我概念以及治療關系的心理氛圍這類看上去似乎難以捉摸的構想方面,已經有了意義重大的開端。

這使我想到了第三個主要原因,即我們的理論在激勵實證研究方露,已經取得了相當可觀的成功。大部分理論的構想一般來說不會超出自B夠賦予操作定義的范圍。大致說來,我們的理論中那些可以用操作來定義的構想影響較大。對于研究人格問題的心理學家以及其f&x扎r£有興趣的人,這些似乎可以滿足一種緊迫的需要,他們面對一大堆概念,例如同一性、自我、當事人之類的術語所涵蓋的普遍現象,卻無法進行操作式的定義,于是感封寸步難行。如果有人提出一個構想(如同一些理論~們所傲的那樣>,這個構想既包括那些意識到的事件,又包括那些不在個體意識中的內在事件,那么在目前,還不可能找到一個令人滿意的方法給這個構想得出一個操作性定義。但是通過將自我概念限定于意識的事件,那么,經由Q分類技術、對晤談記錄的分析等方式,就可以賦予這個構想以越來越精確的操作性定義,這樣,就開辟了一個實證研究的全新領域。這樣做下去,將來的研究有可能對那些不在意識中的事件群,找出操作性的定義方法。

使用可操作定義的構想,還導致另外一種效應。它使得在心理治療的實證研究中,完全沒有必要再使用“成功”和“失敗”這兩個根本沒有科學用處的術語作為研究心理治療的標準。研究工作者們不需要用這些空洞的、定義不當的術語去思考,麗是能夠根據那些在操作上可定義的構想作出具體的預測,而且這些預測能夠被確誕或者被推翻。這樣,我們就可以不必爭論價值的判斷,比如說當事人的某種變化傾向是代表了“成功”還是“失敗”。由此,在治療領域內科學發展的一個主要障礙就被排除了。

這個體系在激發研究方面的有效性,還因為有另一個原因,就是它的構想具有普遍性。心理治療是這樣一個具有特殊意義的微觀世界,包括人際關系、意義豐富的學習以及知覺和人格的重大變化,因而用于規范心理治療領域的那些構想,在其他領域也具有高度的滲透力。像自我觀念、積極關注的需要或人格改變的條件之類的構想,全都適用于廣泛多樣的人類活動。因此這樣的構想可以用來研究諸如工業或軍隊的管理、精神病患者的人格變化、家庭或課堂的心理氛圍、心理或心理變化的內在關系等這些廣泛不同的領域。

最后值得一提的還有一個幸運的情況。與精神分析等不同,當事人中心治療一直處在大學的環境中。這意味著,研究者具有基本的個人生活保障,因而研究工作具備長期精雕細琢、去偽存真的連續性。它意昧著,就像化學、生物學或遺傳學中的新觀點一樣,它會受到同事們友好的批判性審查。尤其重要的是,它的理論和技術可以對年輕人新的見解、新的研究方法開放。研究生們提出質疑和探究;他們重新表述理論;他們進行實證研究,以證實或證偽各種各樣的理論假設。這些對于保持當事人中心取向的開放性、自我批判住(而不會變成教條)作用重大。

正是由于這些原因,當事人中心治療從一開始就設定了通過研究將變化過程納入它自身的目標。它已經從最初的一個缺乏實證檢驗、主要集中于技術的有限視點,發展成為一個關于人格、人際關系以及治療的具有刨生性的理論,而且它還聚集了一個相當規模的可重復實證的知識體系。

研究的早期階段對心理治療的客觀調查研究,歷史并不長。直到1940年,才有一些對治療晤談進行錄音的嘗試,但卻沒有什么研究來使用這樣的材料。

也沒有什么人認真嘗試運用科學的方法測量被認為是發生在治療中的變化。所以我們正在談論的是一個相對說來仍然處在襁褓中的研究領域。

但是這項工作已經有了一個開端。

1940年的某個時候,在俄亥俄州立大學,我們一群人成功地記錄了一次完整的治療晤談。我們當時非常滿意,但是很快這種滿意感就消逝得無影無蹤。當我們聽取這次晤談錄音時,它們是那樣雜亂無章,那樣令人費解,我們幾乎感到絕望了。在我們看來,幾乎根本不可能把它化簡成為能夠客觀地處理的元素。

然而畢竟取得了進展。研究生們的工作熱情和技術,化瓣了資金不足以及缺乏合適的設備之類的困難。通過富有獨創性和創造力的思想,治療的原始材料被轉換成對治療師技巧的粗略分類以及對當事人反應的粗略分類。鮑特爾(Porter)用富有意義的方法分析了治療師的行為。

施耐德(Snyder)分析了幾個案例中當事人的反應,發現了其中的一些基本傾向。其他幾個人也同樣富有怠0造性。就這樣,在這個領域中研究的可能性一點一點地慢慢變成了現實。

這些早期的研究在研究設計上常常是簡單的,不完善的,往往是以不夠充分的案例作為基礎;但作為開辟研究道路的楔子,它們的貢獻是不可磨滅的。

一些研究的例證為了說明上述穩步發展的研究進展情況,我將詳盡具體地描述當時的一些研究,以便使大家了解它們的方法論以及具體的研究發現。我挑選的研究并非因為它們特別出色,而是因為它們代表了當時研究中的不同趨勢。我將按照時間的先后順序討論它們。

評價源1949年,拉斯金(Raskin,1952)完成了一項與認知的評價源或評價場有關的研究。這項研究開始予一個簡單的理論概括,即咨詢師的任務不是為當事人考慮,或者對當事人進行揣度,而是與當事人一同思考。前兩個視角中,評價觀的源頭,或者說評價場,顯然是屬于咨詢師一方;在第三個視角中,咨詢師尊重當事人自身的評價過程,致力于與當事人一起,在當事人的框架內思考、共情。

拉斯金提出的問題是,當事人的認知評價源在治療期間是否發生了變化。更明確地說,當事人是否降低了在價值和標準方面對他人判斷和期待的依賴程度?他是否提高了基于自身體驗進行價值評判的程度?

為r客觀地研究這個問題,拉斯金采取了下面幾個步驟:

第一步,要求三個評判者分別在幾個記錄下來的晤談中,選擇出那些與!j事人的價值和評價源頭有關的陳述。結果發現三位評判者對這些陳述的選擇有80%以上的一致性,顯示這項研究所處理的是一個可辨認的構想。

第二步,從這些陳述的條目中選擇出22個條目,每個條目處于評價源維度上不同的點。拉斯金把這些條目給了20位評判者,請他們根據研究中使用的連續譜把這些陳述分成四組,使每一組之間的間隔距離看上去相等。最后,選出評價最為一致的12個條目,用來組成一個評價源量表,分值從1.o到4.O。分值l代表完全依賴他人的評價,分值2表示主要關注他人的想法,但對這種依賴狀態又覺得不滿的態度。分值3表示,當事人表現出對自我評價與他人僑值和期待差不多同樣尊重的態度,而且自覺地意識到對自我獨立的評價與對他人評價的依賴之間的差異。分值4則是指,明顯依賴自己的體驗和判斷作為基本的評價源。

用一個分值為3的例子可以使我們對這個量表產生生動的理解。下面是一個得到3分的當事人的一段陳述:

于是我就做出了決定,現在我也不清楚這個決定是不是正確。

如果你的哥哥已經上了大學,而家里每個人都對你期望很高,我不知道可否認為自己是什么樣子不關別人的事,我無法做到符合大家的期望。我一直在努力迎合別人的想法,可是現在我懷疑是不是應該實事求是地看自己。( Rogers,1954,p.151)第三步,拉斯金用這個量表來評估十個案例的59次晤談,這十個案例雖然簡短但卻記錄完備,已被用作其他研究的材料。在做完這些評估之后、做出分析之前,他希望測定他的判斷的信度。因而,他從59次晤談中隨機選擇一個與評價源有關的條目,不管它們來自晤談初期還是后期,讓對條目來源一無所知的另一位評判者對這些條目獨立地作出評價。兩套評價之間的相關是0. 91,這是一個非常讓人滿意的信度。

第四步,創立了一個組距相等(equal-appearing)的量表,并且在證明它是一個可靠的工具之后,拉斯金準備確定治療期間評價源是否有任何改變。十個案例中第一次晤談的平均得分是2. 27,在0.01的水平上差異顯著。因此,在這一點上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理論得到了支持。這還可以得到進一步的確認。這十個案例已用其他客觀的方法進行了研究,所以哪個案例更成功一些,哪個案例不夠成功,對此在其他的研究中也有客觀的標準。如果我們選擇其中五個被認為更成功的案側,那么,在這些案例中評價源的改變更為明顯。第一次晤談的平均分是2. 12,最后一次晤談的平均分是3.34。

從很多方面來看,這項研究代表了當時一大批研究的特征。以當事人中心理論的一個假設作力出發點,構想在量的方面的各種變化。然后,然后設計一個測量工具來檢驗這個檢驗這個測量工具本身以確定它事實上是否能夠測量據稱它能測量的東西(效度),以及是否能夠用它來得到同樣的或類似的結果(信度)。然后這個工具就可以以一種能被證明是無偏見的方式應用于治療的資料。(在拉斯金的案例中,由另一個評判者對59個隨機挑選出來的條目所作的檢查顯示,他的評價沒有表現出明顯的有意還是無意的偏見。)分析用這個工具所得到的數據,就目B夠確定它是否支持最初的假設。在這個案例中,假設得到了支持,也就是說驗證了那個理論陳述,即:在當事人中心治療中,當事人依賴他人評價和期待的程度逐漸降低,麗基于自身經驗的自我評價的程度提高。

盡管被用來研究的案例數量較少,雨且治療時間也很短暫(這是那個早期階段的特征),這項研究并沒有其他的重大缺陷。很可能,如果用大量的、時間較長的案例重復研究,仍然會得到相同的結果。這項研究的水平,可以說是介于粗糙的原始研究和近來精心設計的研究之間。

自主機能與治療賽特福德從事了一項非常獨特的研究,也是完成于1949年(Thet-ford,1952)。他的假設超出了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理論范圍,預測與這個理論相一致但卻從來沒有得到過闡述的生理方面的結果。

簡單說,賽特福德的主要假設是,如果治療能夠使個體對他的生活模式重新定向,并能減少他所感到的有關他個人問題的緊張和焦慮(例如在應激或壓力情形下),那么他的自主神經系統的反應應該也能發生改變。本質上他是在假設:如果治療中當事人在生活模式以及內在張力L發生了變化,這種效應會在沒有個人意識控制的身體自主機能的變化上顯露出來。實質上他是在問,當事人中心治療帶來的變化究竟有多深刻?這些變化是否深刻到足以影響個體整個的機體功能?

賽特福德的研究程序十分復雜,我們可以簡單地描述一下它的基本情況。他招收了一個由19名成員組成的治療小組,他fn都是前來芝加哥大學咨詢中心尋求幫助的當事人。他們被邀請作為志愿者參與一項關于人格的研究。除了少數人因為時間沖突沒能接受有關的測驗外,其余所有被邀諳的人都參加了實驗,所以這是一個治療中心有代表性的、學生當事人樣本。有10個人進入了當事人治療,3個人既參加當事人治療也參加團體治療,6個人進入團體治療。另外招收-f -個不做治療的17名成員作為控制組,年齡和教育狀況同治療小組大致相似。

每個人,不管是治療小組還是控制小組,都要完成相同的實驗程序。最重要的操作程序是:用電極把個體和一個示波器連接起來,以記錄他手掌的皮膚電反應(GSR)、心率以及呼吸。首先休息一段時間以確立基線,告訴個體通過數字記憶可以很好地測量智力,實驗者希望對他進行記憶測驗。逐漸增加數字的長度,直到個體明顯記不住為止。休息兩分鐘后,再用另一串數字測驗,直到數字長度增加,導致記憶失敗。再次休息后,再來一次令人沮喪的失敗。這些人全都是學生,測驗失敗顯然會導致切實的自我懷疑和挫折感,因為實驗似乎在向他們的智力水平提出了疑問。再有一段時間的休息之后,這些人可以離開了,但告訴他們以后還可能再叫他們回來做實驗。當時沒有任何跡象表明這個實驗與心理治療有關系,而且測驗與治療不在同一座大樓里面進行。

在心理治療結束后,當事人再回來完成同樣的實驗程序…一三次數字記憶的挫敗和隨后的休息,然后對他們做出連續的自豐機能的測量。

按照配對式時間間隔,控制組也回來通過同樣的程序。

對治療小組和控制小組的各種生理指標的統計顯示,組間僅有的顯著差異是,在前測與后測的比較中,從挫折感恢復常態的速度有差異。

大體上說,治療組后測比前測的恢復快,而控制組的結果正好相反,在經受了第二次一連串的挫折后,他們恢復得較慢。

讓我再說得更具體一些。治療組的皮膚電反應“恢復系數”顯示了一種變化,其顯著性水平為0. 02,傾向從挫折中更加迅速地恢復。控制組在“恢復系數”上的前后變化在0. 10的水平上差異顯著,但是傾向于變得恢復較慢。換句話說,在后測期間,比起在前測期間,他們更不善于對付挫折。另一個皮膚電反應測量數值,“恢復的百分比”,也顯示治療組在后測中恢復得更快,在百分之五的水平上宥顯著變化,而控l組貝J沒有顯示變化。心血管的活動,按平均數計算,治療組在后測的挫折中,顯示出較低的心率變化程度,在百分2五的水平上有顯著性變化。控制組沒有顯示變化。其他的指標說明變化方向與上面提到的相一致,但是沒有達到顯著水平。

大體上可以說,經歷了治療的個體,在他們一連串的治療接觸中形成了較高的挫折耐受力,能夠在挫折之后較快地恢復動態的平衡。與之相比,控制維對于第二次挫折表現出輕微的耐受力下降的趨向,而且動態平衡的恢復變慢了。

簡單地說,這項研究的意義似乎是,在治療之后,個體能夠用更多的耐受力來對付情感壓力和挫折情境,遇到的障礙較少;即使特定的挫折和壓力在治療中沒有給予考慮,這個陳述仍然成立;挫折應付能力的提高不是一個表面現象,而體現在不能被個體有意識控制、甚至個體完全覺察不到豹自主反應之中。

在已有的大量研究中,賽特福德的這項研究具有開拓性和挑戰性的特征。它的概括超出了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理論,而得到了與這個理論的預測相一致的結論,而且它的蘊含意義甚至超越了當事人中心理論的局限。它預測,如果心理治療使個體在心理的層面上能夠更好地處理壓力,那么這種效應在他的自主機能中也應該是顯著的。實際的研究是對這個預測的正確性進行檢驗。毫無疑問,間接的預測的正確性得到了檢驗,對當事人中心治療理論的支持效果會更大。

當事人對不同技巧的反應由伯格曼( Bergman,1959)在1950年完成的一項小型研究,是關于將晤談記錄參與到對治療過程進行微觀研究中的一個例子。他希望研究的問題是,咨詢師的方法或技巧與當事人的反應之間的關系具有什么性質?

伯格曼在十個案例記錄中(由拉斯金及其他人研究過的相同的案例),選擇性地研究當事人請求從咨詢師那里得到評價的所有條目。在這十個案例中,有246個這樣的條目,來訪者要求為他的問題提供解決辦法,或者對他的自我調節或進步作出評價,或者對他自己的觀點做出某種確認,或者對他應該怎樣繼續生活提出某種建議。這些條目中的每一個都作為一個反應單元被包括到研究乏中。構成當事人全部陳述的反應單元,包括請球、由咨詢師作出的直接的即時反應、繼咨詢師的陳述之后當事人的整體表現。

伯格曼發現,咨詢師對這些請求的反應可以用下面的方式進行分類。

(1)~種基于評價的反應。這有可能是一種xt當事人的材料的解釋,發表意見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當事人的看法,或者提供建議或信息。

(2) -種“結構性”反應。咨詢師可能鷦釋他自己在治療中的作用,或者治療運作的方式。

(3)請求澄清。咨詢師可能指出,他不清楚當事人的請求的意義。

(4j一種對請求的背景的映照。咨詢師可能通過試圖理解當事人包含著請求的材料來作出反應,但并沒有認可請求本身。

(5) -種對請求的映照。咨詢師可能試圖理解當事人的請求,或者試圖換一種感受情景來理解當事人的請求。

對當事人繼咨詢師反應之后的表達,伯格曼提出了下面的分類:

(1)當事人再次請求評價。這可能是對同一個請求的重復,對它的一些擴展或修正,或者是另外一個請求。

(2)當事人停止自我探索。無論是接受或者拒絕了咨詢師的反應,他常常脫離探究自己的態度和問題,而開始談起另外不太重要的材料。

(3)當事人繼續探索他的態度和問題。

(4)當事人敘述對自己的情感之間的關系的理解——表現出某種領悟。

伯格曼考查了對當事人和咨詢師的表現進行分類的這個概念性工具的信度,并發現它是令人滿意的,然后開始進行資料分析。他試圖確定,在機遇水平之上,哪一種類型或者類型聯合的出現更為頻繁?重要的研究結果是:

從根本上說,當事人最初的請求和隨后當事人的反應這兩者之間的關系,只有一種機遇關系。當事人最初的請求和咨詢師的反應之間也同樣沒有發現超過機遇水平的聯系。也就是說,咨詢師的反應和當事人隨唇的表達都不是由最初的請求“引起”的。

另一窮面,在咨詢師的反應和當事人隨后的表達之間,發現有顯著的交互作用效應。

(1)遠遠超出了機遇水平,咨詢師對當事人感受的映照會引起當事人持續的自我探索或領悟(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

(2)咨詢師反應類型1和類型2(基于評價的解釋性反應以及“結構性”反應)會引起當事人對自我探索的放棄(在1%的水平上是顯著的)。

(3)咨詢師要求當事人澄清自己的表達,這種反應往往導致當事人重復請求,或者是減少自我探索和領悟的出現頻率(分別在1%和5%的水平上是顯著的)。

因此,伯格曼的結論是;“情感映照”式反應可以促進積極的自我探索和領悟,而評價性、解釋性以及“結構性”反應往往助長了當事人對治療過程的消極反應。

這項研究清楚地說明了相當數量的研究中采用的程序,它用精巧細致的方式對治療過程的逐字逐句的記錄進行了檢驗,以便驗證當事人中心的治療理論。在這些研究中,治療的內在事件得到了客觀的考察,以便能夠揭示人格變化的過程。

對自我概念的一項研究自我概念在當事人中心治療和人格理論中是一個核心構想。對當事人自我概念的變化已經做了許多研究。此處簡短地報告一下由布特勒和哈爾(Butler&Haigh,1954)所做的一項研究。

對此問題經常運用的一個方法是由斯蒂芬森( Stephenson,1953)首先提出、后來為了對自我進行研究而有所改進的Q分類技術。在討論布特勒和哈爾的研究結果之前,讓我先對Q分類做一個簡要的描述。

從一定數量的咨詢案例記錄中,將大量的涉及自我評價的陳述全部收集起來。從中篩選出100條陳述,并對這些陳述進行編輯,使其含義盡量清楚明白。這樣做的目的是在最寬泛的可能性范圍內挑選出個體對自己的各種認知方式。例如,這個清單中包括這樣的條目:。我常常感到憤怒”;“我很有性的魅力”;“我真的情緒不正常”;“與別人交談我覺得不舒服”;“我感覺穰放松,沒有什么煩心的事”。

在布特勒和哈爾的研究中,每個人要對100個條目的卡片進行分類。首先要求“給這些卡片分類,以描述今天你所看到的自己”(即現實自我),要求他在那些卡片描述中,按照從最不像自己到最像自己這個標準把卡片分成九堆。其中每一堆卡片的數目分別是1,4,11,21,26,21,11,4,l,這是一個硬性的規定,以便接近常態分布。當他完成分類后,要求他再次對這些卡片分類,以“描述你自己內心最想成為的那個人”(即理想自我)。這樣,我們可以得到當事人關于每一個陳述條目的自我認知,以及他賦予這個當事人特征的價值評定。

顯然,在各種分類之間可以做相關統計。我們可以計算治療前的自我與治療后的自我之間的相關,現實自我與理想自我之間的相關,一個當事人的理想自我與另一當事人的理想自我之間的相關。較高的相關展示較小的反差或變化,較低的相關則正相反。例如,研究在治療過程中所處位置發生改變的特定條目,可以對人格變化的性質做出一種質的描繪。由于條目數量很大,所以在統計學意義上臨床資料就較少發生缺失。一般說來,這種程序使研究者能夠把微妙的現象學的認知變成客觀而可操作的資料。

讓我們討論一下布特勒和哈爾的研究使用的對自我條目的Q分類方法。研究假設是:(1)當事人中心治療將會導致當事人所知覺到的現實自我與理想自我之間的差異減少;(2)在那些被以獨立標準斷定為在治療中進展較大的當事人身上,這種差異的減少將會更明顯。

作為一個更為全面的整體研究的一部分(Rogers&Dymond,1954),對25名當事人做了現實自我和理想自我的Q分類,共測量三次,分別在治療開始前、治療結束時以及在治療結束之后6~12令月的隨訪階段。一個年齡、性別和社會經濟地位相匹配的不接受治療的控制組,也遵循著同樣的測驗程序。

研究結果十分有趣。治療前,當事人組(實驗組)現實自我和理想自我的相關范圍從-0. 47(在現實自我和理想自我之間有非常大的反差)到0. 59(表明目前的現實自我得到相當高的評價)。治療前的平均相關是一0.Ol,在治療結束時平均相關是0.31,而在追蹤隨訪期間平均相關是0. 31。這個結果表現出一個意義重大的變化,對研究假設提供了有力支持。特別值得指出的是,在隨訪期間相關數值只有微不足道的降低。根據治療師的專家評價和主題統覺測驗兩個指標所顯示的變化程度,在被試中選出17名治療進展特別突出的當事人。對這些人的統計顯示,Q分類的分值變化更加明顯:在治療前平均相關是0. 02,在隨訪期間是0. 44。

另有15名成員組成了一個“自我比較”組。當他們初次請求幫助的時候,對他們進行了第一次測驗,然后要求他們等待60天才開始治療。在60天的時間結束時對他們進行第二次前測,又在治療后和追蹤時間里進行了第三次和第四次測驗。這15個人的第一次測驗中現實自我與理想自我之間的相關是-0. 01,在60天時間結束時也是-0.01。

因此可以推論,發生在治療期間的變化顯然與治療有關,并不僅僅源于時間的流逝,或者源于要獲得幫助的決心。

控制組顯示了與治療組非常不同的情形。現實自我與理想自我最初的相關是0. 58,在追蹤階段為0.59,沒有發生什么變化。顯然這個小組沒有感到治療組所感到的心理壓力,對自己評價甚高,而且前后沒有什么明顯的變化。

我們可以合乎情理地從這項研究中得出如下結論:伴隨當事人中心治療出現的一個變化是自我知覺的變化傾向于更高的自我評價。這個變化不是一個暫時的、轉瞬即逝的變化,而是在治療之后能夠持續下去。

心理壓力的減少非常明顯。但是我們也看到即使在治療結束時,治療組的自我評價還是稍低于控制組。(換句話說,治療并沒有帶來“完美的適應”,或者壓力的完全消除。)還有一點也很明顯,即我們時論的這種人格變化不會僅僅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出現,也不會由于主動尋求幫助而出現。這種變化肯定與治療有關系。

與眾多研究一樣,這項研究揭示了心理治療與自我知覺的關系。

從其他研究中,例如羅杰斯和戴芒德(Rogers& Dyrnond.1954),我們知道在治療中發生變化的主要是現實的自我概念,而不是理想的自我。后者往往有變化,但變化是輕微的,而且它的變化往往傾向于降低自我需求、變得更為現實一些。我們知道,在治療結束時出現的自我形象,會被治療師相當客觀地評價為適應程度提高;在更大程度上具有內在舒適感、自我理解和自我接納以及自我責任感。我們知道,治療后的自我在與他人關系中能得到更大的滿足和愉悅。這樣,我們能夠一點一點地增加關于治療所帶來的當事人自我知覺的變化的客觀知識。

心理治療是否能夠帶來日常行為的變化?

本章中所描述的研究,以及其他的可以被引用的研究,提供了當事人中心治療能夠帶來變化的證據。個體作出了選擇并確立了不同的價值觀;他能自如地應付挫折,減少了持續的生理的緊張;他的自我知覺和自我評價方式發生了改變。但是所有這些還不夠;對于普通大眾和社會實際所關切的問題,這些似乎都沒有提供明確的答案。人們會闖:“當事人的日常行為改變了嗎?這種變化可以被觀察到嗎?這種變化的性質是積極向上的嗎?”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我在同事們的幫助下,曾就治療與當事人行為的成長變化進行了一項研究,研究成果于1954年發表( Rogers,1954)。

當事人中心治療的理論假定,發生在治療中的內在變化將會引起個體在治療之后減少防御,具有更多的親社會性,更多的接納自己的內在現實和社會環境的現實;而這些行為方式顯然體現了一套更加具有社會性的價值。簡而言之,當事人將會以更加成熟的方式去行動,而幼稚的行為方式將會減少。我們著手解決的難題在于把它付諸實證的檢驗,在于是否能夠給這樣的假設找到一種可操作性定義。

到目前為止,我們找不到多少至少聲稱能夠測量當事人日常行為的性質的研究工具。最適合我們酌目的的工具,是幾年前由威勒比(Wil-loughby)開發的情緒成熟度量表(Emotional Maturity Scale)。他構想了許多描述行為的條目,并讓100位臨床工作者——包括心理學家和精神病學家一一就這些條目所代表的成熟程度進行評價。在專家判斷的基礎上,他挑選出60條來組成量表。評分范圍從1(最不成熟)到9(最成熟)。下面列舉幾個條目以及它們的評分值,以便給讀者簡要介紹這個量表的特色。

評分和條目舉飼:

(1分)在解決問題時,被試經常懇求別人的幫助(條目9)。

(3分)駕駛汽車時,在平常的情景下被試泰然自若,但是如果別的司機于擾了飽,他就變得非常憤怒(條目12)。

(5分)被試對自己某些方面的缺陷心知勝明,但是他會通過從事自己占有優勢的活動來慰藉自己(條目45)。

(7分)在追求他的目標時,被試精心組織和安排,顯出其方法和手段有條不紊(條目】7)。

(9分)被試接受正當的性愛表達機會,他對這個主題不感到羞愧、害怕或者過分關注(條目53)。

選定了研究工具以后,我們就能夠以可操作的形式來陳述我們的假設:當事人中心的治療完成之后,由當事人自己和其他非常了解他的人對他的行為進行評價,如果得到情緒成熟度量表的一個較高分僮,即顯示其行為更加成熟。

由于對日常行為進行準確和可靠的測量十分困難,因此這個研究的方法必然會很復雜。作為一個大型的研究計劃的一部分,本研究包括近30名當事人和一個同等數量的匹配控制組( Rogers&Dymond,1954)。下面是研究的步驟。

(1)在治療之前,要求當事人按照情緒成熟度量表對自己的行為作出自我評定。

(2)向當事人要兩個非常了解他并愿意對他作出評價的朋友的名字。與他的這些朋友通過郵件進行聯系。他們用情緒成熟度量表作出的評價將直接寄到大學的咨詢中心。

(3)請求每個朋友在他評價當事人的同時.對另一個他非常了解的人作出評價。這樣做的目的是確定這位朋友評定的信度。

(4)治療組的半數被試被指定為自我對照組,當(他們)初次請求咨詢幫助時用情緒成熟度量表進行自我評定,60天后,再次作出評定。

當事人的兩個朋友對他的評定也是在這兩個時間作出。

(5)治療結束時,當事人和他的兩個朋友再次作出評定。

(6)在治療結束后6~l2個月內,再次從當事人和他的朋友那里得到對他的行為的評定。

(7)配X控制-的成員也根據情緒成熟度量表評定自己的行為,評定的時間與治療組相同。

這個設計收集了一系列豐富的資料,可以從各個不同角度進行分析。在這里我只報告主要的研究結果。

不管是作為當事人還是作為觀察者(朋友)進行評定,情緒成熟度量表都具有滿意的信度。但在不同的評價者之間不是特別一致。

在研究涉及的任何一段時期內,配對控制組的被試的行為都沒有顯示任何顯著的變化。

不管是根據他們自己的判斷,還是根據他們的朋友作出的評定,自我對照組的成員在60天等待期間,沒有顯著的行為變化。

在治療期間以及治療與追蹤相加的期間,旁觀者(朋友)對當事人行為的評定值沒有顯著的變化。這當然與我們的假設是相反的。我們需要弄清楚,不管當事人在治療中取得明顯的進展與否,朋友們是否都會持有這種消極的看法?所以在接下來的研究中,根據咨詢師的評定,將當事人分成了在治療中進展最大、進展中等、進展最少這樣三類人。

結果發現,那些在治療中顯示最大限度進展的人,在行為成熟方面,得到的朋友評分提高了(顯著性水平達到5%);顯示中等進展的被試,只有很少的變化;而進展最少的一組,行為變化指向不夠成熟的滑極方向。

治療師對治療的進展的評分,與朋友們對當事人日常行為的觀察之間有明確而顯著的相關。這個相關特別右意思,因為治療師的判斷只是以當事人在治療晤談時間內的反應為基礎的,很少或根本不了解當事人在治療室外面的行為。而朋友的評分是獨立地根據外在的觀察作出的,他并不了解在治療中發生了什么事。

大致說來,這些結果與當事人對自身行為的評分相一致。只有一個有趣的例外。咨詢師認為在治療中顯示出進展的當事人也會認為自己行為的成熟性有所提高,這種評價與那些觀察者的評價相似。但是有些咨詢師認為,不很成功的當事人以及那些觀察者認為在行為的成熟性上顯示出退步的當事人,也都會給自己打較高的分數,即認為自己在治療后以及在追蹤階段成熟性明顯提高。這似乎是治療進展不顧利的時候,當事人的一種防御性的自我評價。

于是我們可以得出一個基本的結論:當事人中心治療被認定為顯示進步或發展時,當事人的日常行為就有明顯可觀察到的趨向成熟的變化。在治療師感覺治療很少或者沒有進展的時候,就可以觀察到不成熟的退步行為。這個結論似乎是合乎情理的。這后一個的發現尤其值得注意,因為它第一次證明了,在與當事人中心取向的治療師的關系中,懇求幫助的努力沒有結果與自我整合的失敗可能相伴出現。雖然這些消極的結果不是特別重要,但是仍然值得進一步深入研究。

這項研究是研究心理治療的行為結果的各種各樣的努力之一。它也反映了在構思嚴謹的研究設計時面臨的許多困難。我們需要確定:

(1)的確發生了行為的實際變化;(2)這種變化是治療的結果,而不是一些別的因素造成的結果。

以上關于日常行為變化的研究作了宏觀的介紹。我們可以說,似乎有可能在實驗室中對這個主題進行進一步的擦究。問題解決的行為,適應性行為,對威脅或者挫折的反應行為等等,這些方面的變化都可以在更好的控制條件下進行研究。然而,我上面介紹的研究是一種探索性的開拓,它似乎表明:成功的治療導致積極的行為改變,不成功的治療有可能導致行為的消極變化。

與治療進展有關的治療美系的性質我希望討論的最后一項研究,是由巴雷特一列納德( Barrett-Len-nard,1959)最近完成的。他從我有關治療中變化之必要條件的理論出發,提出如下假定:在關系中只要存在五個態度性的條件,當事人身上就會出現人格的變化。為了探究這個問題,他開發了一個治療關系量表(Relationship Inventory),其中包括當事人量表和治療師量表兩種形式,設計的概念依據是治療關系的五個維度。到目前為止,他只分析了當事人對治療關系的認知資料,下面我將討論有關的研究結果。

為了客觀地測量治療中人格變化的程度,巴雷特一列納德研究的被試是正在進行治療的一系列新案例。在第五次晤談結束后,讓每一個當事人完成關系量表的測查。為了清楚描述這個研究的某些細節,我將舉例說明關于每個變量的幾個條目。

例如,巴雷特一列納德想要測量當事人對自己得到共情理解的感受程度。他列舉了關于治療師行為的條目,由當事人用六級量表(從非常符合副非常不符合)作出評定。顯然這些條目可以表示共情理解的程度。

他能體會我對自己經驗的具體感受。

他試圖通過我的眼光看世界。

有時他用自己的感受方式來推測我的感受方式。

他從一個超然的、客觀的觀點理解我所說的話。

他聽懂了我的話,但不理解我的感受方式。

巴雷特一列納德要測量的第二個因素是治療師對當事人積極關注(關愛)的程度。有關的測量條目有:

他很關心我。

他對我感興趣。

他對“我的動機是什么”感到好奇,但對我個人并不真正感興趣。

他對我漠不關心。

他對我有反感。

為了測量關注的無條件性,即治療師表現的關注是否“無任何附帶條件”,下面這類條目可以測量其程度的差別:

不管我表達“好”的感覺還是“壞”的感覺,他對我的關注態度沒有什么改變。

他有時(并不總是)會以正面和友好的態度對待我。

他對我的興趣有賴于我正在對他談論的內容。

為了測量在關系中治療師自我的和諧一致,或者說真誠透明,使用了下面這類條目:

在我們的關系中,他表現的是他的真實自我。

他有時會裝作喜歡我或理解我的樣子。

有時候他對我的外在反應和對我的內在反應顯然不一樣。

他是在對我扮演一種角色。

巴雷特一列納德還想測量另一個他認為很重要的變量——治療師的心理可接近性( psychological availability),即是否愿意被人了解或接近的程度。有關的測量條目有:

當我想知道他的想法和感受時,他會直率地告訴我。

當我問到有關他的事情時,他會感到不自在。

他不愿意告訴我他對我的觀感。

巴雷特列納德的一些研究結果很有趣。與新手相比,經驗豐富的治療師更多地具備前面的四個品質。然而,在“愿意敵人了解”即可接近性一項上,新手更愿意與人分享自己。

在他的研究樣本中,心理壓力較重的當事人,前四個項目的測量分值全部與客觀測量的人格變化程度及出治療師評定的變化程度呈現出顯著相關。共情理解與人格變化的相關最強,真誠、關注程度以及關注的無條件性也與治療的成功顯著相關。“愿意被人了解”與否似乎與變化沒有顯著的相關。

因此,我們可以相當有把握地說,治療師的高度一致或真誠,治療師表現出的敏感而準確的共情,治療師對當事人的高度關注、尊重、欣賞以及這種關注的無條件性,所有這些特征使得人際關系有可能成為一種有效的治療關系。這些品性看來就是引發人格和行為變化的主要影響因素。從這一項以及其他的一些研究來看,有一點似乎很清楚:這些品質能夠在小樣本的互動研究中,在治療關系的較早階段測量出來,而且能夠預示治療關系的發展結果。

最近的有關研究工作致力于將當事人中心治療理論的各個細微側面置于實證的檢驗,這項研究就是一個例子。需要注意,這個研究不是要解決技巧或者理論概念的問題。它贏接切入了難以捉摸的態度的、體驗的性質問題。據我判斷,心理治療的研究能夠研究這種難以確定的東西,說明它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展。在我看來,有關前四個變量的肯定的支持證據以及關于第五個變量的支持證據的缺乏,似乎表明,在這個層面上進行的研究能夠產生富有意義的、有區分力的研究結果。

與治療的進展相關的治療關系的性質全都是關于態度方面的性質,這應該引起我們持久的研究興趣。雖然我們有可能發現,專業知識的程度或者技能和技巧也會與變化有相關;但這項研究提出了富有挑戰性的可能,即某些態度的、體驗的性質本身就足以激勵積極的治療進程;而理性的知識、醫學或心理學的訓練并不一定是必要的條件。

這項研究的開拓性還表現在另外一個方面。它第一個清楚明確地設計了研究心理治療的因果聯系,或者說引起變化的因素。在這方面,理淪上已有了長足的進展,方法上也已足夠精密,我們可以期待對人格改變的動力學有越來越多的研究。我們將來有可能辨別與測量那些引發或造成人格和行為變化的條件。

目前的一些研究與心理治療有關的調查研究在美國正在迅速發展,甚至精神分柝團體也在進行著若干關于分析治療過程的客觀研究。既然現狀是如此的復雜,并且是如此迅速地改變著,那么對今天正在發生的情況作總結是不可能的。我在此僅限于非常簡短地概述幾項我個人了解的與當事人中心治療有關的研究方案和計劃。

在芝加哥大學施林(John Shlien)博士指導下進行的一項研究,調查了在短程(時間有限制的)心理治療(brief time -limited therapy)中出現的變化,并把這些變化與那些一般的長程(無時間限制)治療中出現E變化進行比較。給當事人提供限定次數的晤談(在大多數例子中是20次,有一些是40次),次數一到即結束治療。當事人如何運用時間以及縮短治療期限的可能性,都是研究者感興趣的題目。這項研究在不遠的將來就應該完成。

有一項密切相關的研究是對短程阿德勒療法的探討。在魯道爾夫(Rudolph)和德萊克斯(Dreikurs)博士及其同事的積極合作下,施林正在同時進行一項關于阿德勒療法的研究。如果全部計劃進行順利的話,這將意味著能夠對兩種明顯不同的療法——阿德勒療法和當事人中心治療——作出一個直接的比較。在這兩種療法中,將會實施同樣的前測和后測,治療的時間是相同的,并且要對所有的晤談進行錄音。這的確會是一個里程碑,而且會大大擴展我們關于不同的治療形式中共同的以及區分性因素的知識。

芝加哥大學的另一項研究正在由卡特瑞特博士、菲斯克( DonaldFiske)和威廉·科特納博士等人實施。這項研究確實是在一個非常廣泛的基礎上,嘗試著研究大量可能與治療性變化相關的因素。它正在撒下一張大網以調查許多以前沒有考慮到的因素,這些因素可能與治療中的進展或缺乏進展相關。

在威斯康星大學,羅伯特·洛斯勒( Robert Roessler)博士、諾曼·格林菲爾德(Norman Greenfield)博士、杰羅姆,波林(JeromeBerlin)博士和我已若手一組系統的研究,希望能解釋與當事人中心治療相關的自主性生理指標變化。這項研究的一部分,是對治療期間當事人的皮膚電反應、皮膚溫度以及心率進行連續的記錄。把這些與晤談記錄進行比較,或許會就人格變化過程基本的生理一心理性質提供更多的信息。

在一個較小的項目中,有幾位同事正從事一項對心理治療過程的客觀研究。我最近根據觀察提出了關于心理治療過程中的幾個不規則階段的連續譜理論(Rogers,1958)。目前我們正在從事一項研究,把這個理論描述轉換戒可用來研究治療的晤談記錄的操作量表。目前已經開始進行這個量表的信度和效度研究。

在威斯康星大學還有另一項計劃,尤金·甄德林博士和我是主要的研究者,從事精神分裂瘟病人(慢性的和急性的)與正常人心理治療過程的比較。研究中,每個治療師在一段時間內負責三個當事人的咨詢,其年齡、性別、社會教育狀況相似——一個慢性精神分裂癥病人,一個急性精神分裂癥病人,一個來自社區的適應“正常”的人。已經進行了多種前測和后測,并記錄了所有的晤談。希望這項研究能有許多有趣的發現。它把對于當事人中心假設的檢驗推向一個薪的領域,即正在就醫的精神病患者。這項研究的部分基本假設是:如果提供心理治療的必要條件(多少有些類似巴雷特一列納德的研究),將會發現精神分裂癥病人的變化過程與正常人相似。

這些簡短的描述或許足以表明,當事人中心治療的實踐和理論所激勵的客觀性研究正在繼續增長和擴展。

這些研究對于未來的意義“這些研究將把我們引向何方?整個研究結局最終會是什么樣子?”

在總結這一章時,我希望對這個問題作一個評論。

在我看來,它的主要意義是,一個增長著的、可以客觀證實的心理治療的知識體系將造成心理治療“學派”的逐漸消失,這也包括當事人中心治療這個學派。關于促進治療變化的條件,治療過程的性質,阻礙或抑制治療的條件,治療在人格或行為變化方面的特有結果等等問題,隨著已掌握的知識日益增長,我們就會越來越少地強調教條和純粹的理論概念。不同的覓解,治療中不同的程序,對于結果的不同的看法,都將被付諸于經驗的檢驗,而不再僅僅是一個只能討論或爭辯的問題。

在當今的醫學界,我們不會發現有一個與其他治療學派相互競爭的“青霉素治療學派”。不同的看法和見解肯定是有的,但是這些在可預測的將來肯定通過設計精細的研究得到解決。所以我相信,心理治療將日益轉向以事實而不是以教條作為評判的權威。

由此我希望會出現一種越來越有效并且不斷發展的心理治療,這種心理治療沒有名稱,也不需要任何特殊的標簽。它會吸取任何一個以及每一種治療取向中得到事實檢驗的各種經驗,并綜合為一個整體。

我大概應該就此打住。但是,有些人不認可在心理治療這樣一個微妙而無形的個人領域進行研究,我有話要對他們說。他們可能覺得,將這樣一種密切的人際關系置于客觀的研究審視之下,可能會使它失去人性的色彩,剝奪了它的最基本的品質,把它簡化成一個冷冰冰的知識體系。我只想指出,至今為止還沒有出現這樣的結果。事實正好相反。研究的領域越拓寬,結論就變得越明顯:當事人的重大變化總是涉及非常微妙的主觀的個人經驗——即內在的選擇,全部人格的更大的整體合一(greater oneness),自我感受的變革。而在治療師方面,近來的一些研究顯示,一個富有人情昧、熱心、真誠的治療師,全心全意地關注、理解與他對話的當事人此時此刻的感受,才能稱褥上是最有效的治療師。

肯定沒有任何研究證據說,一個冷漠的、理智分析的、不動感情的人會是有效的治療師。心理治療的一個悖論似乎是;為了提高我們對這個領域的了解,個人必須把他最富于熱情的信仰和最堅定的信念置于不帶個人色彩的實證研究的檢驗之下;但是為了成為一個富有成效的治療師,他運用這種知識必須只是為了豐富和擴展他的主觀自我,并且在他與當事人的關系中必須成為一個自由而無畏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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