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寫敘事時,我意識到,我自己并不擅長回憶。很多的事,在腦中會閃過,但我并不覺得這樣的事,一定值得寫在生命敘事里。我在想,我或許屬于那種在未來的人,過去的就過去吧。
今天處理了兩起事件,三年級與六年級的。余老師給我電話,說又涉及到翰的問題,沒法協調,請我幫忙。我原以為這孩子一定又犯了大事,而且不聽老師勸解。余老師告訴我是她和數學老師一起來,結果來的是余老師與三位小朋友。我立即反映過來,是讓我做調解員的。一問,原來就是翰在考試中,用腳故意碰前面的同學。前面的同學轉過身制止他,請他不要動,或者動的時候,動作不要那么大。他還真就動小些了,前面的同學還說舒服。這時,被數學老師發現了,批評了翰。翰覺得,對方說了那句話,所以不服氣,于是在下課的時候,就動手了前面的同學。前面的同學忍住了,沒有還手。老師處理此事時,翰一直糾結因為對方說了,所以他可以這樣做。在余老師那里,就揪著這事說事。老師說不下她,就找到了我。其實,從余老師的情緒里,我明顯感覺到她的疲累,這個孩子據老師說,每天花在他身上的時間,大概在2-4個小時。任何一個老師,如果每天都這樣,我想都可能會疲累,甚至會更甚。
經過孩子的敘述,我很快理清了原因以及孩子的糾結。我問孩子:“對于整個事件而言,對于你自己所做的事,你覺得糾結的這事重要嗎?”孩子說,并沒有那么重要。于是,很快達成了共識。這件事,說起來真的小,孩子都覺得,這樣的事沒有必要到我這里,也沒有必要到班主任那里,自己就能和平解決的。可是,他就是與班主任不對付呀。而且這孩子又特別犟。
但我沒有想到,六年級的杜更犟。因為別人插隊,對她的運動又沒有任何影響,可是她不僅管了,還管得兩人起了沖突。最后,因為老師看到是她在出手,她又比對方大了不少,就批評了她。她因為這事,在今天聽起來,都還是委屈得不行。往好了說,這個孩子是在尋求一種公平,這樣的精神是可以贊揚的。可是,面對這樣的事,一定要去糾結嗎?孩子還給我說了她的一人委屈,下午的劉老師不請她回答問題。無論她怎么舉手,就是不請。于是,她難過得在我面前控訴。這孩子更犟,而且喜歡用眼淚來獲得同情與認可。
孩子是個相當聰明的孩子,口才也好,成績也好。但是,凡事都想爭贏。我理解孩子,但我并不愿意去支持孩子的做法,一味爭贏,會讓自己受到很多的傷害。孩子爭的是一時的輸贏,卻不明白,這樣的小事,有多大的輸贏可論呢?我希望,這個聰明的孩子能夠理解“退是最大的進”,可明顯,她現在是理解不了的。我的做法也有些中庸,但這個如此聰明的孩子,是需要懂得退。如果這事,換個人來向我說,可能我的處理方式會不同,可能我還會表揚他的行為。
兩個不同年齡的孩子,給我的沖擊還是有的。我再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