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圣》是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的作品,讀一本好書,就是和許多高尚的人談話,再次捧起它,更品出了大道似簡的人生哲理,非常簡單的故事,卻講了一個硬道理: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逼一逼自己,才知道自己有多牛逼。
書中講述了哈羅德年過六十歲,一個平凡低調的老人,本以為下半生就在英國的鄉間,無朋友,無敵人,平靜、心懷愧疚,夫妻疏離,鐘表似得平淡的日復一日重復著自己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收到了一位老友的來信,老友身患絕癥,悲痛、內疚之下,哈羅德開始自我救贖的征程——走路,一直走,從英國的最西南走到了最東北,87天,627英里,在此過程中,他遇到了很多阻力,多次想放棄,但是路途中更多的人和事給予了他肯定和鼓勵,使他最終走下去,就是這樣平凡一件小事——走路,他完成了心靈的自我救贖,贏得了妻子的愛情,重新喚起了對生活的熱愛和激情。
我們常常被成功人士的堅持和突破自我所感動,覺得“超越和牛逼”都離我們很遠,我們自詡為普通人,躲在自以為的舒適區里,過著溫水煮蛙般的日子,人無近慮,必有遠憂,突然有一天,我們面臨窘境,而當年和我們一起的普通人卻悄悄改變著自己,變成了那個讓我們仰望的巨人。《一個人的朝圣》講述的就是普通人的故事,它告訴我們,逼一逼自己,跳出生活的舒適區,你會看見更美的風景。
朋友小葉生性膽小,又是一個路癡,在北京這種方方正正的城市里,她竟分不清東南西北,拿到駕照五年,不敢上路,她曾經一時興起上了一次路,卻因為緊張,為了躲避與她間隔足有兩米之遙的快遞車,致使輪胎與馬路切線過去,損壞一條輪胎,自此,她便自我封印了開車的技能。后來,她搬了家生了娃,家離單位很遠,坐公共交通需要一個半小時,而她又想早點回家照顧寶貝,只得硬著頭皮上了路,不知道中間的歷劫過程,總之一年后,她就能開車穿梭在北京城的各個胡同了,我沖她豎起大拇指,向她請教開好車的秘訣。她笑笑:“硬著頭皮上唄,嗷嗷待哺的娃就是我開車的動力,人都是到了一定份上,才知道能力是可以逼出來的”。她還和我講了一次在早高峰的五環上,她的手動擋汽車在一個高高的坡上熄火了,緊張之余,她忘記了如何坡起,當時都想直接下車找救援,在后面車的喇叭聲中她調整了呼吸,重新發動了車。看著她自信的像風一樣飛馳在路上,真好!
別讓自己生活在繭里,要想像蝴蝶一樣優雅的起飛,總要忍受破繭的痛苦,關鍵時候逼一逼自己,當你竭盡全力,上帝自會主持公道。
由于白天工作忙碌,晚上需要回家帶娃,所以我基本保持每周更文一篇,還經常沾沾自喜:與同事相比,已經很不錯了。直到有一天,認識了一位簡友,我吃驚于她的日更一篇,開始我以為這是一個全職媽媽,后來發現她亦有自己的工作,每天當我睜開眼,發現她已經完成了自己的更文。每日一篇,量變到質變,就像蝴蝶煽動翅膀一般,由于她的堅持努力,已成為簡書首頁的常客, 日更一篇,這需要多大的毅力和自我超越,這是一個對自己多么狠的女人,她應該很享受這個過程,因為她已經成為很多人眼中的“牛逼人”。自己的極限,原來只是別人的日常,在你忙著追劇、刷圈、發呆的時候,牛人已經在向夢想中的自己一點點靠近了。受她的啟發,我開始堅持日更一篇武器科普日歷,希望一年后,我也能自豪的說:看,我多牛逼!
我們都對生活有各種夢想,堅持卻成了最大的敵人,不忍心不狠心逼自己一把,于是我們大部分人都只是普通人。
回味《一個人的朝圣》,我們學到:
1.那只是走路而已:學會將大目標分解為小目標,著眼點要大,著手點要小,然后將一件件小事完成,由點及線再到面,終究會實現自己的大目標。
2.一直走:堅持,是最好的品質,一件事情,堅持幾十天,幾百天,得牛成什么樣兒!據統計,如果你在自己所從事的領域堅持學習五年,那么你就會成為該領域的達人,而事實是,我們堅持不了二十天就半途而廢。
3.不再等待: 行動起來,慢慢來,比較快!
是的,你只需逼著自己努力,剩下的交給時光,相信時不負我,就像哈羅德一樣,逼一逼自己,你也可以很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