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外生活了幾年,再過十天就回家了,這兩天又開始轉悠,想著給親戚朋友買什么禮物。
昨天去了名品折扣店,一些過了季沒賣出去的名牌,在那里薈萃一堂。
其實,我平時買東西,是最不講究牌子的,覺得牌子這種東西,一是欺負人窮,二是欺負人傻,而我平生最痛恨被欺負。每次路過名牌店,我都側目而過,很有點井水不犯河水的氣概。但是,給親戚朋友買東西,總覺得還是應該講究點品牌。
以前在國內讀研時,和一個朋友合譯過一本書,叫《禮物之流》,是一本人類學的書,大意是說:
禮物,本質不是東西,而是意義。禮物的流動也就是意義的流動,秩序的流動,或者說得更嚴重一些,就是人類關系的流動。
沒有禮物,人類的生老病死這些事件,和動物的生老病死,也就沒什么區別了。
我一向覺得,人類學是一門很有意思的學問。我的看法是,它就是一門從猴子的角度觀察人類的學問。
比如,作為一個人,對面有個人打著領帶朝你走過來,你不會有什么奇怪;但是,作為一個猴子,你看見好好一個人,脖子上綁一根繩子,繩子垂在胸前,神情肅穆地朝你走來,你肯定會覺得人類真幽默。你會想,人類為了裝正經,連脖子上綁一根繩子這種事情都想得出來,還染成各種顏色和花紋,真是有兩把刷子。
問題是你不是猴子,你得理解那根繩子上所飄蕩的意義。
想到這一點,我就更覺得買一些“品牌”送人,是一件事關重大的事情。因為我送給人家的,不僅僅是東西,而且是“意義”。從使用價值的角度講,一條地攤上買的圍巾和一條品牌圍巾沒啥大區別,但是,從“意義”的角度講,給品牌付款的那一刻,象征著我對你的重視,也就是你對我的意義。
于是,我就在這里轉來轉去,尋找價格適中的意義,這個意義不能重到砸壞我的心臟,但也不能輕到讓我眼睛都不眨一下。意義們前呼后擁,五顏六色,朝我擠眉弄眼,在它們的勾引下,最后,我買下了一大堆意義,其中包括五個錢包、兩條圍巾、一件衣服、兩個挎包、三個裝飾品、一雙鞋。
后來,我氣喘吁吁,買不動了,坐在商場旁邊的窗臺上。我拿出紙和筆,統計我買了幾樣東西,還差幾樣。我算得很專心,勾勾叉叉打了滿紙,腳邊堆了一座小山似的禮物。
最后結賬的時候,售貨小姐笑嘻嘻地說:“你買了一大堆東西?!?/p>
我真想糾正她,不是一大堆東西,是一大堆意義。
我要把這堆意義裝進箱子,坐上飛機,帶回家,然后打開,一件一件拿出來,一件一件送到人家的手上,聽人家的贊嘆。
到那個時候,我會想,所有這些無聊的牌子,無聊得多么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