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讀《論語》,讀到公冶長篇第五5·1子謂公冶長,“可妻也。雖在縲紲之中,非其罪也。”以其子妻之。
孔子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了公冶長,讀到這里我很是好奇,作為兩千多年以來一直被推崇的圣人,是如何選擇女婿的?通過百度搜索關于公冶長的資料,然而挺失望的是歷史對公冶長的記載十分有限,流傳下來的兩個故事都是他精通鳥語。
盡管如此,我還是把能了解到的情況做個簡單的分析吧:
1.公冶長(前519年-前470年),名長,字子長,春秋時期齊國人(一說魯國人)。他是孔子弟子之一,在七十二賢人中排名第二十位。相傳公冶長從小喜歡讀書,知識淵博又有高尚的品德孔子對他贊賞有加。唐玄宗尊之為“莒伯”,宋真宗加封為“高密侯”。明嘉靖九年改稱“先賢公冶子”。
雖然流傳至今的歷史記載甚少,但由孔子及唐宋明后人對公冶長的評價,必是個有德之人。
2.我們來參考一下孔子給他侄女選女婿的標準吧。
子謂南容:“邦有道,不廢,邦無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
3.張居正讀論語時的注解“可見圣人之于婚嫁,不論門族,而惟其人;不拘形跡,而惟其行。非獨謹于婚姻,亦可謂明于知人者矣!”
可見孔子選婿,一不選錢財,二不選地位,三不選門當戶對,而是首先關注被選者的人品本身。
這也許也是我們在現代婚姻里選擇伴侶時需要首先考慮的問題,一個人品好的、自己喜歡的、家庭觀一致的人才是讓讓人感覺長期愉悅的基礎,至于錢財、地位、門當戶對、甚至現在很流行的有趣其實只是一些小小的附加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