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我經歷了兩件事,都與失信有關。一個本已說好給我打掃衛生的人,在約定的時間里,我打電話過去,她說,她等不到我的電話,已經到別人家干活了。實際上我打電話的時間還沒到我們約定的最后時刻。還有一個人想租我房子,因為房子過臟,我和她商定等我打掃完房子,也就一兩天后我給她電話,請她來看。經過兩天緊張的粉刷和保潔,房子煥然一新。我興奮而自信的撥通她的電話,她說等不到我的電話,已經找好了房了。我滿心歡喜瞬間冷卻,凝固成了難言的郁悶和失望,更多的是對這類不在乎名譽的人命運低迷的悲哀。
? ? ? 在生活中這種瑣事可能每個人都經歷過,或者聽說過。前者我覺得她是重利輕信,后者是言而無信。我個人認為,如果你和別人已經有約,那在你做出改變的時候,首先應告知對方一聲,這個是最起碼的禮貌,也是誠信的前提。現在通訊這么發達,一個電話幾十秒就能解決的事情,為什么要等到別人把電話打過去,自己再牽強的解釋。
? ? 叔本華曾說,一個人的名譽“是他人對我們的價值的看法;主觀上則是我們對于他人看法的顧忌”。由此可見個人的行為表現是名譽產生的基礎,而他的名譽也是他在社會中被認可和有所作為的前提。所以,我認為人應該有名譽感。每個人都不應該對此掉以輕心。不管這個人從事什么職業,只要他破壞了誠和信,他也就永遠的失去了誠和信,隨之而來的苦果肯定也在所難免。
? ? 對于上面提到的二位,我尊重她們的選擇,只是對他們這種不珍惜名譽的做法很是吃驚。人類社會是群體性的,是合作互利共贏的。與人打交道是生存的根本。現代人強調情商就是人情世故的一部分。一個人如果確信得到了別人的好評,便能增強這個人的生活勇氣,對他好評的眾人也會給予他保護和幫助,讓他對抗生活中的災禍和困頓。基于此,對如前面我提到的那兩人,如果繼續淡漠羞恥感和名譽感,那他們的生存也只能停留在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