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兩篇《互聯網早期項目要能夠每年增長10倍》中,我提到快速增長對初創公司的重要性。今天我們探討快速增長的核心動力:網絡效應。
網絡效應的三個定義:1、用的人越多,產品越好用;2、每增加一個新用戶,就能給老用戶帶來新價值;3、每多一個節點,系統就增加若干種連接可能性。
幾乎所有互聯網巨頭都具有網絡效應,它們的市值和其業務模式的網絡效應也高度相關。先看facebook和微信,每一個新用戶的到來,都給了老用戶更多的鏈接可能,而且這種可能是直接且即時的。再看亞馬遜和阿里巴巴,平臺每新增一個賣家,就給消費者提供了更多的選擇,這種選擇同樣是實時可得的;雖然他的買家之間彼此提供的價值很少,但是每一個賣家可以提供的SKU卻很多,因此網絡效應仍然很強。最后看Uber和Airbnb,每新增一個司機或者房東,就給司機或租客提供了更多的選擇,但這種選擇不是實時可得的,而且杭州的司機或房東不能給北京的乘客或租客提供服務,因此uber和airbnb雖具有一定的網絡效應但并不強。因此,uber和airbnb可能最終也無法擺脫競爭者的挑戰,達到千億美金市值。從這個角度看,王堅博士在《在線》中提到的"移動互聯網只是web互聯網的一朵小浪花"是很有道理的。
探討網絡效應時,我們要特別注意幾點:
1、我們關注需求端的網絡效應,而不是供給端的網絡效應。供給端的網絡效應其實就是規模經濟,即隨著用戶或規模的增加,公司或平臺經營的固定成本可以攤薄。規模效應存在于各行各業,而不僅僅為互聯網所獨有。
2、需求端的網絡效應,新用戶增加的價值必須是直接而非間接的。比如新用戶的增加使公司的盈利水平得以提高,從而可以給老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這種傳導邏輯就是間接的,我們不認為它具有網絡效應。
3、并不是具有網絡效應的公司就值得投,網絡效應是互聯網對先行者的饋贈。社交或電商都是已經被驗證具有網絡效應的模式,但現在創業機會不多了,因為騰訊或阿里這樣的公司已經利用網絡效應建立了高高的護城河。
4、在人工智能時代,網絡效應的表現形式可能是,每增加一個新用戶,新用戶帶來的數據都能立即用于改善老用戶的使用體驗。
最后做一個小廣告,我所在的基金投資的法大大(電子合同NO.1)和企企通(供應商管理系統NO.1),都是我認為saas領域具有網絡效應的典范。他們在一到兩年的時間內,就累積了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企業用戶數,我非常的看好。他們在年底有可能啟動C輪和B輪融資,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