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回答。即使是同一個人,隨著寫作年齡的遞增,在不同的階段也會有不同的感悟,作出不同的選擇。
為名?在大數據時代的今天,人人都是自媒體,要發表,也就是手指一點的事,網絡寫手鋪天蓋地,誰還會因為你能寫幾篇東西羨慕你啊?現在有錢就能印書,一口氣出幾本書的也大有人在,誰還稀罕呢?若想寫首情詩去騙女孩子,那得趕快找精神科醫生診治了!
為利嗎?真想發財,你還不如趁早干點別的。真正能靠寫作致富的,那是像二月河、莫言、賈平凹等大腕中的大腕。對絕大多數作者來說,你干什么不比寫作賺錢啊?不僅不賺錢,還得倒貼印刷費呢!曾經就有人對我說:看樣子你也不傻,干點賺錢的事,也早發了吧?
在我開始寫作的八十年代,作家還是很讓人高看一眼的。
想當初,自己開始寫作時,只求能發表,不看什么文體,不論自己是否擅長,也不管自己有沒有積累和感想,什么征文都參加、什么報刊都投稿,甚至連讀者來信也寫得不亦樂乎。如果有“豆腐塊”發表了,必定興沖沖地到處示人,儼然以著名作家自居。稿費單自然是久久不去取,要擺在顯眼的地方讓人看的,如果得到別人幾句贊美,興奮得幾天幾夜輾轉反側。萬一得了個什么獎,那簡直要狂喜到暈過去了!
胡寫亂投,只求發表,這應該是所有寫作者都經歷過的初級階段。
但是,如果寫了大半輩子,仍然停留在初級階段的“操練”上,說實話,這種“操練”,除了好過打麻將,還不如去跳廣場舞呢。
有許多人經過寫作的初級階段后,會往故事性方面努力。怎樣把故事編得好看?怎么才能抓住讀者的眼球?這確實需要講究技巧。有不少寫手費盡心機,最終成了編故事的高手。
精于編故事,也沒有什么不好,特別是在今天這個只喜娛樂、微信流行的年代,大多數人是熱衷于快餐文化,只求故事好看,哪管什么品味內涵?根本就沒有停下來審視一下、思考一下、感動一下的習慣。就算你精心創作一部藝術精品捧到他面前,他也是不屑一顧的。
當然,善于編故事,這也是寫作者的必經之路。藝術性就應該包括故事性。但對追求內涵的小說家來說,故事只是一種形式,一個外殼。他想表達的,不只是故事,而是要通過故事體現他的思想觀點、價值取向,或揭示一種社會特質、人性本質。有了這些內涵,才說得上是值得品味的作品,才有流傳的可能與價值。
早些年,我在一次故事講座中說過:好故事是可口可樂,好小說才是醇香美酒。寫故事的人就不太認同我的說法,覺得有歧視的偏見。其實我并沒有歧視故事的意思,我自己也是從寫故事起步的。直到寫小說后,也非常講究故事情節。但我們不能一直停留在會講故事的層面,講故事不是小說的最終目的。值得品味的才是好東西,無論是物質的還是精神的。這就像選美,一個美女,外表很美,但沒內涵;外表還行,內涵豐富。你會給誰打高分呢?
在你打分的同時,也就看出你品位的高下。
一部有內涵的小說,還不能缺少耐人尋味的細節。如果沒有可以品味的細節,故事再好,我翻翻就會放下的。
因此,我始終不認為,暢銷、票房、收視率,就是精品力作。還得考量是哪些人喜歡看。熱門之后,往往就是冷門。
說了半天,現在寫作,既不能為名,又不能圖利,那干嘛還寫呢?
最近,遲子建的《群山之巔》獲得《當代》長篇小說第一名的獎項。她說:我沒有如釋重負之感,而是愁腸百結仍想傾訴。這種傾訴似乎不是針對作品中的某個人物,而是因著某類風景,比如滔天的大雪,不離不棄的日月,亙古的河流和山巒。也或許不是因為風景,而是因著一種莫名的虛空和徹骨的悲涼!
現在,我們為什么要寫作?因為關注現實,因為琢磨人性,內心積了太多的情感,有要寫出來的沖動,有一種要向人講述的欲望。進而希望通過作品,引起讀者的共鳴,多少起到啟迪心靈的作用,那就功德圓滿了。即使無名也無利,甚至自討苦吃,卻樂此不疲。
心甘情愿地付出,是一種情結,往往是不圖回報的,也不需要任何的理由。
在一個人心浮躁、精神越來越被物欲所侵蝕的時代,能夠耐住寂寞,堅持精神的書寫,實在是一件很奢侈的事,不是常人可以理解得了。
經常有人會說:你們不是吃飽了撐的嗎?你以為你是誰呢?
如果你根本就沒有“文青”的情懷,說了,你不會懂的。
我也自知,我說這些,有不少人是不以為然的。這沒關系。在多元選擇的今天,誰要想統一所有人的看法,既不可能,也沒必要。
有了差異,才有色彩。有了色彩,才有我們看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