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講有關法律的第四個基本認識,嚴格的說這是屬于法律實踐中的一個重要原則,即:在法律實踐中,需要通過法律認可的證據來認定事實。
? ? ?說得通俗一點,如果有一天你需要對簿公堂時,你向法院申訴的所有事實,必須要有法律認可的證據予以證實。沒有證據證明的事實,無論這個事實是否客觀真實的發生過,法官也不會認定。
? ? ?至于原因嘛,親們就別為難法官了吧,法官又不是那可愛的機器貓,能拉開辦公室的抽屜,坐上那拉風的時光機器回到原被告所陳述的事實發生時,親眼看一看究竟發生了什么…….
? ? ?正因為我們都是處在三維空間的生物,能感知時間卻不能控制時間的流動,過去的事情是無法通過時間回流來予以客觀呈現的——因此,當我們的法官面對各說各理,甚至賭咒發誓的當事人時,只有通過證據對過去發生的事實予以重建。
? ? ?所以,有理還不夠,你還得有證據。
? ? ?那么法律上認可的證據有哪些呢?我們總不能告訴法官說,我家二大爺夜觀天象,推算出我家的母雞是隔壁老王偷的吧?
? ? ?總體而言,在常見的三大類法院訴訟中(民商事訴訟、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從證據的形式來看,一般有物證、書證、證人證言、鑒定結論、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等。上述這些證據,根據事實和法律關系的不同,在法律糾紛的實踐中可能會有不同的表現及組合形式。這個我們后面涉及到具體的法律風險控制時,會告訴大家需要關注哪些具體的關鍵證據。
? ? ?其次,大家可能已經注意到,我前面所講的證據有一個前置的定語,即“法律認可的”,這意味著在法律訴訟中,要讓法官認可咱們提交的證據是有一定條件的,我們不可能無限制的提供隨意的證據。
? ? ?具體而言,大家要注意三點:
? ? ?一是提供的證據需與訴訟爭議的事實具有關聯性。通俗一點說就是我們所提交的證據,需要與發生糾紛的事實有一定的聯系,比如:如果你想要證明和某位大美女是夫妻關系,當然最直接的證據是拿出結婚證來。但如果你只是拿出當年和女神的青春合影(說不定還是當年的班級畢業集體照之類的——這是多少悲催少年與女神的唯一合照),這個與你想證明的夫妻關系毫無關聯,自然不能成為證明爭議事實的證據。
? ? ?二是提供的證據應具有合法性。也就是說你所提供的證據及其來源應當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不屬于違法獲得的證據。這個在西方有個比較形象的說法,叫“毒樹之果”——這是美國刑事訴訟中對非法證據的排除所作的一個形象化的概括。其具體的學術含義大家倒不必做過多的了解,只需要明白非法獲得的證據,正如毒樹所長出的果子,樹有毒,果子自然也有毒,吃了不就嗝屁了?因此不具有合法性的證據,是不能在訴訟案件中用以證明事實的。
? ? ?三是提供的證據應具有真實客觀性。換而言之,你所提供的證據首先得是真實的,不是偽造的。這里有一個很重要的提示,就是大家要注意保管證據的原件,特別是各類書面證據。如果只有復印件而無法向法院出示原件,則對方百分之百會質疑證據的真實性。其次,更進一步講,證據需具有客觀性,即可以通過客觀的表現,無論是文字、語言或者錄像畫面什么的,來證實相關事實的存在。
? ? ?上述三個方面,是實踐中運用證據的關鍵。大家不要看我現在講得輕松,真正在訴訟的實戰中,證據的收集、分析及使用永遠是勝訴的關鍵。就像論壇上有妹子抑郁哀傷的發帖:“我長得還挺漂亮,為什么沒男朋友呢”,后面馬上一群熱血男兒就會嚷嚷著“無圖無真相”。在法律訴訟中,即使你舉著個斗大的冤字,法官的態度也會是“無證據無真相”。因此,為避免這種情況,在后面具體分論的講解中,每涉及到一個具體的風險問題,我都會提示大家需要注意收集、保管的證據,以供參考。
? ?作者介紹:李雨松,法學博士,公職律師,現就職于重慶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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