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的,我有加入了日更活動。記得之前堅持沒幾天就放棄了。最重要的還是自己懶,沒有毅力。日更需要每天都寫一點,雖然是短短的一百字,但是寫些流水賬又覺得沒意義,日更些自我覺得有意義的東西又寫不出來。
今天,就來談談一點新觀。最近在微博熱搜上看到的,陳龍夫婦的婚姻是閃婚。據章的看法,閃婚其實也挺好的。剛開始結婚的時候,兩個人還在新鮮期,雖然結婚了但是更像在談戀愛。
我覺得這個說法很新鮮。在之前,我覺得結婚的前提是兩個人至少要走到相知的程度。只有去了解了那個人是不是值得一起度過下半生的人才能走入婚姻殿堂。之前也聽過不少閃婚,但是結婚初期雙方之間有新鮮感還是第一次聽。我也問過身邊一位朋友,她說她不敢。我呢?我也不敢,我怕辜負了自己,可能我還是把婚姻看得太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