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愛情?
遍歷已知的信息,無出于人文視角和神經化學視角。然,是誰把此二者分而視用呢?吾之以為其僅區別于分析問題的思維之不同。(此待再敘)
現且以精確的“科學”思維來探之一二。純屬一老單身狗的愚淺之見。
初次相見,不語不識,卻愛上了她?有乎?
有。
輪愛情
然愛的第一步應是:對某一對象客體的感官攝入。表現為:貌美如花,身形婀娜者多受青睞。“夢中女神”和腦中“期許容貌”更易完成這一步,刺激下一步的繼續。此為純看臉觀貌了!
第二步:主體的期許愛人先入信息與第一步的聯系變化。此若切合度大,即成所謂的一見鐘情了。若有差異則聯系變化的二者,需有一方改變了。需要說明的是:這里的先入信息并非要主體描繪出心中女神當為怎樣的形容詞與名詞的現實感,而是由其經歷和價值觀和容于主體身體內的思維的神經存在所記錄的信息。此為有緣了,有了一方的“因”和對另一方的“緣”。
第三步:主體與對象主體的附加信息交流與反應。知其三觀,探其思維,權衡其社會地位,生產力,生產方式諸多信息是否與主體的先入已久的觀念相左甚遠。短期內和一定時空內發生的了主體間的交流,便可定愛與不愛了。但長期和變化時空內,主體因對象的信息而產生反應和變化后,再來進行第三部,則重新“捫心自問”愛與否了!此亦大部分成眷愛人的過程。有緣無分亦多在此。畢竟千人萬面,有緣只是小概率事件(信息社會廣交?否!你認識一個人(第一、二部),在你腦中需要的時間是一樣的。)“有分”更難了!
綜上,愛情——神交矣!
或問,性愛何在?盡在神中。主體間定已有性交對象之先入信息和先天指令。愛包含了“神”所賦予的所有形與可能的進行的“行”。
以上僅從愛情的生成過程來看,亦不知怎樣去找愛情甚至成如心婚姻。
且稱之為:
——腦神經思維與行為原理
創建于 201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