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號:解讀人性
我們都知道,在美國,早已經流行了老年人以房養老的制度,而且發展至今,這種現象已經成為很常見的現象了。以房養老在美國叫做到按揭,關于以房養老有這么一個故事:
一位年老的貴婦(國外)在丈夫、子女以及親人都相繼離世之后,老人獨自生活,丈夫的去世,理所當然的她就承襲了家族的房產,那個時候,還沒有形成“以房養老這個概念,有一天,該老人聯系到一位當地的律師,并私下和該律師約定,將該房產抵押給這位律師,然后律師每月支付老人固定的生活費用,這種支付方式沒有期限,直至老人去世,當時簽訂抵押協議的時候該老人已經90高壽了,這位律師也爽快的答應了,之后老人就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就這樣5年過去了,10年過去了,15年過去了,這為老人仍健在,但是,此時的律師已經年過六旬,身體素質明顯惡轉,轉眼7年過去了,這位律師已經躺在醫院的病床里向其子女交代后世,而此時的老人身體依舊很好,每天騎著自行車在公園里散步,生活過的安穩又怡然,按說,這位律師去世后可以不繼續支付每月的費用的,但是這位律師也是個善良且重信用的人,就囑咐其子女繼續提供每月的養老費用給老人,而此時,律師已經提供給老人的贍養費用已經遠遠超過了簽訂合同時房屋的總價了。這是個真實的故事,也是我們現在提出的”以房養老“的先例,我們可以發現,這位老人是賺了,但是放到我們中國的現狀呢?
2013年國務院出臺了一項政策:《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決定以房養老試點,其中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成為首批試點城市。曾經被譽為以房養老第一人的四川成都人成都人鐘海泉的現狀我們一起來看一下。記者采訪鐘海泉了解到,鐘海泉在與社區簽訂協議后就搬進了社區制定的租住地,房屋租金每月900元,除去“倒按揭”即社區每月支付老人的費用外也所剩無幾。但是,讓老人糾結的是,明明是自己的錢,但自己卻沒有辦法支配,向社區申請也要經過他們的同意,通過這件事就可以看出,由于老人年輕時受過傷,腿腳不好使,他想社區申請買一個新輪椅時,社區竟回應說,怕新的輪椅丟失,所以沒有同意老人的請求......
這是我們目前關于以房養老第一人的后續故事,任何一個新事物的出現固然是要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和磨合才有可能走向正軌,面對這樣的現象,我們只能說,需要改進的地方還有太多,那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國外的他們是怎么實行該措施的。
1.美國:美國的倒按揭貸款放貸對象是62歲以上的老年人。聯邦住房管理局有保險的住房倒按揭貸款。用戶盡可能長時間生活在自己住房內,并在一定期限內按月分期獲得貸款。
2.加拿大:超過62歲的老人可將居住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數額在1.5萬到30萬加元之間,只要你不搬家、不賣房,房產主權不變,可以一直住到享盡天年,由后人處理房產時折還貸款。比如一位65歲的老人將所住的房產抵押給銀行,貸到10萬加元,該老人15年后“歸西”后,銀行將其房產處置后獲得20萬加元,減去10萬加元的貸款,再減去15年的貸款利息后,剩余的幾萬加元就由其子女或其他繼承人所得。
3.日本:日本的規定比較嚴格,大多數金融機構提供的商業產品只限定接受日本某地區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日本以房養老產品大多限制老人與他人共同居住,有的只允許老人與65歲以上配偶共同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