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二三月天氣還有些許寒意的話,那么時晴時雨的四月便是再舒適不過的了。無論是平日里下了班,還是周末,飽餐后,滿足地躺在窗下的沙發上,捧一本書,伴著窗外吹來微涼的風,實在是一種享受。最近在讀村上春樹的書《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有一種找到共鳴的感覺。
我對村上春樹了解不多,看過這本書才知道,他并非少時成名的職業作家和天生的跑步健將。他大學畢業后,以經營一家飲食店為生,勤勉、耐勞、不惜體力,每日從清晨一直干到深夜。在即將迎來三十歲的時候,才萌生了寫小說的念頭。于是,利用每日歇業后的一點點時光,坐在廚房的餐桌前,從春天寫到秋天,才完成了一部二百來頁、每頁四百字的作品。跑步,也是在三十多歲,為了健康,才開始的。堅持到人生的四十年代后半期,才迎來了作為跑步者的巔峰。這讓我不禁想到了微博上被很多人轉載的哈佛大學的一個著名理論:人的差別在于每晚8點到10點之間,每晚抽出兩小時來閱讀、進修或思考,堅持數年,人生會發生質的改變。
還記得月中,把參加武漢半程馬拉松比賽并順利完賽的照片發到微信同學群里時的情景。一個初中男同學佩服地說,你以前跑800米都很艱難,現在居然去跑馬拉松啊,太不可思議了!的確,以前我最討厭的一項體育運動就是跑步。中學時,無論是講求爆發力的短跑還是考驗耐力的長跑,我都只能勉強及格。可去年底,在跑步機上開始以減肥為目的跑步。一次兩次三次……跑的時間越來越久,距離越來越長,漸漸就喜歡上了跑步。跑步的過程固然是辛苦,甚至難受的。但就像村上春樹在書中談到的“可當你不顧一切地堅持跑完,便覺得仿佛所有的東西都從軀體最深處擠榨了出來,一種類似自暴自棄的爽快感油然而生”那樣,那種大汗淋漓、腦內啡充溢的感覺,只有跑過的人才會感受得到。
跑步,確切地說是長跑,不僅僅讓我的身體得到了鍛煉。心態、個性上也有不小的影響。當家庭聚會,親戚們都認為我不可能完成,勸我放棄的時候,我倔強地想,你們不信我偏要證明給你們看哦。于是,就這么完成了。當周末想要賴床,不去晨跑的時候,腦海里會有個碎碎念的小人不停地說,大好的天氣和時光不要浪費了啊,別睡了,再晚就會很曬又很熱了哦(無限循環……)。于是,睡意全無,索性爬起來,晨跑也就這么完成了。當在山上路跑,爬坡爬到感覺腿像灌了鉛似的時候,心里默念,有上坡肯定就會有下坡,再堅持一下。于是,也就堅持到了最后。日復一日,跑步這件事就這么持續進行著。跑的距離也由一開始的幾百米,增長到了上萬米,對跑步的信心也越來越強。不知不覺地,遇到其他很多事情時,也會以這樣堅韌的心態來面對。
作者在書中還談到,跑過二趟全程馬拉松便會明白,在比賽中勝過或負于某個特定的人,對跑者來說并不特別重要。如果競爭對手因故不能參加賽事的話,此人的參賽動機勢必將告消失或者減半,那么他作為一個跑者,就不可能長期堅持下去。在長跑中,如果說有什么必須戰勝的對手,那就是過去的自己。其實,不僅是跑步,干其他事也是如此。不一味地追求超越他人,而是按照與自己相配的節奏,借助自己喜歡或者能夠接受的方法去追求,才能高效地掌握知識和技術,或達成某個目標。
在書的后記《在世界各地的路上》中,作者寫到,這本書是在做其他工作的間隙,抽空一滴一點地寫下的。我的這篇隨筆也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