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十二省游畢,今天才愿意承認,之前我發在空間的每一張風景照,幾乎都是難產。取景方定,總會有靈活油膩的大媽猝不及防的撞進取景框,伴隨著轟然炸開余音不絕的“這里噻”,此刻建議閃到一米開外,以防對方揚起絲巾做開天辟地狀的雙手恰好揮舞到你臉上。
? ? ? 不反對他人在景區與任何不管有無意義的事物拍照。幾十個小時的旅程,留下的可能也只是相片里幾個靜止的畫面。切割掉生活中無聊的時段,把我們的注意力直接導向生活中的精彩時分,照片所展現的生活氣韻多是生動、井然有序的。這種氣韻和秩序也常常是我們紛擾錯亂的現實生活所不能呈現的。不管這照片背后是多么混亂不堪。
? ? ? 如果說世上存在顛撲不破的真理,那定有錢鐘書先生的“旅行最實驗的出一個人的本性”。或許不僅是因舟車勞頓,一場千里外的旅行,無疑是對固有生活一次打破常規定位的出走,而出走途中的行為種種,對回歸后的日常幾乎不產生過多影響。這種松動的約束,或許可以解釋景區租用民族服飾搔首弄姿的我、頭頂花環的胡子大叔,還有隨處可見的一將力占四座、兩筷橫掃全桌的刻刻劍拔弩張的人物種種。
? ? ? ? 群體不擅推理,卻擅于行動。當用于約束個人的社會定位不在,相應的責任感在他鄉消失,追求利益最大化,難免有人為所欲為。而情緒在群體中的傳染性,又不免使戾氣在自覺權益受損者中瘋傳(以致我在返程途中拋棄睡眠時間來寫這個)。
? ? ? ? 可我依然愿意出來走走。起初走的害怕,擔心看多了,山就是山,再無什么人間仙境,就好比初讀書時驚嘆的字字璣珠,讀慣后發現不過爾爾。之前問一位敬佩的讀書人,旅行的意義是什么,以旁觀者的身份皮里陽秋,一路走過來是否活的更明白。回答是《富蘭克林自傳》里的一段,“像一個人在大霧彌漫的時候行路,在他前面遠處的人他看去好像完全沉浸在大霧中,在他后面和在兩邊田野里的人也是如此,但在他近旁的一切好像很清晰,實際上他跟其他人一樣都在大霧中”。可近旁的一切好像都清晰,即便些微模糊,是否也比靜止者更開闊清楚?
? ? ? ? 這一路我都在琢磨旅行的意義。在投宿無門時,在秩序難尋時,在一路意外頻發時。我固然記得貴州馬嶺峽谷飛瀑密織如幕,湖北清江畫廊巖壁型比巨蝶,西雙版納沿街椰樹蓊郁,南京中山陵一路法桐枝脈筆直全然帝王之風……對,街邊旅行畫冊配以頗具煽動性的文字 ,感官享受必然百倍優于親臨推搡喧鬧的實景。
? ? ? ? 電影里說,讀過許多道理,依然過不好這一生,最可怕莫過于讀過云詭波譎人心鬼蜮便深以為洞察世事,只是自己未遇到而已。讀書時,再深的感同身受,也不過是旁觀他人的生活,本質上依然是處于舒適區的絕對安全的旁觀者。越來越發現,讀書代替不了閱歷,讀書給過我明路,可當現實生活遇到書中所示困境時,我卻不一定擁有做出書中解法的勇氣。困境橫亙在面前,一切指南都是指南,唯有自己才是操刀者,才能不斷提高對痛苦的閾值,才會練就刀劈斧削難傷分號的內心,才發現那些書中曾自以為懂了的道理,有多凜冽。
? ? ? ? 這,或許是我旅行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