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讀了吳曉波先生近期的又一寫企業史的大部頭《騰訊傳》,里面很多文筆談及到了騰訊非常成功的”剽竊式創新“策略,馬化騰在接受《中國企業家》雜志采訪時對此進行了描述:“我不盲目創新,微軟、谷歌做的都是別人做過的東西。最聰明的方法肯定是學習最佳案例,然后再超越。”
這就引發了我對創新的重新思考.....
歐拉說過,“一切從定義出發”。我們要想談創新,就要從起源頭開始,先認清其概念很有必要,以下是維基百科的定義:
創新的定義:創新是指以現有的思維模式提出有別于常規或常人思路的見解為導向,利用現有的知識和物質,在特定的環境中,本著理想化需要或為滿足社會需求,去改進或創造新的事物、方法、元素、路徑、環境,并能獲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為。
下面我們先從創新的定義出發進行思考,循序漸進的到文章標題的中心主旨。
不是所有的創新需要”純創造”
我們從定義里看到,改進和創造其實都屬于創新。改進說白了是什么,不就是你中學時代抄同桌英語作文,自己替換了幾個漂亮的高級詞匯然后交上去嗎?所以立志于創新的朋友們不需要非要說我這輩子一定要搞純創造,徹徹底底的自己發明個東西出來,其實如果你能在原有事物或方法的基礎上加以很大的改進也是很大的創新的。還記得躺在初中物理書上瓦特嗎,瓦特同學不過是改良了蒸汽機而已,但由于極大的提高了蒸汽機的效率和性能以至于人們都不關心事實上誰先發明了蒸汽機。
其實我認為,改進式創新甚至比純創造式的創新來的更為關鍵。
原因如下:
重復就是罪惡。在信息化的時代最明顯的特征就是信息的流動性和傳播性更好。站在人類社會的發展角度來看重復發明甚至是一種罪惡,不能有效的利用好當前的信息資源所導致重復的資源浪費是可恥的。就好像你生下來不接觸任何的計算機理論基礎,跑到太平洋某個小島上從頭開始獨立研發現代計算機理論,20年過去了極具智慧的你終于發明了類似于馮諾依曼的體系架構,那有如何呢,或許怎么提升服務器的一丁點性能都比你今天的重復發明更有價值。
在信息爆炸的今天,高效檢索信息其實已經成為創新領域的一種標配能力,試想下現在哪個研究院會不接入互聯網呢,重復就是罪惡。
從這一角度來看,當今全球的創新大部分都是改進式創新。量變和質變。上面說了這么多改進和創造的概念或許你還是非常模糊,沒關系,其實本身這兩個概念就是非常模糊,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那種吧,但兩者的關系其實更能描述清楚一些,就是哲學中量變和質變的關系,無數多個改進式創新的量變在某一時刻就質變成創造。所以從這一角度看,改進式創新是所以創新的基礎。
討論了基本的概念后,下面我們來思考‘剽竊式創新’的相關。
剽竊式創新
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 畢加索
上面這句畢加索的名言中文來講就是,“優良的藝術家抄襲, 偉大的藝術家偷竊。” 當我們剽竊別人的卓越的創意的時候,從不應該覺得羞愧。
經常讀書的人可能總感覺哪里讀到過這句話,是的,《喬布斯傳》。
喬布斯引用畢加索這句話,就是在告訴世人,普通的藝術家善于模仿,但其作品只能達到形似,卻缺乏靈魂;偉大的藝術家不恥于“剽竊”,他們從不盲目地拾人牙慧,而是青出于藍勝于藍,最后自成體系,成為領域的領軍人物。
事實也確實如此,生產第一代果凍色 iMac 時,Jonathan Ive 帶著團隊去糖果店去研究水果糖的質感、色澤,這是偷; 設計 iPhone 時,喬布斯和設計團隊參考了 Braun 計算器的設計;設計 iMac 時,喬布斯要自己的團隊去研究 Cusinart 生產的高檔廚具。這些東西,除非有人細究,是無法被當作“抄”的,但拿來之后,又渾然天成,自成一格,大概就是“偉大的一偷”了。
等等,我們再來看馬化騰的這句話。
“我不盲目創新,微軟、谷歌做的都是別人做過的東西。最聰明的方法肯定是學習最佳案例,然后再超越?!?/p>
騰訊從起家的qq”偷“ICQ,到微信”偷“kiki,朋友圈”偷“path等等。騰訊歷史上的戰略性產品都找得到仿效的影子。而耐人尋味的是,被效仿者很快銷聲匿跡,而騰訊則據此獲得成功。
還不清晰?再來。
讓我們看看微軟,類似于微軟和蓮花的辦公軟件之爭,和網景的瀏覽器之戰的太多了,微軟借助操作系統的優勢甚至就是明目張膽的”偷“,甚至都不到”偷“的水平,結果又如何呢,吳軍的《浪潮之巔》里是這樣形容微軟的:
蓋茨僅用十幾年的時間把微軟打造成IT界的帝國,在整個IT領域,微軟的競爭模式使得微軟永遠成為所有互聯網公司最可怕的敵人,微軟靠它在操作系統上的壟斷地位和無比雄厚的財力在計算機領域幾乎是無往不勝二十幾年來,微軟作為計算機領域生態鏈最上層的一個環節一方面刺激著整個計算機領域的發展,另一方面微軟扼殺了無數具有創新的大大小小的公司。
甚至有人無聊到去維護騰訊,微軟的抄襲清單,被大公司競爭報銷掉的
小公司的CEO們甚至還不服。沒用的,商業世界或許就是這么殘酷。用戶只關心你的產品好不好用,才無暇顧及你的產品是從哪里”偷“來的。
事實上,我們必須承認優秀的企業家的認知怎么看大多都是相同的,而就是和普通的企業家不同罷了。
你能說剽竊式創新不靠能力嗎,不能。如果不能的話為什么上述偉大的公司在甚至連被效仿者很快銷聲匿跡的情況下成就了偉大。你不能解釋就不能說它不能。
至于剽竊式創新怎么做,我只能很實話的告訴大家我不知道,其實我也不相信有人能給出多么確切的答案。這么一大段話的目的只有一個,理性的看待剽竊的藝術,即:
剽竊式創新就是創新,而且是往往屬于高水準的創新”
最后
我們來談談創新的其他相關知識。在商業和技術領域,投資者們常常會去評估創新是延續性創新和破壞性創新。延續性創新和破壞性創新的概念非常感性,所有的人都只是在事后說什么這個是延續性技術的,那個是破壞性的技術。能夠真正評估出來的情況下很少甚至只能靠直覺。于是我們便只能說,能夠引發巨大商業變革的創新是破壞性技術創新,否則便為延續性創新。
創新也不全是是技術上的創新。雖然我主要拿了商業技術領域來給大家舉例,什么管理啊,方法啊,商業模式上都可以有創新。美國之前甚至有申請商業模式專利的打算,最后因為世界各國的反對放棄了。
談到創新,不能不談的就是知識產權這個問題。在國內不學法律的人對知識產權的敏感性不是很強,比如我就是這樣,直到這學期修到了知識產權的相關課程才認識到了知識產權的保護對于創新是多么重要,才第一次知道有的公司竟然就是靠搶先注冊專利,商標等獲得巨大利潤的,才第一次意識到也有很多小公司是因為知識產權的問題在法律下報銷掉的,真是有學問了呢。希望涉及創新相關較多的人去多去了解這方面的相關知識。
這次的思考分享就是這樣了,希望能至少能引發大家的一點小思考咯??,謝謝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