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怪
還記得嗎?
你第一次寫給我的情書是一首歌:不是穿上情侶裝就可以裝情侶,不是模仿你的習慣就能離你更近,太堅強是軟弱,太頹唐是折磨,我該怎么整理你給過的溫柔,太近了不自由太遠了漸忘記,保持一個距離最要緊。
我之后回復你是在一次數學考試中,在遞給你答案的那張小紙條上面,我用鉛筆以工整的筆畫寫著:一百二十八倍根號下e乘以九百八十。那不是填空題的第一個答案,那是我傳遞給你的準確回復。
用橡皮擦拭去上面一半,就是完整的一句ILoveyou.
你雖然沒有看明白我的暗號,可是身邊的朋友都慢慢看出了些貓膩。
在他們的慫恿與起哄中,也都膽大妄為,不那么羞澀。
你買了十一包阿爾卑斯,像昭告天下的信號一樣散發出去,全班同學,人手五根,沒說是什么糖,但大家都心里有數,我和你在一起了。
那個情竇初開的年紀,我們果真是太懵懂了。
不怕時間蒼茫,不怕世界阻撓,以為情至純便能終身。
呵!
都太傻了。
最終,在慢慢長大之后,你以最為冷漠的方式結束了這段感情。換了所學校,斷了我的聯系,像是順其自然一樣不痛不癢。
你給我留言說,喜歡和愛還是有所區別。
我恍然大悟,原來這一切,就是一場過家家的游戲,誰當爸爸,誰當媽媽,都只不過是個扮演者而已。
我終于知道,不諳世事的年紀,平頭白襯衫的我遇上扎馬尾辮碎花裙的你,滿心歡喜的談了場一塌糊涂的戀愛,是要在愛恨情仇中修煉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