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自從2015年接觸到了包政老師、張林先老師、張興旺老師以及包子堂以來,我對營銷和管理理論的學習斷斷續續,不成體系,看起來書已經讀過幾遍了(具體數字沒有記錄),但對于內容的熟悉和理解程度仍不讓自己滿意,這主要反映在聽林先老師幫我們對該書進行拆書學習時,我時常感到自己無法有效地跟上節奏上。慚愧沒有用,惟有知恥而后勇。趁著這次21天共修的機會,我決定逼自己一次,無論如何都要在這三周內按照計劃再次精讀一遍《營銷的本質》,并寫出讀書摘要和個人筆記作為作業,希望得到老師和同學們的指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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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營銷是一項商務職能
第一節 營銷是一項職能
在第一章開篇,包政老師介紹了德魯克始終一貫的思考“麻煩”的思維方式——回到事實層面,弄清楚事情及其性質。那么,我們遇到了什么“麻煩”呢?包老師說,我們現在遇到的麻煩,是“弄不清楚營銷是什么”,因此我們“應該回到事實層面上,弄清楚營銷究竟是一件什么事情。”
【我的思考:我們為什么一定要解決“營銷是什么”這個麻煩?包老師撰寫《營銷的本質》這本書,其用心是什么?在我看來,這是因為:宏觀上來看,我們整個社會(無論東方還是西方)的經濟領域正面臨著困境——商業組織在銷售上、再生產循環上遇到了麻煩,以致于靠傳統的4P策略等手段(特別是廣告拉動和渠道推動,以及品牌策略、定位策略、競爭戰略等)來保持生存資格和競爭優勢變得越來越難以為繼。那么,商業組織的出路何在?未來的商業趨勢到底在哪里?微觀上來看,我們一般很容易將“銷售”當作“營銷”的近義詞乃至同義詞,以至于企業中的“營銷部門”功能缺位、錯位,出現了重視銷售而忽視營銷的普遍現象。任何理論構建和交流溝通都是構建于基本概念上的,“銷售”、“營銷”等概念理解不清、出現歧義,就會出現“雞同鴨講”的問題,導致我們很難正確地思考、分析一件事情,也就難以有效地解決各種問題。想要厘清概念,就需要回到事情開始的地方,看看究竟發生了什么,以事實及其內在的邏輯關系來明確概念,最終構建起一套概念體系,以幫助我們真正掌握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工具和方法。包老師正是遵循著德魯克一貫的基于事實的思維方式,通過這本書來呈現他對這一問題的根本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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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老師說:“在這個世界上,除了天地,還有人、物、事。”接著,包老師用排除法明確了營銷肯定不是“人之物”,于是“營銷只能是一件事情”。在企業中,任何事情都稱為“職能”。于是可以合乎邏輯地推出:營銷是企業中的一件事情,是企業的一項職能。
第一節的標題是“營銷是一項職能”,包老師從三個方面展開:“營銷是一件事情”,“營銷不是一種策略”,“營銷不是一種觀念”。
首先,由上面的論證可以看出,營銷是企業中的一件事情。隨后包老師說:“做任何事情都應該有觀念、策略和方法”,如果這一論點成立,那么,“做營銷的事情,也應該有自己的觀念、策略和方法”。從“營銷”這個概念當中會引伸出“營銷觀念”、“營銷策略”和“營銷方法”,因此,“營銷”這件事情本身就不是“營銷觀念”、“營銷策略”和“營銷方法”,而是企業的一項職能。
其次,包老師幫我們有力地區分了“銷售的目的”和“營銷的目的”:既然“營銷”和“銷售”是企業中的兩件不同的事情、是企業的兩項職能,那么,“營銷”和“銷售”就應該具有不同的目的——“既然銷售的目的是為了提高銷售業績,那么營銷的目的就不是提高銷售業績。”
另外,我們經常會“一說到營銷,腦子里立刻反映出來的就是4P:產品策略、價格策略、渠道策略和促銷策略”,把“營銷”視為了一種“策略”,一種“促進銷售的策略”,簡稱“營銷策略”。
【作為一名從事了多年《市場營銷基礎》課程教學的教員,對此我深有感受,同時也為自己曾經的淺薄、偏頗的認識而慚愧!】
行文至此,包老師已經幫我們揭開了“營銷的神秘面紗”的一角。既然營銷不等同于銷售,營銷的目的不是為了提高銷售業績,我們自然會產生疑問:那么營銷到底是什么呢?它和銷售的不同點在哪里呢?營銷的目的是什么?如何來評價營銷的成功呢?營銷和銷售之間有什么內在職能結構和外在表現形態的關聯呢?……一系列的問題都由此引出來,讓人讀到此處出現了一種欣喜、期待之感。
接著,包老師辯證地分析了科特勒所認知的“營銷”。科特勒認為“營銷是一種觀念,一種市場導向的觀念”,這一認識很容易讓人誤以為營銷就是在“市場導向觀念”指導下做的任何事情,從而模糊了“營銷”這一概念的外延。正如包老師前面所說的,“營銷是企業中的一件事情”,而“觀念”是依附于“事情”存在的,故而“營銷觀念”也是依附于“營銷”這件事情而存在的,“營銷觀念”不能等同于“營銷”本身。
那么,怎么來理解德魯克所說的“企業只有一個恰當的定義,這就是創造顧客”呢?包老師引用德魯克的觀點說道:“創造顧客”、“滿足顧客需求”是企業的目的,是整個企業的事情(是多個事情的綜合),是企業各項職能活動的綜合,不是單獨一個職能部門的事情。在我理解,這也就是說,營銷作為企業中的一件事情、一項職能,當它落實在企業中的某個或某幾個具體職能部門上時,“滿足顧客需求”也不是營銷職能部門一個或幾個部門的事情。那么,我們讀到這里很自然地會產生一個疑問:既然營銷只是企業的一項職能,營銷的目的就不是企業的目的(即創造顧客),那么,營銷的目的是什么呢?這個疑問會牽引著我們往下探索。
【不過,我不很明確的是:“創造顧客”的內涵是什么?“創造顧客”和“滿足顧客需求”兩個概念之間是什么關系?有待老師解答。】
最后,包老師用高度凝練的文字幫我們弄清楚了何謂“宗旨”,并強調了確立自己的“宗旨”(也可以理解為“組織原則”)對于企業形成一個整體的極端重要性,以及使自己的宗旨建立在不言而喻的真理基礎上,對于企業獲得可持續發展的極端重要性。在最后這一自然段里,包老師連續用了三個“必須”來強調了“宗旨”(或稱“組織原則”)的極端重要性,讀來讓人印象十分深刻。
【我的問題是:組織的一般宗旨和組織原則有哪些?是不是顧客原則、員工原則、合作者原則這三個原則呢?不同類型的組織(比如非營利性組織)它們的組織原則有沒有內在本質的區別或表現形式上的區別?】
在論證的過程中,包老師的文字環環相扣、條分縷析,具有強烈的美感,讓人贊嘆!(徐天坤,2016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