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沒寫文章了。懶癌一犯,治都治不好。
今天下午看到觀合公眾號發的這篇文章(譯海拾珠 | "共管賬戶"怎么翻譯?),討論該如何處理「共管賬戶」。想到自己之前寫的一篇關于「托管」的文章里提到了escrow account,當時也沒深究。現在突然來了興致,干脆行動起來research下吧!
先跑到Wikipedia上看看escrow的定義(Escrow)
列了3層含義,感覺本質上是一回事。即實現代管條件時把賬戶里的錢交還給儲戶或第三方。
Wiki接著介紹escrow的各種類型,比如在美國,escrow account主要用于房地產領域,作為專門支付房產稅和房屋保險的托管賬戶。具體情況可參考這篇中文介紹:美國房屋買賣中的托管帳戶,你了解多少?
又提到腐國的escrow account,常見于私人財產交易中,用來保管律師當事人的款項,定金之類的,直到交易結束才放款。其他例子還包括工程項目,比如竣工驗收后甲方很滿意,另一方就能拿到escrow account里的錢。
那中國的「共管賬戶」又是怎么回事兒呢?
度娘說,「必須有你們二個人的共同意思表示,才能在這個帳戶上支付款項。……賬戶共管一般在工程建設領域多見,也就是建設方和甲方(發包方)簽署一個賬戶共管協議,在銀行,預留建設方的財務章,和甲方的人名章。賬戶共管主要是甲方為了能夠監控資金的使用,做到專款專用,防止建設方把資金用于其它建設項目。」不知道百度說得靠譜不靠譜,但從上面提到的這種情況來看,escrow account和中國工程建設領域的「共管賬戶」還是很對應的。
又查了查中行、建行和工行提供的資金共管服務,大致都叫作「個人聯名賬戶」,可以是家里人用來管理家庭財產,也可以是生意伙伴用來暫存、管理項目資金。感覺像是結合了國外joint account和escrow account的功能。
印象里joint account一般是夫妻共同開立的賬戶。不放心,到wiki上查查再說。原來也可用于兩人以上。美國一般分兩種joint account,survivorship account和convenience account。二者區別在于戶主去世后賬戶的處置方式不同。這里不細說了,感興趣的話可以上wiki(joint account)看看。Wiki也談到joint account可以用在關系緊密的商業伙伴間,比如一方要求另一方向賬戶里存入定金保證其能完成交易,只有在雙方簽署joint written instruction交給銀行后,銀行才通過joint account放款。(咦,感覺和escrow account差不多?)由于(歐洲)銀行對開立這種臨時的joint account不太感興趣,市場上就會有些公司提供這項服務。通常來講這種賬戶都是臨時性的,交易結束后就注銷了,一般用于大額交易中,作為信用證和escrow account的另一種選擇。以此來看,joint account和escrow account也有交叉重疊之處。不知道英美兩國在實踐中是怎么用這兩個術語的。從google的結果來看,英美兩國銀行的joint account都是為夫妻提供財產管理服務。
說了這么多,那么到底該如何翻譯「共管賬戶」呢?看來還是要仔細分析上下文后才能給個說法。夫妻間的資金共管,也許用joint account更合適些。生意上的資金保管,可能更常用escrow ac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