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全集》讀書筆記(74)

第六卷:《且介亭雜文二編》(10)

《六朝小說和唐代傳奇文有怎樣的區別?── 答文學社問》

*唐以詩文取士,但也看社會上的名聲,所以士子入京應試,也須豫先干謁名公,呈獻詩文,冀其稱譽,這詩文叫作“行卷”。

《什么是“諷刺”?── 答文學社問》

*我想:一個作者,用了精煉的,或者簡直有些夸張的筆墨──但自然也必須是藝術的地──寫出或一群人的或一面的真實來,這被寫的一群人,就稱這作品為“諷刺”。

*“諷刺”的生命是真實;不必是曾有的實事,但必須是會有的實情。所以它不是“捏造”,也不是“誣蔑”;既不是“揭發陰私”,又不是專記駭人聽聞的所謂“奇聞”或“怪現狀”。它所寫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見的,平時是誰都不以為奇的,而且自然是誰都毫不注意的。不過這事情在那時卻已經是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而至于可惡。

*同一事件,在拉雜的非藝術的記錄中,是不成為諷刺,誰也不大會受感動的。

*在或一時代的社會里,事情越平常,就越普遍,也就愈合于作諷刺。

*諷刺作者雖然大抵為被諷刺者所憎恨,但他卻常常是善意的,他的諷刺,在希望他們改善,并非要捺這一群到水底里。

*我想:從別一群看來,感受是和被諷刺的那一群不同的,他們會覺得“暴露”更多于“諷刺”。

*如果貌似諷刺的作品,而毫無善意,也毫無熱情,只使讀者覺得一切世事,一無足取,也一無可為,那就并非諷刺了,這便是所謂“冷嘲”。

(待續)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或內容合作請聯系作者
平臺聲明:文章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由作者上傳并發布,文章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簡書系信息發布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推薦閱讀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