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王姓王,不住隔壁,住我對床。
老王平生三大嗜好:折紙、玩牌,想女人。后一條他實踐得最多,高的胖的美的瘦的,全讓他想了一遍。
老王想了這么多,但還是沒有女朋友。
按理說沒有女朋友的人便該改變物種,從此與狗為伍,但老王卻決計不肯承認自己是一只狗。老王經常說,自己是一只獅子,需要等待一個菩薩來將他降服,為此他每天都用獅王的牙膏。
可惜,這些年從老王身邊路過的只有霧霾和汽車排放的尾氣。
老王后來想了想說,算了,當狗也不錯,你看,至尊寶不就是條狗嘛!
老王不知道,如果至尊寶是條藏獒的話,他只能當只中華田園犬。
老王這只中華田園犬,一等就是二十三年。然后他遇上了姚晨晨。
姚晨晨,女,二十二歲,膚白貌美,體態端正。
老王和姚晨晨是網聊,但住在同一城市。
城市的人,住在鋼筋水泥里,久了難免寂寞。現代人又沒有古人的詩意,拿著酒杯與月亮對飲。于是他們只好蹲在手機前,隔著屏幕在茫茫人海中搜尋,希冀尋到那命中注定的soulmate。
我問老王,姚晨晨是個怎樣的人。
老王說,像風像霧又像雨。
我說,說人話。
老王說,姚晨晨就像風一樣,突然吹進他的生活,但她又像霧一樣,始終蒙著一層面紗,而且他總感覺她會像雨一樣,下完一場后就突然消失。
老王說完,嘆了口氣,“而且啊,總感覺現在聊天的時候,她有點漫不經心。”
不過漫不經心的姚晨晨某天突然答應和老王見面,為此老王專門去理發店整了個新造型,以及,買了身新衣服。
老王和姚晨晨約好見面的前三天,下雨,出去吃飯,路上把傘丟了。老王大急,一路上嚷嚷道:“怎么辦!怎么辦!大后天也有雨,我怎么去接她!”
我不解,再買一把不就好了。
老王說,你不懂,那把傘是我的lucky物,這么多它幫我擋住了多少黑夜里襲來的暗箭。
我問,什么暗箭?
老王說,女人們對我不屑一顧的眼神。
我說,那怎么辦?
老王長長一聲嘆息。這可能是上天對我的預示,老王說。
雖然老王嘴上說著不買,但當晚還是在京東下下了單,選了把跟之前一模一樣的傘。不料兩天之后,訂單還在發貨中。老王一邊大罵著快遞,一邊搶了我的傘跑了出去。
他要去見姚晨晨。
2
這是老王第一次見姚晨晨。
姚晨晨當然是個很好看的女人,不然也不會使得變了狗的老王重新做人。第一次見面,她給了老王一個笑,不輕不淺,就像張愛玲的書里寫得那樣。
一般來說,要回應這種笑,臉上得表現出浪子的邪氣。可老王只是老王,單身二十多年,除了練出手速外,泡妞功夫全無。
他望著姚晨晨,回了一個初哥的純潔微笑。姚晨晨看起來倒像是老手,輕巧地把手搭在老王肩上,在他的耳邊吹了口氣:“這么熱嗎,怎么臉都紅了?”
老王結結巴巴地說:“今...今天30℃。”
姚晨晨白了老王一眼:“那你還不給我去買冰棍?”
老王看了看天色,日頭正毒,但烏云已經蓄勢待發,準備跟太陽公公干仗。于是他把手里的傘遞給了姚晨晨,自己屁顛屁顛地去給買冰棍。
小賣部不遠,馬路對面就有,唯一的障礙就是橫亙在老王面前的兩道欄桿。姚晨晨在背后打氣:“加油哦哦哦哦!”由于哦拖得過長,使得老王在跨欄的時候分了心,最終——扯了自己的蛋。
但老王不愧是老王,在單身二十年信念的加持下,他毅然決然地跨越了第二道欄桿,為姚晨晨買回了冰棍。
“吃吧。”老王把冰棍遞給姚晨晨。
姚晨晨沒接,掏出手機來,把屏幕面向老王:“讀出來。”
老王有些莫名其妙,但還是照著上面讀了出來:“今日氣溫:20℃~21℃。”
姚晨晨突然捏了一把老王的胳膊,說:“那你還讓我吃冰棍。”聲音有些清冽,但又有些嬌嗔。
老王一邊被姚晨晨略顯親昵的動作搞得春心蕩漾,一邊又有點叫屈:“不是你讓我買的嗎?”
姚晨晨說:“因為你說今天30℃,我相信你,才讓你去買的。誰知道你竟然騙我,現在明明才20℃,你還讓我吃冰棍,肯定是想讓我感冒。”
姚晨晨一邊說著,一邊把兩只手攢成拳頭,作出一副泫然欲泣的樣子:“嗚嗚嗚~你不但騙我,還想讓我感冒!”
老王頓時慌了神,臉上露出無措的樣子,差點比姚晨晨還先哭出來。
就在老王行將崩潰的時候,姚晨晨突然撲哧一笑:“哈哈,逗你的!”
老王覺得整個人都不好了。
姚晨晨笑了一會兒,突然哭了起來,這回她是真的哭,梨花帶雨的,鼻涕眼淚都灑到老王衣服上,一邊哭還一邊說:“其實...我叫你..出來...是因為...我...失戀了..”
姚姑娘在哭泣中道出了事情的梗概:一個月前她和男朋友鬧別扭,想著要排遣下心情,就在網上找人聊天,于是碰到了老王。這一個月來,她和男朋友的關系越來越差,直到三天前,他們倆分手了。
姚晨晨越哭越傷心,到最后終于達成了歌詞里寫的那樣:“你妝都化了。”
3
老王沒有告訴我那天見面發生了什么。總之第二天,他就從箱子里鼓搗出一張4K的大白紙來。然后他就像著了魔一樣趴在電腦前。
我問老王,你在干嘛?
老王說,折紙。
我天生對折紙沒有興趣,所以并沒有深究下去,轉身去忙自己的事了。等到了半夜的時候,我被一陣窸窸窣窣的響聲吵醒,還以為是老鼠,于是半夢半醒間從嘴里發生一聲貓叫。
片刻后老王上來扇了我一巴掌。我一下子驚醒了,大怒道:“你干嘛!”老王舉著手里被撕壞了一條胳膊的紙娃娃,悲憤欲絕道:“你半天突然嗷的那嗓子,嚇得我手一抖,結果把折的娃娃的胳膊掰斷了!”
望著老王幽怨的眼神,我頓時慫了。老王指著我數落了半天,又下去開始翻箱倒柜找膠水。結果驚動了整棟樓的野貓,惹得貓叫聲此起彼伏。
翌日老王抱著斷了胳膊的維納斯(他最終沒找到膠水),風蕭蕭兮去見姚晨晨了。
老王出去之前,特意戴了一頂帽子,見面的時候,他脫下帽子,向姚晨晨行中午禮:“Bonsoir,Mademoiselle。”
姚晨晨被老王的樣子逗笑了,問:“這是什么意思?”
老王說:“中午好,女士。”
老王不知道,bonsoir其實是晚上好的意思,而且當他彎腰行脫帽禮的時候,頭頂毛發稀疏的樣子,恰巧被姚晨晨看到。
趁姚晨晨笑得彎腰抱著肚子的時候,老王一直縮在背后的左手伸了出來。
“送給你。”他說。
姚晨晨直起身子,望了望老王,又望了望他手里的紙娃娃,忽然搖了搖頭,說:“我不要。”
老王的臉刷地一下紅了,不過由于他本來膚色黑,旁人倒也看不出來他究竟是怎么表情。
“上次走之前不是說想要一個娃娃嗎?”老王咬著嘴唇說。
姚晨晨一本正經道:“但這是你親手做的,太貴重了,我不能接受。”
老王原本破碎的心又一下子愈合起來,原來她并不是嫌棄自己的手藝。
“沒事,反正也沒費多少功夫。”
“那也不行。”姚晨晨認真地說:“一點功夫也是費,我不能占你便宜。”
老王急地腦袋冒汗,卻始終想不到辦法讓姚晨晨收下。僵持了幾分鐘后,姚晨晨突然撲哧一笑:“逗你的!”說著就把老王手里的紙娃娃接了過去。
“哇!斷臂的維納斯!很好的創意啊!”
聽到姚晨晨的稱贊,老王老臉一紅的同時,心里一虛,他總不能告訴姚晨晨,胳膊其實是自己手一抖撕下來的。
“作為對你的禮物的回贈,我決定了,請你去抓娃娃機!”姚晨晨一臉興奮地朝老王說道。
雖然內心對抓娃娃這項活動表示懷疑,老王還是欣喜地回答道:“好啊!”
這世上有個規律,信則有,不信則無。老王既然內心并不相信抓娃娃這項活動,現實中自然就抓不到娃娃。饒是姚晨晨給老王兌了一百塊的硬幣,抓娃娃就像貔貅一樣,全部都吞了進去。
“這~這~”老王一臉不好意思地看著姚晨晨。
“承認吧!你其實是傳說中的申公豹!”姚晨晨瞪大眼睛望著老王,仿佛在看著某個史前的妖怪。
雖然老王并不知道申公豹象征著壞運氣,但并不妨礙他理解姚晨晨的意思。他只好打了個哈哈,迅速轉移了話題:“今天天氣真好哈!”
姚晨晨白了老王一眼,示意他轉移話題失敗。
老王懊惱地低下頭,嘀咕道:“一定是我太黑了,嚇跑了周圍的好運氣。”
姚晨晨突然接了一句:“不,是遇上我,已花光你所有運氣。”
老王看著嘴角正揚著微笑的姚晨晨,竟一下子呆住了。
3
老王已經勾搭上姚晨晨好幾天了。
每天陪姚晨晨吃早飯,陪她逛街,幫她拎東西。雖對老王這片干涸的土地來說,二十多年沒經過雨水的潤澤,乍一遭遇甘霖,仿佛火星上休眠了億萬年的奧林匹斯山,一下子覺醒了,噴發出的火焰足以瞬間把金剛石化為灰燼。
但機智的老司機會把這團火焰化作無聲的暖流,流過女人的心田。
老王雖然不是老司機,但幸好有我這個機智的舍友。在我的指導下,他從簡單粗暴地送鮮花到清早潤物細無聲地送牛奶,午餐的詢問方式也從我們今天去吃XXX到你今天想吃什么。
轉變的效果立竿見影,很快老王和姚晨晨的關系開始更加親密起來。
某天晚上,姚晨晨告訴老王自己感冒了。
老王二話沒說,掏起桌上的錢包就往外趕。由于當時已經快十二點,很多家藥店都關門了,老王直接打的到市中心,從醫院里買了感冒藥,又打的到姚晨晨家,把藥送給她。
姚晨晨問藥哪來的。
老王回答說家里本來就有,順手帶來的。
姚晨晨沒有說話,給了老王一個擁抱。
姚晨晨說,雖然這么晚了,但要不要進來喝杯水。老王心里流著哈喇子,頭好像中了復讀機的毒似的點著。
老王坐在沙發上,正對著姚晨晨的臥室。老王正等著姚晨晨倒水歸來,卻無意中瞥見臥室床頭桌上擺著一個相框,正框著一張姚晨晨和一個男人摟抱在一起的照片。
老王心里頓時跳出來了一個項羽,在腦袋里對著照片上的男人狂吼:“彼可取而代之!”狂吼之后,隨之而來就是打翻了的陳年老醋,浸泡著老王的每一顆細胞。
在喝完第三杯水后,老王怕自己的醋意從嘴里溢出來,找了個要回去的喂貓的借口就溜了。他回來以后,從我那順來一盒老壇,邊吃邊流眼淚:“這么多年了,總算感受到什么叫正宗的酸爽了!”
第二天姚晨晨說想吃桂花粥,老王就在網上查菜譜照做了一份送給她。結果到了時候姚晨晨不好意思地告訴老王,自己由于太餓已經吃過了。老王只好默默地把手上的桂花粥掩藏到身后,回去一個人喝掉。
此后幾天老王總是每天很早就乘車到姚晨晨家樓下,提著自己做的桂花粥,放在保溫箱里,等到姚晨晨起來,再把粥遞給她。
姚晨晨喝了一個星期后,膩了桂花粥,想吃點別的。老王就像一臺遙控的機器般,隨姚晨晨的指令行事。
自工業時代以來的經驗證明,一架機器,最先壞的,一定是遙控器。
姚晨晨突然就和老王不聯絡了。
一開始老王以為是姚晨晨沒話費了,所以往她的手機號上沖了一百塊。還是沒消息。老王有些著急,以為充少了,咔嚓又沖了一百。結果他成功地體會一把肉包子打狗的感覺。
幸好老王除了手機,還有雙腳。蹭蹭蹭跑去姚晨晨的住處,咚咚咚敲了半天門。沒人答應了。
老王頓時慌了。
他開始回想起這幾天新聞上有沒有關于交通事故的新聞,又害怕她在路上被哪個流氓打劫了。
越想越慌,越慌越想,一場宇宙大爆炸在老王的腦海進行。她到底去了哪兒?她到了去了哪兒?她到底去了哪兒?
最終,老王決定報警。
警察局回復說,失蹤人口滿二十四小時可立案,且需提供失蹤人身份證號、戶口名簿等基本信息。
失魂落魄的老王放下電話,一屁股蹲在門口,像只鴕鳥樣把頭埋進褲襠,等待眼淚流光。
此后的一個星期,老王每天都要去姚晨晨的住處看一遍,希冀著會有奇跡出現。直到有一次老王過來,碰到樓上的鄰居大媽,順嘴問了句,知道樓下這姑娘去哪兒了嗎?大媽說:“知道啊,上個星期,跟一個和你差不多年紀的年輕人走的啊。”說到這,大媽突然湊近老王,鬼鬼祟祟道:“要我看吶!那兩人準不是什么好人!——擱樓道里就親起嘴啦!”
5
老王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來的。總之他回來之后,就大病一場,病好了之后,整個人的精氣神都變了:胡子拉碴、頭發蓬亂,整個人看起來像蔫死的狗尾巴草。
為了安慰老王,我給他講了個故事:從前,有一個女鬼,每逢一百年可以從地府出來一次。一百年到了,女鬼從地底出來,化作一個女孩。后來這個女孩和男孩相遇,她愛上了他,相知相守。可惜好景不長,女孩呆在陽間的時間有限,臨走的時候,她都沒來得及跟男孩說再見。
當我把這個故事告訴老王的時候,他說:你是安慰我還是嚇我?
老王繼續沉郁下去,眼神逐漸深邃得像托爾斯泰。
然而生活本身就是個創口貼,沒過多久,托爾斯泰重新變成了老王。
他還像從前一樣黑,也像從前一樣單身。但倘若有一雙X眼,能透視他的心,就會發現,在他的心壁上,隱隱約約映著一個影子。
至于影子的主人,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兒。她就像老王做的一場夢,醒了之后,就消失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