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清式建筑做法
一、大木作
1.概說
(1)大木的含義
大木是指木構架建筑中的主要承重部分,如柱、梁、枋、檁、斗栱等。
(2)清式大木做法
清式大木做法可分為大木大式和大木小式兩類。
①大木大式
a.使用斗栱的大木大式建筑有時稱為殿式建筑,一般用于宮殿、官署、廟宇、府邸中的主要殿堂。
b.面闊可自5間多至11間,進深可多至11桁。
c.可使用周圍廊、單檐或重檐的廡殿、歇山屋頂、筒瓦或琉璃瓦屋面、獸吻和斗栱。
d.建筑尺度以斗口作為衡量的標準。
②大木小式
a.用于次要房屋和一般民居。
b.面闊3間至5間,通進深不多于七檁,大梁以5架為限。
c.只用單檐懸山和硬山及以下屋頂,不用琉璃瓦和斗栱。
d.建筑尺度依明間面闊及檐柱徑為標準。
2.建筑主要尺寸的決定
(1)建筑平面
①大式建筑
a.根據建筑的類型選擇斗栱的大小和出跳的多少。
b.根據每攢斗栱寬度為11斗口,斗栱挑出每跳為3斗口,計算出建筑的各間面闊和斷面進深。
②小式建筑
a.定明間面闊,次間減一尺,梢間再減半尺到一尺,或次間為明間的八折,梢間為明間的六五折或七折。
b.出檐長按檐柱高三折,檐步按檐柱徑5倍計算,金步按檐步八折或同檐步,脊步仿此。
(2)建筑高度可分為臺基、屋身、屋頂三部分。
①臺基高度
a.含義臺基高度為由地面到階條石上皮,清式做法中稱為臺明高。
b.標準普通臺基高等于檐柱高的15/100,特殊的根據實際情況另定。
②屋身高度
a.大式建筑包括柱礎、柱身和斗栱的總高,柱礎高為檐柱徑之2/10,折合1.2斗口;柱高70斗口。
b.小式建筑柱高為明間寬的4/5或柱徑的11倍,柱下若用鼓鏡柱礎,其高為1/5檐柱徑。
③屋頂高檐口下至正脊上皮的距離,實際是根據各步架舉高與屋脊形式等決定。
3.舉架
(1)清式建筑各步舉高清式各步距離在多數情況下相等。
(2)相關規定
①五舉,表示此步升高是水平距離的0.5,六五舉即0.65。
②屋面坡度愈往上愈陡,除亭、塔等攢尖頂外,一般建筑的脊步規定不得超過九舉,否則不利鋪瓦。
③計算程序由下而上,與宋式相反。
(3)注意事項飛檐一般不設舉高,飛椽置于檐椽之上,自然形成約三五舉的坡度。
4.廡殿頂推山以九檁廡殿為例,設各步架原來水平投影距離都為X,則山面推山后的各步距離,可依下列步驟求得:
(1)山面檐步不推(即下金檁不推),距離仍為X。
(2)山面中金檁推出1/10步架,即X/10。推山后的下金步=X-X/10=9X/10。
(3)將山面中金檁已推出處的由戧線延長,交上金檁線于一點。由此點沿上金檁線再推出1/10步架,即得推山后上金步距離。
(4)脊步推法仿此。
5.歇山頂收山
(1)收進距離依立面要求和山面結構而定,一般山柱中心線距山花板外皮一檁徑(4.5斗口),距采步金梁一步架(22斗口)。
(2)結構方法用增加扒梁(或順梁)和采步金梁來解決。
①承采步金的短梁,若后端插在金柱上,就叫順梁。
②后端架在五架梁或七架梁上的稱為扒梁(宋名丁柎)。
③置于角部其位置與角梁相垂直的,叫抹角梁。
④與角梁同方向的叫遞角梁。
6.懸山頂挑山(1)含義懸山頂挑山是將懸山建筑兩山的檁頭,向山柱(或山墻)外伸出四椽四檔(即椽間空檔)或1/3檐柱高的做法。
(2)做法
①山面的搏風板用來遮護檁頭并起裝飾作用,寬度為8斗口,厚1.2斗口。
②表面涂朱紅或栗殼色油漆。
③在山尖處有的用懸魚作裝飾,并在檁頭部位釘以銅釘。
7.攢尖頂
(1)形式有方、圓、五角、六角、八角等形式。
(2)單間方攢尖亭
①尺寸
a.檐柱高等于80/100面闊,柱徑等于七/100面闊。
b.檐步=脊步=1/4面闊,檐步高五舉,脊步高七舉或七五舉。
②做法
a.檐柱間用檐枋聯系,出頭作成霸王拳或三岔頭式。
b.在角柱處45°放置花梁頭,然后沿檐枋方向放檐檁,枋與檁間施墊板,并以榫頭插入花梁頭內。
c.檁上再斜放抹角小梁四根,梁中央放木墩(交金墩),以承金檁及墊板,老角梁的尾端也搭在這里,由此出由戧,按脊步舉高,四面斜撐頂部的雷公柱,以承寶頂。
8.柱
(1)含義
柱為主要垂直承重構件,屋面荷載自上而下經此傳至基礎。
(2)分類
依部位可分為檐柱、金柱、中柱、童柱等。
(3)清代柱的特點
①檐柱、金柱、中柱等的斷面大多為圓形,柱體平直,僅在上端作圓角小卷殺(約為柱徑的3/100)。
②南方建筑梁架上的童柱,常作成斷面不等的梭殺,形狀如長形之瓜,故又稱為瓜柱。金柱又稱老檐柱,高度隨舉架,柱徑6.6斗口或檐柱徑加2寸或1寸。
③重檐金柱或內檐金柱,柱高等于檐柱高加檐柱斗栱高再加重檐高,柱徑為7.2斗口;中柱高隨舉架,徑等于7斗口;童柱高隨梁架,徑等于6.6斗口。
④柱頭上直接放置梁架或大斗時,上端須開饅頭榫(若有平板枋則不用)。
⑤柱腳做管腳榫插入柱礎,它們的長度都是柱徑的3/10。
⑥童柱下要做雙榫,長、寬亦為柱徑的3/10,厚減半,兩榫間距離一斗口或一椽徑(1.5斗口)。
9.斗栱
(1)用途大式建筑中用斗口寬度作建筑及構件尺度的計量標準,單材的高、寬比為14:10,足材為20:10。
(2)等級
斗口按建筑等級分為十一等。
①一等斗口:高8.4寸寬6寸。
②二等斗口:高7.7寸寬5.5寸。
③三等斗口:高7寸寬5寸。
④四等斗口:高6.3寸寬4.5寸。
⑤五等斗口:高5.6寸寬4寸,用于城樓。
⑥六等斗口:高4.9寸寬3.5寸。
⑦七等斗口:高4.2寸寬3寸。
⑧八等斗口:高3.5寸寬2.5寸,用于殿宇。
⑨九等斗口:高2.8寸寬2寸。
⑩十等斗口:高2.1寸寬1.5寸。11十一等斗口:高1.4寸寬1寸,用于小建筑。
(3)斗栱具體尺寸和形狀
①尺寸
a.栱的尺度依斗口。
b.斗栱高度由坐斗底算到撐頭木上皮。
②形狀
a.外檐斗栱外出翹、昂、耍頭;內出翹、菊花頭、六分頭、麻葉頭。
b.室內斗栱多用品字斗栱,兩端出跳對稱,均用翹而不用昂,僅耍頭后尾作麻葉頭。
c.溜金斗栱多用于宮殿、廟宇的徹上明造屋宇,外跳和一般平身科相同,內跳用斜上的菊花頭、六分頭和秤桿等。
第一,后尾搭在金柱內額上,與外跳構件不生聯系,完全不起結構作用,稱為“落金”做法。
第二,后尾下無承托,而支撐于金桁下,稱為“挑金”做法。
10.粱
(1)含義
梁是建筑中的水平受力構件,常支承于二柱頂端或其他梁枋上。
(2)分類依部位有大梁、抱頭梁、角梁、抹角梁、遞角梁、順梁、扒梁、采步金梁等。
①大梁(大柁)
a.大小、長短常依梁上所承之檁數為準。
b.長度為其上總步架長的和再加二個檁徑。
c.斷面高、寬比按清工部《工部工程做法則例》為10:8。
d.將距大梁梁頭1.5檁徑處的梁肩削去3/10檐柱徑的厚度,再在梁高1/4處開半圓形桁與寬度為3/10檐柱徑的墊板榫槽。
e.南方蘇州地區建筑的大梁分為扁作和圓作,斷面尺寸按圍長計算。
②抱頭梁
a.小式大木抱頭梁
長為廊步加二檁徑,梁高與梁寬分別為檐柱徑的1.5倍和1.2倍,梁頭做法同前。
b.大式大木抱頭梁
第一,有斗栱的稱桃尖梁,長度為廊步加正心檁至挑檐檁間距離(六斗口),再加挑檐檁至梁尖的六斗口和梁尾插入金柱的榫長(金柱徑六.六斗口)。
第二,為了便于擱在斗栱上,梁的斷面在正心枋內、外有所不同,以內高7.75斗口,寬6斗口;以外寬4斗口,桃尖部高5斗口,并作出鋒二折。
③角梁
a.大式老角梁的斷面高4.5斗口,寬3斗口。
b.梁的長度可按老角梁頭至挑檐檁、挑檐桁至正心桁、正心桁至金桁間距離及后尾四段水平投影長度之和,再求其實際斜長即得。梁長=[(2/3×3六斗口)+2(x×3斗口)+2(檐步距離)+6.6斗口]secΦ式中x為斗栱出跳的拽架數;檐步距離為22斗口;Φ為角梁斜度(檐步等于30°)。
c.老角梁頭作成霸王拳式樣,后尾作三岔頭。
d.仔角梁置于老角梁上,用暗銷相結合,其寬度與老角梁一致,長度從老角梁頭再起翹延出一段。延出長=(1/3檐平出+一椽徑)加斜e.小式角梁起翹高度一般為四椽徑或六斗口(自老角梁上皮起,止于仔角梁大連檐下皮)。
f.在仔角梁底與挑檐桁上枕頭木相交處,兩側各開開一凹槽,斜上至金桁背,以容納翼角椽尾。槽長按椽數×0.8椽徑,寬一椽徑,深七椽徑。
g.南方做法可以江蘇蘇州一帶的水戧發戧和嫩戧發戧兩種形式為代表。
第一,“戧”的含義“戧”是指建筑的戧脊,“發戧”就是起翹。
第二,“戧”的特點與實例。
11.枋
(1)含義枋為水平承重及聯系構件,斷面及尺度常相差較大。
(2)分類有額枋、平板枋、檐枋、柱頭枋、隨梁枋等,其中額枋和平板枋較常見。
①額枋
a.大額枋高6.4斗口,寬5.4斗口,長度為開間寬減半個檐柱徑。開榫用大頭榫(鴿尾榫),榫大頭寬為枋寬的一半,即2.7斗口;小頭為枋寬的1/3,即1.8斗口。榫長為柱徑的1/4。
b.轉角處的大額枋稱為搭角大額枋,因伸出柱外,所以較正身大額枋長一搭角榫及霸王拳。霸王拳的高度為額枋高的8/10,榫寬為檐柱徑的3/10。
c.小額枋高4.8斗口,寬4斗口。榫寬2至1.3斗口,其他做法均同大額枋。
d.大、小額枋間施由額墊板,長隨凈面闊加榫,高等于一檁徑(4.5斗口),厚1斗口。
e.小式用檐枋,高等于檐柱徑,寬為其4/5。
②平板枋
a.又稱坐斗枋,高2斗口,寬3斗口,長依各間面闊加榫頭,榫寬,1.5斗口。
b.平板枋與大額枋間用暗銷連固,轉角處出頭,長與大額枋的霸王拳平齊。
12.檁(桁)、椽
(1)含義檁、椽為直接承受屋面荷載之構件。
(2)尺寸與形狀
①大式正心桁直徑4.5斗口,長隨間廣另加榫,搭角處伸出一檁徑。金桁、脊桁徑均為
4.5斗口。挑檐桁徑三斗口。小式檁徑均為一檐柱徑。
②脊桁上置六角形斷面的扶脊木(徑四斗口),以脊樁固定于脊檁背。在扶脊木兩側朝下之傾斜面上,均開椽窩以插腦椽。
③椽徑1.5斗口。檐椽圓形斷面,伸出長度為上檐出的2/3;飛檐椽方形斷面,伸出長度為上檐出的1/3。上檐出在大式為21斗口(自挑檐檁中線到飛檐椽頭),小式為3/10檐柱高。
④角部的椽自金桁(檁)中線起向角梁呈放射形排列,并逐漸升高,與老角梁上緣平齊。
a.必須削尖各椽椽尾,并將飛檐椽作成折線形(各飛椽的斷面、長度和折度都不同)。
b.在挑檐桁(檁)和正心桁(檁)上放置枕頭木,使角部屋面緩曲升起,從各方面看都像展開的鳥翼,所以稱為翼角檐椽,此部的飛檐椽都有起翹,所以稱為翼角翹飛椽。
⑤南方的嫩戧發戧起翹很高,當飛檐椽接近角部時,為了與嫩戧取得一致,也必須有很大的翹角,因此不得不斜立在角部之檐椽(摔網椽)上,稱為立腳飛椽。
13.檐口
(1)檐口出現的原因硬山或懸山建筑如有飛檐椽,則在檐椽端部上方置通長里口木,但各建筑之翼角處屋面因起翹形成曲面,無法放置長直之里口木,故改用小連檐及閘檔板。
(2)清代里口木尺寸
①高一椽徑加1.5望板厚,寬一椽徑。
②其上依各飛檐椽之位置分別挖出凹椀。
③飛檐椽卡入后,其上表面與里口木上表面齊平。
④小連檐厚為1.5望板厚,寬同里口木。
⑤閘檔板高同椽徑,厚為0.2椽徑,寬度略大于飛檐椽檔。放置時先在椽側各刻出凹槽,再將閘檔板嵌入。
⑥飛檐椽頭釘連檐(將斷面為1.5斗口×1.8斗口木條斜鋸為二)及瓦口(高1斗口,厚0.6斗口)。
⑦釘時連檐須距椽頭1/2斗口,稱為雀臺。
⑧其后再鋪望板或望磚。望板有橫望板(垂直于椽鋪放)與順望板(平行于椽鋪放)兩種。橫望板厚1/5。椽徑,順望板厚1/3椽徑,寬2椽徑。
二、石作與瓦作
1.臺基
(1)計算方法建筑的通面闊和通進深尺寸決定后,再加下檐出建筑的通面闊和通進深尺寸決定后,再加下檐出(等于上檐出的3/4~4/5),即可得到臺基的平面尺寸。
(2)尺寸與構造
①普通臺基高度(由土襯石表面至階條石上皮)為檐柱高的15/100~20/100。
②基內填土夯實,柱、墻及土襯石下作灰土基礎或碎石基礎。
③角部立角柱石(厚、寬同階條石),其間砌磚或陡板石與角柱齊平,上再蓋階條石。
④柱基礎上砌磚磉墩,再放附鼓鏡的柱頂石,它的長、寬為柱徑的二倍,厚等于柱徑。
⑤柱頂石上之鼓鏡,高1/5柱徑,也有用鼓墩或帶石躓的其他形式。
(3)面積較大建筑的臺基面積較大的建筑室內地面往往不易平整,所以常依柱網將地基劃分為若干區,砌以攔土墻(地龍墻),再填土夯實。
(4)墁地
①地面鋪磚,稱為墁地,可用條磚或方磚,后者在居住建筑中用1.2尺或1.4尺見方的,宮殿、廟宇用1.7尺或2尺見方的。
②鋪時依柱中軸線向兩側砌放,但明間中心線應對磚心或磚縫,講究的用磨磚對縫,使磚縫極細,膠合料用細石灰灰漿。
(5)須彌座
①高級臺基用須彌座,內填碎石及土,外包條石,一般只用一層,特殊隆重的可用3層。
②清代官式須彌座按比例分為51份。
a.組成自上而下,由上枋(9份)、皮條線(1份)、上梟(6份)、皮條線(1份)、束腰(8份)、皮條線(1份)、下梟(6份)、皮條線(1份)、下枋(8份)、圭腳(10份)組成。b.特點表面飾以卷、草、蓮瓣、聯珠、如意頭等,一般用青灰石,高級的用白石(稱漢白玉)雕成,總高取地面至斗栱耍頭下皮距離的1/4。
2.踏步
(1)常見踏步垂帶踏步,一般布置在明間的階下,且垂帶石中線與明間檐柱中線重合,踏跺寬1~1.5尺,厚0.3~0.4尺,垂帶石尺寸同階條石(寬度為下出檐減半個柱頂石,厚為4/10本身寬),側面之三角形象眼處,以磚、石平砌,或置立放之陡板石。
(2)隆重踏步在二踏道間設御路,它是一塊長度與垂帶石相同的石條,寬度為長的3/7,上刻龍鳳、云紋等,故又稱龍鳳石。
3.欄桿
(1)做法先在臺基或地面置地柎,再在上立望柱、欄板和抱鼓石。
(2)清式石欄桿的特點
①二望柱間只用一塊欄板。
②欄板都采用單勾闌形式,沒有宋《營造法式》中的重臺勾闌式樣。
③望柱頭的變化很多,柱身相對縮短。
④欄桿結束處大多用抱鼓石,該石比例較前代為長,少數也使用戧獸(靠山獸)的。
⑤欄板用整石鑿成,以榫嵌插在望柱和地柎內。
⑥欄板裝飾極少用人物或寫生花,大多素平或僅刻簡單的海棠紋。
4.墻垣
(1)山墻
①位置
位于建筑兩端,除硬山建筑外,均止于檐下,硬山山墻之立面可分為裙肩、上身和山尖三部。
②清代北方官式硬山建筑規定
a.山墻厚度為檐柱徑的2倍加2寸,收分為檐柱高的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