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審法官想找出哪怕一個見過納薩爾的人,他像我一樣固執地找了許久,但最終也沒能找到。在預審報告第三百八十二頁上,他又用紅墨水寫了一句旁注:“宿命讓我們隱遁無蹤。”
我現在越發慶幸,自己按照時間順序閱讀了馬爾克斯的作品。因為在這一過程中,你能明顯感覺到一位作者從青澀到成熟的點滴變化,對作品間的聯系,也會有更全面的認識。記得,寒假初讀《枯枝敗葉》時,我還曾在文章中贊嘆這部小說“結構精巧”。但今天回頭看,那篇小說的手法還是比較粗糙的。它的“復調”主要通過對“對話”和“情節”的重復來實現,這和馬爾克斯之后的作品相比,確實稚嫩太多了。
這本《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是我前些天在圖書館閑逛時偶然碰到的。薄薄一本小書,大概花了兩小時讀完。和馬爾克斯1967年的小說《百年孤獨》相比,我們能明顯感覺到馬爾克斯此時(1981年)的風格已經趨于穩定,可以說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當然,本書的故事遠沒有《百年孤獨》宏大。它的歷史感不濃重,內容相對簡單,甚至帶有一絲荒誕劇的味道。不過,不同的題材勢必會給讀者帶來不同感受,我們對文筆的判斷,是不可以被內容左右的。所以,我認為,單就這部作品而言,馬爾克斯的進步體現在兩點:
1、雖然寫作手法和《百年孤獨》相似,但本書在結構上更加嚴密。關于相似點,我們以兩部小說的第一句話為例:
多年以后,面對行刑隊,奧雷里亞諾·布恩迪亞上校將會回想起父親帶他去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下午。—《百年孤獨》
圣地亞哥·納薩爾被殺的那一天,清晨五點半就起了床,去迎候主教乘的船。—《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
我們可以看到,兩部小說都在故事開頭,直接甩出了主要人物的結局。(當然,布恩迪亞上校的結局后來有變)它們的手法是相似的,即通過一句話直接打破了小說尋常的線性結構,這是馬爾克斯的特點。本書的成熟體現在:①篇幅短小,用一百多頁去架構一部非線性小說,需要更強的把控力。②采用轉述的口吻敘事,以親歷者有限的視野去描繪故事,比《百年孤獨》的全知視角更困難。而上述兩點,正是通過嚴密的結構設計實現的。
2、本書的故事性更純粹,完全沒有解釋意味。在《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中,我們完全感受不到作者的存在,故事全權交給人物去演繹。這一點和《百年孤獨》相比,是個進步。因為在那本小說里,馬爾克斯曾刻意向讀者們說明一些東西。比如:“奧雷里亞諾”和“何塞·阿爾卡蒂奧”兩個名字的性格特點,馬爾克斯就在故事里解釋過。但我認為沒必要,讀者是完全可以自己體會出來的。當然,《百年孤獨》的故事性已經相當棒了,我只是雞蛋里挑骨頭。先前曾向大家許諾過《百年孤獨》的書評。文章我確實寫了,不太滿意,可能需要重寫一遍才能分享出來。
分析完結構和寫作的進步,下面我們針對故事本身,來談一談本書。《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單看標題,讀者可能會誤認為這是本推理小說。但和博爾赫斯的短篇小說《死亡與指南針》一樣,本書只是有個推理小說的架子,推理并不是故事的核心。因為在小說的前半部分,受害者、兇手、作案動機基本上完全講明白了,沒有任何懸念。
那么這場兇殺案是怎樣形成的呢?其實三言兩語,就能講明白:新婚之夜,新郎巴亞爾多·圣羅曼發現自己的新婚妻子安赫拉·維卡里奧不是處子之身,盛怒之下,把她送回娘家終止了婚約。新娘的兩個孿生哥哥感覺家族的聲譽遭到侮辱,逼迫妹妹說出偷情者的名字。為了保護情夫,安赫拉·維卡里奧情急之下,隨口喊出了圣地亞哥·納薩爾的名字。最終,導致了無辜的納薩爾被兩兄弟用亂刀砍死。如果非要給小說定個副標題,我覺得“一場處女膜引發的血案”,確實是個挺合適的名字。
由此,我們可以感覺到。如果馬爾克斯按照尋常推理小說的思路,來撰寫故事,那這篇小說其實挺俗套的。但馬爾克斯在本書中討論的重點,并不是案件本身。這個故事直到最后都留有疑點,我們根本不知道那個被保護的情夫是誰,因為馬爾克斯顯然認為這一點不重要。本書想表達的,其實是“命運的無常性”和“人生的荒誕性”。我們分開來談。
1、命運的無常性。
本書定名為“事先張揚的兇殺案”自然是有原因的。小說中,孿生兄弟帶著鋼刀,逢人就講“我們要殺了圣地亞哥·納薩爾。”一個清晨的時間,納薩爾被人追殺的傳聞,就傳遍了整個小鎮。我們用正常思維想一想,兩個密謀雪恥的“殺手”,怎么可能事先聲張自己的復仇計劃呢?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兩兄弟,一開始并不是真的打算取納薩爾的性命。他們只是想在鎮子上造出為家族挽回聲譽的聲勢,把輿論攻擊的焦點轉移到納薩爾身上。但有趣的地方來了,因為兩兄弟平時老實本分、性格溫和,全鎮的人都不相信他們倆會殺人,甚至有人抱著看笑話的心態。兩兄弟陷入了道德困境,面子上更下不來臺。于是,黑色幽默的結局由此產生了。兩個不想殺人的老實人,在輿論壓力下,把納薩爾亂刀砍死。事情的走向超出兩兄弟的預料,導致了最壞結果,這本身就是命運無常性的體現。
命運的無常又體現在,“納薩爾將被追殺”的謠言在鎮子上傳了一個上午,卻偏偏沒傳進當事人的耳朵里。如果牛奶店老板娘成功的用燒酒把兩兄弟灌醉;如果神父成功的把消息帶到納薩爾家;如果警察第一時間把兩兄弟逮捕;如果納薩爾出門時看到了別人留的警告信;如果納薩爾家的廚娘把謠言告知家人;如果納薩爾的母親沒有把門拴死......只要以上的如果有一個實現,那么兇殺案就不會發生。可故事偏偏走上了一個最具巧合性的結局。
2、人生的荒誕性。
談荒誕,我想在這本小說中,沒有哪個人物比圣地亞哥·納薩爾面臨的狀況更荒誕。他完全是無辜的,清晨走出家門,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被人追殺。我想說,納薩爾是一個典型的“卡夫卡”式人物。就像《判決》里的格奧爾格被父親判處死刑;就像《變形記》里的薩姆沙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變成了大甲蟲。無論馬爾克斯的故事在我們眼中多么合理,可對受害人納薩爾來說一切實在是太莫名其妙了。自己走出家門,就一頭霧水的被人追殺,天底還有比這更荒誕的事情嗎?如同米蘭·昆德拉在《小說的藝術》中對“卡夫卡”式人物的描述:“他們身處的世界都只是一個巨大的迷宮般的機構,他們無法逃出,他們也無法理解。”這同樣也是《兇殺案》里納薩爾面臨的困境,他是整個故事最關鍵的一環,卻對前因后果完全不知情。
另外,比較明顯的一個點,就是馬爾克斯在小說中,有意無意的會提到一些人物的結局。這些結局本身和故事不相干,口吻也輕描淡寫,但并非不重要。看見孿生兄弟亮出殺豬刀,一個無辜女人因此得了失心瘋;身體健康的牛奶店老板,因為兇案的發生,受驚嚇身亡;鎮上的警察在案發第二年,被一頭公牛挑斷了頸動脈;鎮長旁觀驗尸受了刺激,從此成了素食主義者;圣地亞哥的未婚妻,后來和另一個男人私奔,最終落得了在牛棚賣淫的下場......這些角色,都是小說里的次要人物,而馬爾克斯卻刻意寫出了他們的結局。談人生荒誕,還有誰能比這些人物更荒誕呢?一個小小誘因,或者飛來橫禍,導致他們的人生軌跡從此更改。小說由此增添了一種“宿命”的味道。
寫到這里,我不由得想起,小說中預審法官寫在報告里的那句話“宿命讓我們隱遁無蹤。”也許,所謂的宿命,就是一系列巧合引發的蝴蝶效應。一個無心的振翅,就足以掀起翻覆我們人生的波浪。
讀多了馬爾克斯,我越來越不愿意挖掘他故事的現實意義。因為他的小說是那么純粹,似乎強行給它找個意義,是對文本的一種褻瀆。隨著閱讀的深入,我也漸漸發現文學并非一定要有意義。她不是科學,沒有義務教給人們什么東西。她是一盞燈,用美與詩性點亮世界,使我們看到自己常常會忽視掉的部分。
文學從作者的頭腦里自然生發,我們沒有必要用條條框框限定她,說出自己的見解,其實就足夠了。世界就在那里,生活就在那里,文學就在那里,獨一無二的,是你看待她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