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九月十一日,任命于頔為司空,同平章事職務保留如故;加授右仆射裴均為同平章事,充任南東道節度使。
淮南節度使王鍔入朝。王鍔家巨富,豐厚進奉皇帝及賄賂宦官,想要求得同平章事職務。翰林學士白居易上言認為:“宰相是人臣極位,不是有清望或立大功的,不應授予。之前任命裴均,外間已經議論紛紛,如今又任命王鍔,那么,和王鍔差不多的人,都心生冀望。如果讓他們都當上宰相,則典章大壞,又不感恩;不給他們呢,又厚薄有殊,心生怨望。幸進之門一開,就沒法收場。況且王鍔在鎮五年,千方百計收刮民財,自己貨財既足,又拿到朝廷打點。如果他被任命為宰相,那四方籓鎮都認為王鍔因為進奉而得,競相割剝,則百姓何以堪之!”王鍔的事于是被擱置下來。
16、
九月十三日,加授宣武節度使韓弘為同平章事。
17、
九月十七日,任命戶部侍郎裴垍為中書侍郎、同平章事。皇上雖然因為李吉甫而罷免了裴垍翰林學士職務,但是對他的寵信更加深厚,所以沒過多久,就再次擢升為宰相。
當初,德宗不信任宰相,天下大事小事都自己決定,由此裴延齡之輩得以弄權用事。皇上在籓邸,心中對此并不認同,即位之后,選擢宰相,推心置腹的委任他們,曾經對裴垍等人說:“以太宗、玄宗之明,尚且要依靠輔佐以成其理,何況像朕這樣,不及先圣萬分之一呢!”裴垍也竭誠輔佐。皇上曾經問裴垍:“為理之要,以何為先?’回答說:“先正其心。”
按舊制,百姓繳稅有三種:一是‘上供’(上繳朝廷的),二是‘送使’(給節度使或觀察使的),三是留州(留給本州的)。建中年間初定兩稅制,規定以物資繳納,于是物資值錢,錢不值錢;后來改為繳納現款,于是錢值錢,東西不值錢,百姓所實際繳納的,已經是當初的兩倍。而留州及送使的部分,當地又不采用朝廷制定的物資估價標準,要求百姓按市價上繳,加重斂財。等到裴垍為相,上奏:“全國留州及送使的稅款,請一切按朝廷估價標準征收。各地觀察使,先在自己直接管轄的州征收以自給,如果不足,才允許在所屬其他州征收。”由此江、淮之民稍微得到休養生息。
以前,執政宰相多厭惡諫官談論時政得失,唯獨裴垍很欣賞。裴垍器局嚴峻整肅,人們都不敢跟他談私事。曾經有故人從遠方來,裴垍給他非常優厚的饋贈,親密說笑。那人乘機請求要做京兆判司,裴垍說:“你的才能做不了這個官,不敢以故人之私傷朝廷至公。如果哪天有一個瞎眼宰相憐憫你的,不妨去求他,在我這里,絕對不行。”
18、
九月十九日,任命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吉甫為同平章事,充任淮南節度使。
19、
河中、晉絳節度使邠宣公社黃裳薨逝。
20、
冬,十二月三日,設置行原州于臨涇,以鎮將郝下泚為刺史。
21、
南詔王異牟尋去世,兒子尋閣勸嗣位。
元和四年(公元809年)
1、
春,正月十一日,簡王李遘薨逝。
2、
渤海康王嵩璘去世,兒子元瑜嗣位,改年號為永德。
3、
南方旱災饑荒。正月十三日,命左司郎中鄭敬等為江、淮、二浙、荊、湖、襄、鄂等道宣慰使,賑濟撫恤,將要出發時,皇上告誡他說:“朕宮中用帛一匹,都要記賬,惟獨周濟百姓,則不計其費,你們要領會我的用心,不要效仿潘孟陽,只是去飲酒游山而已。”
柏楊注:
潘孟陽事,參考806年4月。潘孟陽的罪不在飲酒游山,而在貪污勒索。皇帝對潘孟陽的惡行印象如此深刻,不過改調最高法院院長(大理卿),使他更有機會貪污而已,這算什么處罰?李純在帝王中頭腦尚稱明白,竟然如此。
4、
給事中李籓在門下省,皇帝制敕有他認為不妥當的,就在詔書所用黃紙末端書寫批注。官吏請他另外用一張白紙書寫,李籓說:“如此,是寫狀子了,還叫什么批敕!”裴垍舉薦說李籓有宰相之器。皇上因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鄭絪因循敷衍,不多說話,只求自保權位,二月二十一日,罷免鄭絪宰相職務,轉任太子賓客,擢升李籓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籓知無不言,皇上非常器重他。
5、
河東節度使嚴綬,在鎮九年,軍政大事,官員任命,全部由監軍李輔光一手操辦,嚴綬只是拱手而已。裴垍向皇帝詳細奏報情況,建議以李鄘換掉他。三月九日,任命嚴綬為左仆射,以鳳翔節度使李鄘為河東節度使。
6、
成德節度使王士真薨逝,他的兒子、副大使王承宗自任為留后。河北三鎮(成德、盧龍、魏博),相承各自設置副大使,以嫡長子擔任,父親死了,就代領軍務。
7、
皇上因為天旱時間太久,想要頒布慰問詔書。翰林學士李絳、白居易上言,認為:“欲令實惠及人,不如減租減稅。”又說:“宮女除了供差遣驅使的之外,無事可做的人還有很多,應該放她們出宮,既節省費用,又順應人情。”又建議:“禁止諸道橫征暴斂,向皇上進貢。”又說:“嶺南、黔中、福建風俗,多搶掠良人,賣為奴婢,乞請嚴厲禁止。”
閏三月三日,皇帝下制,命全國囚犯減刑,免除租稅,釋放宮女,拒絕進奉,禁止買賣人口,都按二位大臣的建議。
閏三月十三日,天雨。李絳上表祝賀說:“由此可知,憂先于事,故能無憂;如果事情來了才開始擔憂,無救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