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是一種教育手段,也是一門藝術。如果懲罰得當,可以規范孩子行為、養成孩子良好習慣,完成正向轉化。“自然后果懲罰法”、讓孩子失去某些特別待遇、“事不過三”處罰法、引導孩子轉移注意力。
1.自然后果懲罰
孩子犯了錯,造成了不好的后果。那就讓孩子親身體驗并承擔自己所犯錯誤造成的后果,從中接受教訓。
2.事先告知懲罰后果
對于孩子的不良行為給與一定的處罰,這能使孩子明白行為和后果的關系,同時也可以教會他什么是責任。如果父母決定懲罰孩子,那事先向孩子解釋清楚后果,給孩子一個明確的警告。
3.失去某些特別待遇
孩子一般有自己喜歡的“特殊待遇”,如玩自己喜歡的玩具,看自己想看的動畫片。一旦孩子犯錯,可以剝奪這個特權。但是,父母一定要慎重,不要一次剝奪得太多,太長。
4.事不過三
事不過三能讓孩子認識到事情的嚴重后果。孩子犯錯是,可以明確告訴他:“這是第一次”然后跟孩子解釋犯這個錯的后果是什么。再犯時,“這是第二次”最后告訴他“這是第三次”事不過三,馬上實施預先警告的那個懲罰。
5.“量刑”要適當
懲罰必須以尊重孩子人格,不傷害孩子自尊為前提,目的是激起孩子的羞愧感。所以要避免態度粗魯、兇暴、嘲諷、挖苦,更不能惡語中傷或體罰孩子。
6.對于好的行為有所獎勵
獎罰分明,才會正確的給孩子樹立起父母的威信,孩子才會真正聽從父母的教導。可以規定一些孩子做了就會有獎勵的事情,讓孩子自覺往好的方面去努力和發展。
7.對不好的行為開“罰單”
如果孩子的年齡(一般五歲以上)足以使他明白好的行為接受獎金的含義,那么就會懂得要為不好的行為開罰單。比如,家長的可以為孩子設定,不收拾玩具為一枚一元硬幣,和小伙伴打架為兩枚一元硬幣。孩子們渴望用自己的錢去買玩具,所以這種方式一定有效果。
8.引導孩子轉移注意力
有時候,父母買孩子帶走,離開當時的情境,反而會讓孩子冷靜下來,認識自己的錯誤。孩子犯錯之后,不如帶他出去走走,換個環境。
9.堅持一種管教方式
無論父母使用哪種管教方式,都應該事先給孩子解釋清楚。如果試圖嘗試一種新的管教方式,要堅持一段時間看看效果,不要總是變換不同的方式。
無論怎樣懲罰孩子,都會給孩子造成不同的心理傷害,要做一個控制住情緒的父母。懲罰孩子之后,要與孩子進行溝通,解釋清楚。安撫孩子,讓孩子知道懲罰他并不是爸爸媽媽不愛他,改正了錯誤之后還是爸爸媽媽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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