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言文化博大精深,許多成語自形成以來,意義不斷引申與拓展,有的時至今日已發(fā)生了顛覆性的改變,比如呆若木雞、愚不可及、衣冠禽獸、人盡可夫......“人盡可夫”現(xiàn)在常用來形容不守貞節(jié)的婦女,然而究其本意卻根本沒有如此奇.淫的意思。再深究出處,便不得不提春秋鄭莊公時的鄭國大夫祭仲。
祭仲,本名祭足,因其字仲,故史書多稱祭仲,是春秋初期極富爭議的人物,或者說,集各種“矛盾”于一身,特別是他的后半生。
他的仕途起點很低,不過是祭邑的“封人”,一個掌管邊界事務(wù)的小官,最后卻出息成可以廢立國君的春秋第一個“權(quán)臣”。
他的政治生涯也涇渭分明成兩個階段,——前半段作為謀臣輔佐鄭莊公成就“春秋三小霸之首”,后半段掌握權(quán)柄連續(xù)廢立四位國君。
他還被丘明先生選中安排在《左傳》大戲的第一章出場,雖然被著色不多,大多充演了配角甚至群眾演員。
那時的當(dāng)然主角是雄才大略的鄭莊公寤生,他對內(nèi)“克共叔段于鄢”鞏固君位,對外攻伐無往不利,帶領(lǐng)鄭國達到鼎盛。在他的耀眼光芒下,祭仲在舞臺上斷續(xù)的身影,串聯(lián)起的只能算一個兢兢業(yè)業(yè)的典型循吏形象:
前743年(魯惠公二十六年),剛剛即位的莊公的母親為小兒子共叔段請求京邑作為封地,祭仲以“城過百雉,國之害也”的“先王之制”勸阻,雖遭到莊公的拒絕,卻為后世留下“滋蔓難圖”、“多行不義必自斃”兩個成語;
前720年,祭仲兩次奉莊公之命帶兵進入周王朝境內(nèi),割取溫地的麥子和成周的谷子,以此向即位后與鄭國關(guān)系交惡的周桓王挑釁;
前718年,祭仲采取與原繁、泄駕帶領(lǐng)三軍進攻燕軍正面、派曼伯和子元偷偷率領(lǐng)制地軍隊襲擊燕軍的戰(zhàn)術(shù),擊敗衛(wèi)國和燕國的聯(lián)軍;
前713年,鄭莊公聯(lián)合齊國和魯國率軍討伐宋國,宋國司馬孔父嘉乘機帶領(lǐng)宋國和衛(wèi)國的兵馬偷襲鄭城,留在鄭城監(jiān)國的祭仲和太子忽親率軍士和百姓登城防守,保住了鄭城的安全;
前707年,鄭莊公與祭仲、高渠彌等人率兵反擊周桓王率領(lǐng)的陳、蔡、虢、衛(wèi)聯(lián)軍,大敗周王朝軍隊,并射傷周桓王,祭仲因鄭莊公“不敢凌天子”奉命連夜慰問周桓王的傷情……
但魯桓公十一年(前701年)鄭莊公去世后,鄭國政壇畫風(fēng)大變,祭仲被推向前臺。嗣后鄭國的一大段歷史像真的演成了舞臺劇,沖突開始無處不在,情節(jié)變得一波三折。
確切地說,一生建樹無數(shù)的鄭莊公,在處理接班人問題上,死后同樣留下“一地雞毛”。
莊公有十一個兒子之多,除了太子忽,公子突與公子亹亦頗受莊公寵愛,特別是公子突才智過人不甘居人之下,因此公子忽作為太子的絕對權(quán)威,到鄭莊公去世也一直沒有樹立起來。
當(dāng)然,也與公子忽固執(zhí)的性格有關(guān)。
公子忽的母親鄧曼是祭仲作為使者從鄧國迎娶來的,所以公子忽與祭仲很有淵源。他英武能干,履立戰(zhàn)功,齊僖公希望將女兒嫁給他,然而他不聽祭仲“太子無大援將不立”的勸告,先后兩次辭謝拒絕。
不止如此,公子忽做太子時憎恨大夫高渠彌而行于色,莊公最終卻不顧公子忽的極力反對,提拔高渠彌為卿士,從而埋下后來高渠彌弒君的隱患。
凡此種種,祭仲似乎視而不見,渾不覺變故正悄悄來臨。
公子突的母親來自宋國的顯赫家族雍氏,宋莊公得知祭仲擁立公子忽即位為鄭昭公,派人引誘祭仲囚禁于宋國。威逼利誘之下,祭仲與宋國訂立盟約,從宋國帶公子突回國即位為鄭厲公,昭公無奈流亡衛(wèi)國。
國君換了兩次,權(quán)力卻更集中。祭仲的擅權(quán)引起鄭厲公的不滿,終于在四年后,忌憚祭仲的厲公決定出手一搏,暗中委派祭仲的女婿雍糾設(shè)法殺掉祭仲。
雍糾準(zhǔn)備在都城的郊外宴請祭仲,并將這事告訴了妻子,即祭仲之女雍姬。雍姬忍不住問母親:
“父親與丈夫哪一個更親近?”
“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在未嫁之前,任何男子都可能成為一個女人的丈夫,但父親卻只有一個,怎么能夠相比呢?
“人盡可夫”!又一個成語橫空出世,只是后世的理解與雍姬母親的原意相去千里。張愛玲曾說:“任何人,當(dāng)然這‘人’字是代表某一階級與年齡范圍內(nèi)的未婚者。在這范圍內(nèi),我是‘人盡可夫’的!”其意也大抵如此。
誠實的雍姬于是向父親表達了懷疑:
“雍糾怎么會不在自己家里而安排在郊外宴請您呢?”
祭仲心領(lǐng)神會,立即殺死雍糾,并把他的尸體曝曬在周氏的池塘邊,以儆效尤。
還好鄭厲公顧念情誼,冒險載回雍糾的尸體逃離鄭國到邊邑櫟地,既婉惜又憤恨:
“謀及婦人,宜其死也!”
祭仲從衛(wèi)國迎回鄭昭公復(fù)位國君。
昭公僥幸復(fù)位,高渠彌的擔(dān)心卻日益加重,想到昭公可能因為舊怨殺害自己,他先下手為強,在魯桓公十七年(前695年)十月陪同鄭昭公外出打獵時,趁機在野外射殺了昭公。
這一次,祭仲沒有按常規(guī)迎回鄭厲公復(fù)位,或者說害怕厲公回歸,馬上改立昭公之弟公子亹為君,史稱鄭子亹。
但他沒料到自己此次擁立的國君多么短命。
僅僅過去半年多,齊襄公在首止大會諸侯,祭仲敏感地意識到年少時與齊襄公結(jié)下怨仇的鄭子亹兇多吉少,可能危及隨行的自己,勸鄭子亹不要赴約。
鄭子亹執(zhí)意而行,祭仲“稱疾不行”。果然,齊襄公殺鄭子亹,并車裂了隨行的高渠彌。
事后有人評論:“祭仲由于有先見之明,所以才免禍。”祭仲并不諱言:“信也。”
祭仲逃過一劫,卻拿強大的齊國沒辦法,只好又到陳國找來昭公的另一位弟弟公子嬰立為國君。
至此,祭仲完成歷史使命,雖繼續(xù)執(zhí)掌國柄但已無大為,默默等候十二年后壽終正寢,走完頗受爭議的一生。
對于祭仲的爭議,除了少數(shù)道學(xué)家盯住他的殺婿之舉,更多地還是集中于他被宋國人要挾廢立國君一事。
丘明先生敘事平鋪直敘、立場客觀,偏向于對祭仲比較諒解。太史公的評價是“祭仲要盟,鄭久不昌”,認(rèn)為這件事是鄭國衰落的重要原因之一。而《谷梁傳》,則明確指責(zé)祭仲的作為是貪生怕死,直言“立惡而黜正,惡祭仲也”。
只有《公羊傳》對此大加褒獎,認(rèn)為“祭仲不從其言,則君必死,國必亡;從其言,則君可以生易死,國可以存易亡”,贊揚祭仲此舉既讓國家免受侵伐,又保全鄭昭公性命,使其后來能回國復(fù)位。
其實,將祭仲還原為一個普通的從政者,種種褒揚妄議便變得很容易理解。
前半生的循吏生涯,佐證了他的盡職盡責(zé)、勤勉為官。即使后來成為炙手可熱的權(quán)臣,他還是一個活生生的“人”。他可以以“智”免陪鄭子亹死,卻無能以弱鄭對抗強齊。同樣,正如他可以因“自保”殺死女婿雍糾,誰能保證與宋國“要盟”時他沒有貪生怕死的私心?
公羊先生堅稱祭仲為“賢相”,言語之間不乏對祭仲“用權(quán)”的推崇:
“權(quán)者反于經(jīng),然后有善者也。”意即用權(quán)時往往需要與常規(guī)相對。
所以談到鄭昭公“為君之微”,公羊先生認(rèn)為昭公之存亡,乃至于鄭國之盛衰,“祭仲存則存矣,祭仲亡則亡矣”——鄭國之存亡系于祭仲一人——將祭仲推到獨撐鄭國大廈的歷史高度。
實際上,在歷史的長河里,即使被公羊先生賦予社稷重任的祭仲,完全如滄海之一粟,才真的“存則存矣,亡則亡矣”(自然非前文公羊先生之意),存亡只在俯仰之間。試想,“天下諸侯,莫非鄭黨”的鄭國,其于春秋初年稱霸中原,或者其后內(nèi)亂頻仍、國力衰落,功過怎可能止于一身?即使“雄才”如莊公,“多智”如祭仲!
而因祭仲與宋“要盟”而立的鄭厲公,在祭仲死后兩年回歸鄭國復(fù)位之后,不僅勤周王有功,還為鄭國贏得虎牢以東土地,帶領(lǐng)鄭國由此復(fù)興,就更不是祭仲以一人之“智”所能預(yù)料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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