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岳飛刺字的故事。話說岳飛從小就是一名充滿熱血的男兒,他希望自己能夠報效祖國。當時北方的金人南侵,岳飛投軍抗遼,出發前,他的母親在岳飛的背上刻上了“精忠報國”四個大字。
故事有很多版本,有說是岳飛母親刺的字,也有說是岳飛命令他的部將所刺,當然有人覺得不可信,沒必要非要在背上刺字才算英雄。
刺青對現代年輕人來說應該并不陌生,其實就是“文身”的別稱,用帶有墨的針刺入皮膚,刻畫出各種花紋。不少年輕人追逐潮流,會把喜愛的人和事物刻在身上,意喻著“永恒”。
刺青在古代,在華夏民族眼里是野蠻人的習俗,為先進文化和正人君子所不齒。但是到了宋朝,這種習俗卻成為了一種相當普遍的現象,甚至成為英雄好漢的標志。比如“九紋龍史進”。
當然,史進只是小說人物。但文身一事在宋代可謂史不絕書,甚至還有各種專業名稱,比如刺青又叫刺繡,文身又叫錦體,文身師叫針筆匠,等等。
最夸張的,是“花腿”。花腿就是從臀部開始,雙腿刺青直到足部。當時開封的習俗,是每逢佳節便要游行。跟在妓女隊伍后面的,多半是紈绔子弟。為這些輕薄少年牽馬的,便是花腿。可見花腿其實是闊少和衙內的馬仔。
更奇葩的是一個名叫葛清的荊州人,全身上下二十多處刺青全都是白居易的詩和畫,號稱“白舍人行詩圖”。
除了刺青,還有刺字。刺字的一般是軍人,最有名的當然是岳飛。然而,刺字明志的不止岳飛。南宋初年,抗金名將王彥的部下,臉上就刺有“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個字,號稱八字軍。意向相反的則有仁宗時期的反政府軍,他們臉上刺的是“義軍破趙得勝”,宣示著推翻趙宋的決心。
眾所周知,在臉上刺字,原本是一種刑罰,叫黥(讀如情),也叫墨,目的是對人犯進行身份歧視和心理摧殘,因此在西漢被文帝廢除。此后,它成為一種私刑,主要用于逃亡的奴隸。北宋卻制定了刺配法。但凡被判處流刑的,臉上都會刻有“刺配某州牢城”字樣,比如宋江和林沖。
囚犯刺字在面頰,軍人在額頭,或者額頭刺番號,手背刺姓名。這其實是把他們視為犯人,產生的社會影響將在第四章闡述。總之,軍人自愿在臉上刺字,是表示了一種必死的決心;岳飛在背上刺字,則證明了他的忠貞不貳。
刺青,是一種文化,一種藝術,各有各的審美。比如,魏晉崇本色,隋唐重時尚,兩宋愛刺青。魏晉的追求,是玉樹臨風楚楚動人;隋唐的講究,是“畫眉深淺入時無”。兩宋則兼而有之:要求“雪練也似的白肉”“刺一身遍體花繡”。前者是魏晉之遺風,后者是隋唐之變異,二者融合為刺青。
一半魏晉風度,一半盛唐氣象,即為兩宋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