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是門技術活,如同其他技能一樣,本身就需要被學習,沒有人天生就會閱讀。
一
穿衣要合體,讀書也一樣。
在說日本作家奧野宣之的《如何有效閱讀一本書》之前,必須提到一部經典著作,艾德勒的《如何閱讀一本書》。
這仿佛是道跨不過去的坎,不為別的,就因為他太經典。
但是,經典的東西不一定適合此刻的你閱讀。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閱讀水平和閱讀喜好,但就自己的閱讀體驗來說,初級選手建議先讀奧野宣之的《如何有效閱讀一本書》。
無論是排版、字數,還是實用性、操作性,都更加容易上手、容易讀完,學到的技能更加容易馬上用起來。
一本書再經典,每每拿起來翻兩頁又放下,如此循環,終究無法找到“讀完”的感覺。
找不到這種閱讀快感,讀書便永遠會在半途而廢中打轉。
鞋大鞋小,只有穿鞋的人知道。讀書也是如此。
二
“一味讀下去”等于沒有讀過!
“我以前讀過這本書,但已經不記得里面的內容了?!?/p>
“是本好書,可是讀完沒有留下太多印象。”
“讀完后的遺忘很正常,書中的精髓會在我需要的時候自動跳出來。”
……
這些都是在閱讀過程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和想法。
正如作者在書中所說,人類是健忘的生物,就連昨天吃過的飯都需要認真回憶才能想起來。
我們有什么理由去相信自己可以理解書的精髓呢?
如果讀一本書只能記住1%~2%的內容,那還不如用20分鐘時間去聽本書。
現在關于聽書的資源很多,這樣,至少從時間層面來說,劃算很多。
如果過段時間,連剩下的1%~2%都消耗殆盡,那讀過和沒讀過又有何區別?這樣的讀書,讀的再多也毫無意義。
叔本華說,不加思考地濫讀或無休止地讀書,所讀過的東西無法刻骨銘心,其大部分終將消失殆盡。
借用作者在前言中的話來總結第一部分,“我們應該讓自己讀過的書物盡其用,盡量讓自己不忘記書的內容,使之融入自己的身心。”
三
通過筆記才能把讀過的東西變成你的。
筆記是讀書的助手,更是大腦的外掛,雖然很原始,但卻很管用。
法國文學專家鹿島茂先生是位知名的讀書愛好者,他曾在隨筆中闡述讀書筆記的作用。
“圖書都是有重點的,沒有必要從頭到尾詳讀。重要的是,不管篇幅多少,都要下點功夫讓自己對讀過的書有印象。即使只記下這本書的作者、書名、閱讀時的情景或者做些摘抄都好,要堅持寫讀書筆記,這是最有效的讀書方法?!?/p>
簡而言之:
1.書,不一定要讀完。
2.只要讀過,就一定要留下點什么。
3.堅持堅持再堅持。
其實,有了興趣,何來的被動堅持呢?
讀書,不應止于“讀完就好”,而應變成“寫讀書筆記”。
這樣,讀書的重心也自然隨之變化。
不是“因為讀了書而寫讀書筆記”,而是“為了寫讀書筆記而讀書”。
至于,如何記讀書筆記?
列夫·托爾斯泰給出了明確的答案,身邊永遠要帶著鉛筆和筆記本,讀書和談話時碰到的一切美妙的地方和話語都把它記下來。
記錄筆記的具體方法,因人而異、因事而異。
但不變的原則是及時。因為這一刻不記,下一刻記錄的可能性應該也不大。
四
始終尋著心中的“為什么”去選書。
購書清單是一份無形的財富。當前,網絡上充斥著這種各樣的書單,尋找一份像模像樣的書單不是難事。
但是,別人的書單可作為參考,對你而言用處不大。
原因很簡單,別人不知道你的“為什么”是什么,別人的書單只是別人的“為什么”。
推薦幾種個人認為特別靠譜的選書標準:
1、牛逼的出版社。
2、自己跟蹤了解了很久的作者。
3、版次、印次、印數越大越好。
4、從牛人牛作的注釋中尋找。
5、靠譜報刊雜志的書評。
《如何有效閱讀一本書》的第二章,介紹如何制作使用書單,可做參考。
總結一下,就是緊隨心中的“為什么”,按照通識的標準選擇書籍。
再進一步,好書本身有無標準?
借用中南民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陳少文教授的話,“回答為什么的書就是好書”。
五
閱讀的目的是“用”。
讀書筆記是一種升華工具,可以讓讀書活動完成從生搬硬套到獨創思維的飛躍。
但,這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就是“用”。不用,讀再多的書,意義也不大。
打個比方,你所學到的東西如同一個個小燈泡,孤立的分布在你的大腦中,“用”就如同聯通點亮它們的那根電線。
只有“用”,才能讓不同的知識在自己腦中實現交匯,從而把一個個孤立的知識從大腦的“緩存區”搬進“硬盤”,實現永久儲存。
正如美國廣告大師詹姆斯·韋伯在《創意的生成》一書中說,“所謂創意,只是把原有的元素重新組合而已”。
這不,我就正在踐行著“用”。套改一句偉大真理:
不“用”,半點馬克思主義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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