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做的哪件事,讓你覺得ta值得交往一輩子
前幾天刷微博,看到榜姐的每日話題中有一個話題叫做:“朋友做的哪件事,讓你覺得ta值得交往一輩子?”
他們說:
@你是不是腦殼有包阿:不嫉妒你的優點,能容忍你的缺點
@我可是樹袋熊啊喂i:我:借我1000塊錢行嗎?她:1000夠嗎?
@以后我要當村長:不在盛名時到來,也不在落寞時離開
@妍寶寶b:大概是喬任梁去年就把陳喬恩的生日禮物買好了吧
@格洛米糖糖:大概是5.12地震的時候她沒有忘了我拉著我一起跑出了教室。
@黃鉅凱-:初二那年叛逆離家出走了。我同學收留了我。家里只有他和他奶奶。他包我吃住。我至今仍清晰地記得,小時都不富裕的我們。他拿著兩張十塊錢,給我買了一碗12塊錢的排骨面,自己吃著6塊錢的蛋炒飯。那時我真的是邊吃邊哭。八年了,至今仍記得那份被全世界拋棄時仍存在的那一份溫暖.謝謝你.
@格洛米糖糖:大概是5.12地震的時候她沒有忘了我拉著我一起跑出了教室。
點贊最高的一條是@儋州小儂說的:“進這條微博,你首先想到了她。”
那么,當你點進這篇文章是,首先想到的人是誰呢?
我問過一個朋友這個問題問題,她說她有一個好閨蜜,那個閨蜜對她說過一句話:“雖然我一直嫌棄你,但是絕對不會有我拋下你的時候。”朋友說:“她也確實一直在這樣做。因為她的嫌棄,我也一直改進自己哪里做的不夠好。她會跟她其他的朋友翻臉生氣絕交。但是對我她不管多么生氣回過頭還是會跟我說話,就像她說的,不會拋下我。迄今為止,大概也只有她能真正意義上是我的閨蜜。”
其實看到榜姐這個微博話題好久了,想了好幾天也不知道該怎么寫這個話題,我這個人只會講爛白話,不擅長說那么煽情的話。感人的故事不少但是一時也想不出來。但是我認為朋友,就是那種從相識到相知一直都相處起來很舒服,感覺在一起干什么都很自然,就算是兩個人坐在一起玩手機都不覺得尷尬,不需要去費盡心思去經營友誼,就這么自然而然的兩個人就好了啊。不需要他為我做什么讓我突然就要跟她做一輩子還朋友的事啊,因為他做什么我都覺得好啊, 我交的就是她的這個人啊。
隨著年齡越來越大,就會慢慢發現,已經沒有太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認識新的朋友,能夠深交的估計都是在步入社會成熟之前,自己那段比較二的青春里認識的人吧。雖然他們有著這樣那樣的怪癖,并且現在還依舊以這樣那樣的方式奇葩著。但是朋友嘛就是這樣,你對他無可奈何,卻又愿意掏心掏肺與之交往一生的。
曾國藩有一個交友原則:“講信用,無官氣,有條理,少說大話的人,可以結交”
那么我認為這些人值得深交:
有爭吵有冷戰之后還能一起打鬧談心的朋友。
有明確人生規劃,愿意為了某件事一直努力的朋友。
能和你談隔壁班的姑娘又能和你談未來理想的朋友。
該嚴肅的時候會嚴肅,從來不拿別人痛處開玩笑的朋友。
能夠指出你的缺點,但是在某些事情上明明知道是錯誤的還愿意陪你一起做的朋友,
人生路上你認為的朋友們其實大多數只能陪你走完那么一段路,這段路走完了,沿途的風景看完了的時候,那就要分開了。你們或許揮一揮手,微笑著約定好下一次一定要見面啊。但卻慢慢失去了聯系,變成了陌生人,把那些曾經說過的笑話都消化在了吹過的微風里,把那些曾經吹過的牛逼也都留在了那段逝去的青春里。
但有些朋友在多年未見之后都有了自己的生活,但你們卻從來沒有斷了聯系,你們不會再為了給女朋友準備一份生日禮物而吃一個月的泡面,不會再為了喜歡至極的卻又買不起的那雙鞋而愁眉苦臉,也不會再因為某個在校園里偶遇過的姑娘而一圈又一圈的輪滑刷校園。
于是很多年過去了,腳上的帆布鞋變成了古馳,手中的錢包也隨時塞著足夠的現金和銀行卡,你們擁有了曾經向往的家庭,擁有了自己寵愛有加的孩子,擁有了足夠塞下這一大家子的房子,還擁有了你那心愛的牧馬人,擁有了你么曾經想要的生活。
可是你們還是可以在某個深夜的一通胡侃電話之后,就各自穿著一身舒適的衣服,放下手頭繁重的工作,推掉客戶的應酬,然后跑到街邊某個臟不拉幾的大排檔,連招呼都不打就舉起啤酒相互碰撞,好像時間就停留在了那個剛剛下課的瞬間一樣。
我想,這樣的朋友就是最值得交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