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正道: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如果不致力于提高學識,達不到正心誠意,那么就會導致:
失之毫厘,謬以千里
思想指導行動,如果一個人不提高個人學識,不在工作當中成長,那么就做不到正心誠意,就無法端正自己的思想,也就是說從根基上就不正,那么在做事情的過程當中做的少,錯的少,做的多,錯的多,官位越小,錯事越小,官位越大,錯事越大。
這就跟一個人,在做選擇的時候不夠慎重,選擇錯誤之路之后,在這一條路上走的越快,那么就錯的越遠。
比如一個人做事情不夠公正,剛開始擔任的官職比較小,能夠負責的事情比較少,在分配這一些東西的時候,不夠公正,做不到公正,顧及了情分,不顧及道理,那么從這一件小事上就開始了不公正,而且會覺得這是一件小事無所謂。
看似是一件小事,如果遇到每一件小事都這么不公正的話,積少成多,慢慢就會釀成一個大的不公正。而且在小事上這么不認真仔細,以這樣的風格來做事情,難免說不會在分配巨大利益的時候出問題。在分小的利益的時候不公正,在分配大的利益的時候感覺也沒有什么問題,依然我行我素,按照遠近親疏,而不是按照每一個人的勞動成果來分配,那么最終就會越偏越遠。
有些人會說,我們中國人做事情奉行中庸之道,沒有必要做的那么公正,只要差不多就行了,還舉出例子說是清官誤國。
清官之所以會誤國,是因為自己的學識不夠,不知道,做任何事情都是曲曲折折的,根本不可能一步到位。如果一些人以此為理由,在做事情的時候永遠不到位,還說道路是曲折的,難以到位,那么這是在狡辯。
一個人的學識足夠了,那么在做事情的過程當中就會顧及大局。
《論語》中有一句話:“取乎其上,得乎其中;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取乎其下,則無所得矣”。
當一個人在做事情的過程當中,首先心里面要明白,以公正為標準,這是最高要求,即便是以這個最高的標準來要求自己,在實際做事情的過程當中,都不一定能夠達到公正,既然達不到標準的公正,那么這做事情就也算是符合中庸之道。
如果再按照中庸之道來要求自己,也就是按照一個中等的要求來要求自己,那么最終做出來的事情,那就偏得更遠了,可能與公正就不著邊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