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美]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
完稿時間:1954年。
第一次出版:1955年9月,巴黎,奧林匹亞出版社出版。
同名電影:《洛麗塔》
內容簡介:
“洛麗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惡,我的靈魂。洛一麗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從上顎往下輕輕落在牙齒上。洛。麗。塔?!?/p>
由于兒時的陰影,亨伯特對洛麗塔無法自拔,為了親近這名早熟、熱情的小女孩,亨伯特娶女房東為妻,成為洛麗塔的繼父。小說中的女孩原名桃樂莉·海茲(Dolores Haze),西班牙文發音的小名為洛麗塔(Lolita)或洛(Lo),因此作為書名。
后來女房東在丈夫的日記中發現自己的丈夫對女兒的企圖和對自己的不忠,十分生氣,于是寫了三封信(后來被亨撕碎,但根據文章中,信的殘篇段句,三封信的內容想表達妻子想離開丈夫一段時間,然后再找機會復合,表現出妻子對丈夫的愛)在寄信的途中被車子撞死。亨伯特將洛麗塔從夏令營接出來一起旅行,他以為在洛麗塔的飲料中下藥,就可以在不知不覺中猥褻她?!〗Y果藥對洛麗塔全無效果(因為那并不是真正的強力安眠藥),相反第二天清晨洛麗塔主動挑逗亨伯特,發生亂倫的關系。亨伯特然后告知洛麗塔她的母親已經去世,至此洛麗塔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接受了必須和繼父生活下去的這個現實。 亨伯特帶著洛麗塔以父女的身份沿著美國旅游,他利用零用錢、美麗的衣飾和美味的食物等小女孩會喜歡的東西來控制洛麗塔,以及繼續滿足自己對她的欲望。洛麗塔長大后,開始討厭繼父,她意識到“即使是最可悲的家庭生活也比這種亂倫狀況好”。于是她開始跟年紀相當的男孩子交往,并借著一次旅行的機會脫離繼父的掌握,一開始亨伯特瘋狂的尋找,但是最終還是放棄了。
三年過去,一日亨伯特收到洛麗塔的來信,信上說她已經結婚,并懷孕了,需要繼父的金錢援助。亨伯特給了她400美元現金和3600美元的支票還有把屋子賣了買家先付的10000美元跟房子的契約。他要求洛麗塔說出當時拐走她的人,洛麗塔告訴他那人正是奎迪(Quilty)( 作品中被女主角認為是東方天才哲學家),其為學校演出的劇作家,并告訴他,她和奎迪出走后,因為拒絕了奎迪要她和其他男孩子拍攝色情影片的要求,而被奎迪趕了出來。亨伯特請求洛麗塔離開她的丈夫和他走,但是她拒絕了這個要求,亨伯特傷心欲絕。他追蹤并槍殺了奎迪。最終, 亨伯特因血栓病死于獄中,而17歲的洛麗塔則因難產死于1950年圣誕。
和納博科夫筆下的許多人物一樣,亨伯特是一個化了裝的極端個人主義的藝術家。他稟然敏感,想象力豐富,但近于偏執。他在小說中曾引用一位詩人的話說,“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種義務,而我們則必須賦予靈魂以美感。”當然,在《洛麗塔》中,這種所謂的“美感”既有藝術華麗的詩意,也充滿了情欲墮落者陰惡的罪惡感。
《洛麗塔》是一部倍受爭議的小說。從傳統的思想理念看待這部小說,看到的只有色情,亂倫,如果跳出道德范疇,現在心理學的角度分析,這是一種精神創傷未能及時得到合理疏導,后被放大演變,發展為心理疾病的一種情況。小說中對于亨波特心理意識流的描寫,值得深思。
推薦譯林出版社,2000年3月出版的中文譯本《洛麗塔》。